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通知

中共中央、國務院1998年6月9日發出。2000年收入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十五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通知》指出,近幾年來,國有企業職工下崗問題日益突出,引起全社會的普遍關注。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的任務還十分艱巨。《通知》對切實做好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提出八點要求:一、統一思想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二、明確目標任務,加強巨觀調控;三、普遍建立再就業服務中心,保障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拓寬分流安置和再就業渠道;五、加快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六、加強勞動力市場建設,強化再就業培訓;七、切實加強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宣傳教育;八、切實加強領導,確保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順利進行。《通知》強調,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必須把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業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黨政“一把手”負責制,並納入政績考核的重要內容。要結合實際,制定出貫徹本通知的具體辦法,確保本通知的精神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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