《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 實施時間:2016年8月2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 2015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4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 法釋〔2016〕16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已於2015年12月28...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已於2016年5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8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6年8月2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8月1日為正確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維護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中華...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依法切實保障律師訴訟權利的規定》的通知 (2015年12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法庭規則 (2016年4月13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一)(2016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2016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
九、關於債權登記與受償程式十、關於船舶優先權催告程式十一、其他檔案全文 編輯 語音 為了依法正確審理海事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規定以及海事審判的實踐,對人民法院適用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的若干問題作出如下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規定 (2015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674次會議通過,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法釋〔2016〕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結合我國海事審判實際,現將...
最高人民法院和各高級人民法院要加大監督力度,確保海事海商案件專門管轄這一法律制度落到實處。2007年,最高人民法院將對海事海商案件的專門管轄問題進行專項檢查,發現違反規定受理案件的,堅決予以糾正並通報。適時調整海事法院的案件管轄範圍,有關陸源污染海域及通海可航水域案件應當由海事法院管轄。要充分發揮海事...
今年8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進一步明確在我國管轄海域實施非法捕殺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等犯罪的,依照我國刑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明確規定非法采捕珊瑚、硨磲以及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珊瑚、硨磲及其製品適用《刑法》的具體情形,並對珊瑚、硨磲的概念進行了界定,明確...
二是規範統一全國海事案件受理標準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自2001年9月11日頒布法釋〔2001〕27號《關於海事法院受理案件範圍的若干規定》(以下簡稱《2001年規定》),14年來,其所規範的海上貿易航運領域在船舶工程、船舶經營、海上運輸、港口經營、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等方面出現諸多新的交易形式及新的案件類型,相當部分已...
“MOLCOMFORT”號事故系迄今以來人民法院審理海事案件所涉最大的貨櫃船事故,受到了國際國內航運界廣泛關注。本案的主要爭議焦點在於承運人能否免除賠償責任。承運人的免責制度是基於國際海上航運業的特殊風險而給予船舶所有人等航運從業者的特殊保護。我國《海商法》堅持與通行國際公約對接的立法精神,借鑑吸收《海牙...
這一原則的確立統一了審判實踐中對法律規定的不同理解,依法保護了我國大量存在的出口貿易中FOB賣方的利益和交易安全。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於審理無正本提單交付貨物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將這一原則以司法解釋的形式予以明確規定。此外,本案判決是首例經台灣地區三級法院裁定認可的大陸法院作出的海事案件...
第十九條 在海洋水域,非法捕撈水產品,非法采捕珊瑚、硨磲或者其他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珊瑚、硨磲或者其他珍貴、瀕危水生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定罪量刑標準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髮生在我國管轄海域相關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二)》(法釋〔2016〕17號)的相關規定。第二十條 本解釋自...
法律規定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訴訟特別程式法》若干問題的解釋 一、關於管轄 第一條 在海上或者通海水域發生的與船舶或者運輸、生產、作業相關的海事侵權糾紛、海商契約糾紛,以及法律或者相關司法解釋規定的其他海事糾紛案件由海事法院及其上級人民法院專門管轄。第二條 涉外海事侵權糾紛案件...
2018年1月15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海洋自然資源與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明確該類訴訟的性質、索賠主體,完善損失認定的一般規則與替代方法,對規範統一裁判尺度,全面加強海洋環境司法保護髮揮重要作用。2020年修訂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船舶油污損害賠償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釐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