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面辯論

書面辯論是以書面語言為形式的辯論。往往通過寫文章來進行,即人們常說的打筆仗,打筆墨官司。

書面辯論一般在時間上沒有限制,參加辯論者可以仔細地推敲對方的觀點,從容地證明自己的觀點,尋找反駁對方的方法;還可以反覆修改自己的文章,直到滿意為止。書面辯論能引起幾方參加辯論,發表大量爭鳴性文章,演變成輿論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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