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保密法律法規彙編》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最新保密法律法規彙編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
- 出版時間:2024年3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88933
- 裝幀:平裝
《最新保密法律法規彙編》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著。
《最新保密法律法規彙編》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編著。內容簡介該書是關於保密規定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檔案彙編,收錄了國家有關機關公開頒布的與保密相關的法律、黨內法規、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律法規彙編(第二版)》是2019年7月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法規中心。內容簡介 國家秘密,是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範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一段時間以來,由於...
《保密法律法規彙編》是2005年金城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保密局法規室。內容簡介 本書收錄了1989年到2003年頒布的保密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供讀者在工作中使用。本彙編收錄現行有效的與保密法相配套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
《保密依法行政法律法規彙編》是金城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保密局 內容簡介 2017年1月,國家保密局印發了《關於全面推進保密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見》,為全面推進保密工作依法行政、實現保密事業科學發展提供了制度保障和行動指南。本書對...
《最新國家安全法律法規彙編》是一本2022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內容簡介 國家的安全不僅關乎國家的興亡,還關乎每個公民的切身利益。維護國家安全,全民都是主角,國家安,家才安。為了增強全民國家安全意識,維護國家安全,保護人民的...
大理州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大理州國家秘密載體保密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實施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結合大理州實際,制定...
《信息安全法律法規彙編與案例分析》是2012年清華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黃波、劉洋洋。圖書簡介 本書介紹信息安全的概念及信息安全保障體系的構成、我國法律制度的構成和信息安全法律體系的建設過程,彙編了信息安全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編者特編寫了《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知識實用手冊》。《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知識實用手冊》共分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有關保密法律法規彙編;第二部分:計算機網路安全保密知識問答;第三部分:計算機網路失泄密案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新法規彙編1995年第一輯》一書的出版社是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時間是1995年6月。目錄 編輯說明 法 律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的決定 (1995...
第四條 縣級以上(含縣級,下同)保密工作部門是同級人民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保密工作的職能機構,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和上級保密工作部門指導下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組織、監督保密法律、法規的實施,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
徵求意見稿規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對公民舉報、機關和單位報告、保密檢查發現、有關部門移送的涉嫌泄露國家秘密的線索和案件,經初步審查,認為有違反保密法律法規事實,需要追究責任的,應當登記立案,並及時調查或者組織、督促、指導有關機關、...
第二條 國家保密工作部門是國務院的職能機構,根據《保密法》和本辦法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以上地方各級政府的保密工作部門,在上級保密工作部門的指導下,依照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管理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條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
法規內容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以下簡稱保密法)的規定,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
因此,針對上述新情況和新問題,就加強保密防範和明確查處許可權 等事項制定一個地方性法規是很有必要的。二、起草過程 1995年初,省保密局向省政府法制局和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提出了制定保密法規的立法構想。此後,我局成立了局領導直接...
第四條 全省所有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其他組織和公民,都有遵守《保密法》、《實施辦法》和本實施細則,做好保密工作的義務。擔任領導職務的人員應當帶頭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並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檢查職權範圍內的保密工作...
第四條 全省各級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依照有關規定,結合實際,制訂保密規章制度。第五條 縣級以上保密工作部門依法行使以下職權:(一)貫徹執行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決定、指示和...
第四條 國家機關和涉及國家秘密的單位(以下簡稱機關、單位)管理本機關和本單位的保密工作,履行下列職責:(一)結合本機關、本單位涉及國家秘密的具體情況,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二)定期開展保密形勢、保密法律法規、保密技術防範等方面的...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條屬於國家秘密的檔案、資料和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複製、使用、存放、歸檔、銷毀以及彙編國家秘密檔案、資料,應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第十三條 保存國家秘密檔案、資料和物品,應有必要的...
第二十條 彙編國家秘密檔案、資料,應當經制發機關或者其授權的單位同意。彙編的密級、保密期限和發行範圍,應當以其中最高密級的原件所規定的密級標明,縣級以下單位不得彙編國家秘密檔案、資料。
第二條 保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堅持保密工作與業務工作相結合的原則。第三條 任何機關、單位和公民都必須遵守保密法律、法規和規章,接受保密教育、監督和檢查,對各種危害國家秘密安全的違法行為有權予以...
第二條 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主管全國的保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主管本行政區域的保密工作。第三條 中央國家機關在其職權範圍內管理或者指導本系統的保密工作,監督執行保密法律法規,可以...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十二條 交通部門各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的各項保密法律、法規、規章,並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進一步完善現行的遠洋、沿海、內河和公路運輸以及港口、救助打撈、港航監督、船舶檢驗、外派人員、航務航道工程、公路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