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哈龍·莫尼斯,2014年12月15日悉尼人質事件實施人。
當地警方和法院對50歲的莫尼斯並不陌生,7年來,他涉案十多宗,眼下仍有兩樁重罪待審。從現有信息看,劫持事件與“伊斯蘭國”的關聯並不明顯,所謂“政治動機”也不明確,倒是有些尋私仇、泄私憤的味道。
不管事件性質如何,過去的一天,劫持事件猶如慢刀子割肉,長時間牽動各方神經。更折磨人的是,在劫持發生後直至官方公布劫匪身份的16小時僵持階段,綁匪身份、動機、人質數目等關鍵情況一直“隱藏”,當地媒體似乎集體失去功能,僅僅是把諸多懸疑拋給公眾。
澳大利亞媒體果真如此不堪一用嗎?
事實是,當天上午,莫尼斯迫使多名人質使用各自的手機給電視第九頻道、第十頻道、2GB電台等多家媒體打了數十個電話,通話內容涉及他個人的具體訴求。媒體和警方及時通氣,通過信息比對和案底分析,在第一時間就確認了綁匪身份。
但是,主流澳媒集體禁止了這些重要信息的發布,因為警方在第一時間請求媒體積極配合,不公開敏感信息,不做綁匪的傳聲筒。這種合作,使調查人員和手中掌握有重要信息的媒體共築起一道信息禁止牆,在事態不明朗情況下排除一切不利於談判的雜音。
相比傳統媒體,社交媒體面對突發事件時則又一次成為謠言的溫床。澳媒證實,不少全球知名媒體當天傳播的訊息都欠準確,而這些不實訊息大多源於“推特”等社交媒體。例如,有媒體稱,事發後警方隨即突襲拉肯巴地區的一座清真寺,但後來證實,當地警察當天剛好組織參觀那座清真寺。另外,海港大橋被封閉、悉尼空域被封鎖、中心城區手機信號被切斷等訊息都已被陸續“打假”。
即便是被很多新媒體報導的5名人質“成功逃出”的訊息,也多是對那張亞裔店員驚慌奔跑照片的“解讀”,因為當地警方和媒體均未透露5人是不是被綁匪有條件釋放。
在信息高度商業化的今天,一條抓眼球的獨家新聞可能使一家媒體一夜成名。但在悉尼人質事件中,澳媒表現冷靜沉穩,沒有直播,不披露關鍵信息,不干擾談判,不給綁匪衝著鏡頭囂張的機會。這讓人不免回憶起別斯蘭人質事件和菲律賓人質事件中的媒體眾生相。面對重大人道主義危機時,媒體“知情不報”,是一種專業素養,更是一種道德心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