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的電話答覆

《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的電話答覆》在2000.11.15由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關於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能否提起行政訴訟的電話答覆
  • 頒布單位: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
  • 頒布時間:2000.11.15
  • 實施時間:2000.11.15
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2000〕甘行終字第10號“關於周俊不服慶陽地區工商行政管理處理決定一案的請示報告”收悉。經研究,答覆如下:依據《行政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對行政機關作出的改變原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行為,當事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
此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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