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在1999.11.2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
- 頒布時間:1999年11月24日
- 實施時間:1999年11月24日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在1999.11.2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在1999.11.24由最高人民法院頒布。中文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禁凍結或劃撥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通知 頒布單位 最高人民法院 頒布時間 1999.11.24 實施時間 1999.11.24 ...
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情節嚴重,致使國家和人民民眾利益遭受重大損害的,對直接責任人員,應當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條的規定,以挪用特定款物罪追究刑事責任;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歸個人使用,構...
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業保險並軌是指由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業保險制度的轉變。從1998年起,國家開始實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即在國有企業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全部進入再就業服務中心,由財政、企業和社會(主要是失業保險)按照“三三制”原則籌集資金,保障下崗職工...
《通知》對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提出八點要求:一、統一思想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巨觀調控;三、普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寬分流安置和再就業渠道;五、加快社會...
一、建立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是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的重要配套措施,是完善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內容。這項制度的建立,體現了黨和政府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有利於維護職工隊伍和社會的穩定。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採取有力措施,推動這項制度的全面建立。二、各級政府要把全面建立下崗職工...
關於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的若干意見 發布機構 國務院辦公廳 發布日期 2003年1月7日 發文字號 國辦發[2003]2號 黨中央、國務院對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生活問題非常重視,近年來採取了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進一步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不斷完善國有企業關閉破產有...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問題的批覆(2000.7.2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2000.2.16)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2003.1...
(五)根據企業再就業服務中心的用款計畫,撥付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資金;(六)支付購買國家特種定向債券或其他種類國家債券的資金,並加強債券管理;(七)接收上級財政專戶劃撥或下級財政專戶上解的資金;(八)向上級或下級財政專戶劃撥資金;(九)辦理與財政專戶有關的其他業務。管理要求 專戶開設...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規定的“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問題的批覆(2000.7.20)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2000.2.16)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2003.1...
(八)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 (九)住房公積金和職工集資建房賬戶資金; (十)人民法院開立的執行賬戶; (十一)軍隊、武警部隊一類保密單位開設的“特種預算存款”、“特種其他存款”和連隊賬戶的存款; (十二)金融機構質押給中國人民銀行的債券、股票、貸款; (十三)證券登記結算機構、...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下崗職工從事社區居民服務業享受有關稅收優惠政策問題的通知 頒布時間 1999年03月15日 實施時間 1999年03月15日 頒布單位 國家稅務總局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地方稅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
(三)回收的財政周轉金一律由財政部門統一安排使用,重點用於彌補歷年財政赤字、解決財政掛賬、增補預算周轉金、安排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以及扶貧、教育等方面。三、整頓財政周轉金的方法與步驟 整頓財政周轉金,採取內部自我整頓與外部檢查督促相結合的辦法,全部工作用兩年的時間完成。具體分兩個階段:...
勞動保障部、民政部、財政部1999年4月29日頒布的《關於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失業保險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銜接工作的通知》(勞社部發〔1999〕13號)對做好三條保障線銜接工作,作出了如下規定:內容 一、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在再就業服務中心期滿未實現再就業的,與企業解除勞動契約。原企業要及時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和扣劃社會保險基金的通知 (2000年2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關於拖欠社會保險基金糾紛是否由法院主管的答覆 (1998年3月25日)二、養老保險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節錄)(2015年4月24日)國務院關於建立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央調劑...
重點支出得到有力保障 一是較大幅度增加投入,社會保障能力不斷增強。2001年,中央財政安排用於養老保險基金補貼、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補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補助、撫恤和社會福利救濟費等社會保障性支出完成982億元。同時,建立了財政社會保障補助資金專戶,保證了資金專款專用,並積極穩妥地推進了遼寧等地...
管理中央財政安排用於落實就業扶持和就業援助政策的專項資金和中央財政安排用於中央本級國有企業下崗職工特定就業政策補助等資金;科學制定補助標準、方式和財務管理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建立並完善專項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審核、編制上述資金收支的年度和中長期計畫,預測資金收支對財政的影響,研究提出...
為此,政府要加強財政支出結構的調整力度,增加財政對社會保障的投入,主要用於兩個方面:一是增加對社會保障的補助支出,這既可以增加對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投入,落實破產關閉企業職工的分流安置,又可彌補社會保險的統籌缺口,化解轉軌時期的風險;二是增加對社會福利性社會救濟和優撫的投入,強化對低...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1998〕10號)提出的“要普遍實行勞動預備制度,對城鎮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進行1—3年的職工技術培訓”的要求,進一步推動勞動預備制度試點工作的開展,我部決定,今年(1998年)擴大國家級試點...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切實做好扶貧開發工作的通知(1998年6月5日)社會保險國務院關於實行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和行業統籌移交地方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1998年8月6日)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1998年12月14日)勞動用工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
1.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的規定,行為人“攜帶挪用的公款潛逃的”,對其攜帶挪用的公款部分,以貪污罪定罪處罰。2.行為人挪用公款後採取虛假髮票平賬、銷毀有關賬目等手段,使所挪用的公款已難以在單位財務賬目上反映出來,且沒有歸還行為的,應當以貪污罪定罪處罰。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16年4月18日) 328 2.全國法院審理經濟犯罪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2003年11月13日) 334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國家出資企業中職務犯罪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10年11月26日) 341 4.最高人民法院關...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單位犯罪案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是否區分主犯、從犯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尚未註冊成立公司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在國有資本控股、參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從事管理工作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財物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最高人民...
公證處 律師事務所 墓地與陵園 熱線電話 全國主要城市區號及郵政編碼 列車時刻表 七、附屬檔案 北京市老年人權益保障條例 離退休人員各項待遇政策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 遺囑公證細則 老年人常用法律文書 國內旅遊契約範本 出境旅遊契約範本 ...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尚未註冊成立公司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批覆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對受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人員挪用國有資金行為如何定罪問題的批覆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刑法室關於挪用資金罪有關問題的答覆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挪用失業保險基金和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資金的行為適用法律問題的...
(一)基本生活保障支出 基本生活保障支出直接用於保障失業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的基本生活,包括失業保險金支出、醫療補助金支出、喪葬撫恤補助支出、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支出以及農民契約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補助支出等。(1)失業保險金支出。失業保險金支出是按規定支付給失業人員,用以保障其失業期間基本生活的支出,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5號 第二部分 社會保障綜合規定 一、中共中央、國務院檔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企業離退休人員養老金髮放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1999年2月3日 國辦發[1999]10號 國務院關於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 2005年4月4日 國發[2005]9號 國務院關於完善...
1998年 國務院下發《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1998年 中國軍民抗擊特大洪水 1998年 西藏羊湖水電站建成投產 1999年 國家提出西部大開發戰略 1999年 昆明世界園藝博覽會開幕 1999年 澳門回歸 2000年 西氣東輸工程啟動 2000年 “夏商周斷代工程”正式公布《夏商周年表》2000年 ...
開展國家司法救助是我國司法制度的內在要求,是改善民生、健全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法律依據 國家司法救助的現行專門規範檔案除《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外,還有《關於建立完善國家司法救助制度的意見(試行)》(2015年)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加強和規範人民法院國家司法救助工作的意見》(...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法務部關於監獄企業工人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2005.11.1)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審計署關於做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2007.8.17)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於因失蹤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離退休人員養老待遇問題的函(2010.4.12)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