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實施意見

曲靖市人民政府二00三年七月十一日印發了《曲靖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實施意見》(曲政發〔2003〕57號)。該意見共4部分20條。該意見要求全市統一思想,採取清理現有政策、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等各項措施,切實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確保市委、市政府確定的2003年“最佳化環境年”目標順利實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曲靖市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實施意見
  • 位置:曲靖市
  • 領域: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
  • 頒布時間 :2003年
導語,檔案內容,

導語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市第二次黨代會精神,繼續強化改革開放意識,抓住機遇,集中力量,著力解決我市投資環境不理想、對外貿易總量小、引進外資總量少、經濟外向度低等突出問題,確保市委、市政府確定的2003年為“最佳化環境年”目標順利實現,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檔案內容

一、下定決心,切實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環境是經濟社會發展潛在的生產力,良好的環境是推動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的最大助推器。高速發展的經濟來源於優良的發展環境,優良的發展環境推動經濟的高速發展。實踐證明,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是解決經濟發展水平低、速度慢、效益差的根本措施和有效途徑。沒有環境的最佳化,就不可能有全市經濟的大發展,也不可能有市委、政府確立的全市經濟跨越式發展目標的實現;沒有環境的最佳化,我市的經濟發展就缺乏生機與活力。最佳化經濟環境,就是要抓住發展這個第一要務,讓一切創造源泉得到充分涌動。各級、各部門都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進一步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增強緊迫感和責任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把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作為我市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一項戰略任務抓緊抓好。
(二)全力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要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開拓創新,與時俱進,在認識上放膽、政策上放寬、機制上放活、政治上放心,把鼓勵、支持、保護一切經營者和投資者合法經營、投資,整治不良社會經濟秩序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消除一切妨礙經濟發展的思想觀念、體制弊端、政策法規和不符合發展要求的做法,努力建立健康、有序的社會經濟發展秩序,營造良好的經濟發展環境,開創我市經濟跨越式發展的新局面。
二、最佳化政策環境,增強經濟發展吸引力
(三)認真清理現有政策。對現有的政策進行一次全面清理,該落實的堅決落實,該完善的迅速完善,該廢止的一律廢止。實行統一優惠政策、統一辦理手續、統一規費收取、統一監督管理的辦法。明確證照辦理、稅費收繳、土地徵用等方面的投資優惠政策。
(四)堅決落實各項優惠政策。各縣(市)區、市直各部門、各單位對我市已制定出台的《關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的意見》、《關於鼓勵外來投資若干優惠政策》和《關於加快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要堅決執行到位,決不允許搞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對人為設定障礙和頂著不辦、陽奉陰違的要嚴肅查處。
三、最佳化政務環境,增強經濟發展親和力
(五)全面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按照國家、省取消審批項目的有關決定精神,取消或調整屬於本市清理範圍的行政審批事項。凡是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沒有明確規定,與建立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不符、不利於經濟發展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予以取消。對保留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要予以公示;凡是在市便民投資服務中心設立視窗的單位,審批和收費事項一律納入視窗統一受理,規範運作,縮短審批時間,提高工作效率;凡是法律、法規和政府規章沒有明確規定必須由市政府和市級政府主管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和收費事項,本著依法行政、權責一致、便民、高效和減少行政成本的原則,下放到縣級有關部門審批。各縣(市)區要儘快建立便民投資中心,切實搞好服務。
(六)建立審批主辦部門負責制。涉及兩個以上部門的同一行政審批事項,必須明確一個主辦部門,實行審批主辦部門負責制,申辦人或申辦單位到主辦部門遞交相關的申請材料。主辦單位按照“一家受理,轉告相關,聯動審批,限時完成,責任追究”的要求,實行統一受理、統一審核、統一回復、統一發證,避免交叉審批和重複審批。
(七)實施收費控制制度。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對所有行政事業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清理,規範收費行為。凡省以下制定的收費項目一律取消,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繼續收取,且所有收費項目必須對社會公布,不在公布範圍內的收費項目,任何部門不得收取。杜絕一切亂收費、亂攤派行為。嚴禁任何部門和個人利用職權安排接待或報銷不應由經營者、投資者開支的費用,強行向經營者、投資者推銷商品,強行要求經營者、投資者定點購買物品、訂購報刊雜誌,強行向經營者、投資者拉贊助、拉廣告,強制經營者、投資者開展達標、評比、競賽活動,強制經營者、投資者參加學術研討和收費性質的業務培訓班以及搞搭車收費和濫發各種獎牌並收取費用;按照“合法、合理”原則,對所有收費標準區分不同情況予以調整,收取合理費用。即標準合理的收費,繼續收取;有收費幅度的,一律取下限收取;標準較高且又無幅度的,降低標準或者減半收取;有礙經濟發展,嚴重干擾和影響市場經濟體制對接,特別是妨礙吸引投資的收費,堅決予以停止、暫緩或者廢止;已經過時的或者暫時還不能實現的收費,一律予以停止並向社會公布;部門、單位無權降低收費標準、調整幅度的收費項目(如直管部門、行業制定的收費項目、標準等),由部門、單位認真清理後以書面形式請示上級主管部門和市政府;兩個以上部門就同一事項收費的,只能一個部門一次收取,其他部門不得再收費。駐曲中央、省屬部門應積極支持和配合,對所收費的項目、標準予以調整,能不收的不收,可減免的減免;改進投資項目交費方式,採取告知投資者並附交費清單,由投資者簽字認可並在項目開辦實施後的約定時間內予以收取,或者與投資者進行協商分期予以收取。
(八)強化服務意識,完善服務制度。執收執法部門要進一步強化服務意識和依法行政意識,轉變觀念和作風,改進執法方法,提高執法水平和執法人員的素質,提高工作效率,建立以少收費、少處罰和多服務、多教育、多引導為主的執收執法工作制度並建立和健全相應的監督、考核獎懲制度,堅決克服以罰代管,特別是以收取相應罰款為主要或唯一目的的做法,切實建立寬嚴適度、公平合理的行政執收執法氛圍;服務部門、行業必須做到服務多少收費多少,甚至只服務不收費,嚴禁強制或變相收取服務費,建立優質高效服務工作制度並嚴格服務承諾兌現制度。按規定組織的各種培訓、達標、評比、競賽等活動,必須堅持自願參加的原則,並只能收取經過批准的成本費用,其中涉及參會人員的食、宿等費用由參會人員自理或者按實際支付的費用承擔,收費必須開具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
(九)實施檢查、罰款申報制度。執收執法部門在依法開展執收執法工作前,必須將開展執收執法工作的事由、時間、範圍、事項及目的,書面報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同意後方可組織開展(具體報批事項由執收執法部門制定具體辦法報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行政執法部門對經營、投資企業、個人處以大額度罰款的,必須報告縣級以上主管部門領導,較大額度的罰款必須報告市政府,行政執法部門不得自主決定(具體報告事項由執法部門制定具體辦法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後實施)。嚴禁進行重複檢查,同一部門對同一單位同一項目的例行檢查,原則上一年不能超過一次,綜合性檢查一年最多一次。嚴格依法辦事,各行政執法機關不得對行政違法人的同一違法行為給予重複處罰。嚴禁無權上路檢查的部門上路檢查和在道路上設定檢查站點,已違規設定檢查站點的,必須全部予以撤除。
(十)嚴格管理罰款事項。各級政府不得對所屬部門、上級單位不得對下級單位下達罰款指標;已下達罰款指標的,必須立即停止執行。行政執法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罰款時,必須開具由國家或省級財政統一印製的票據;所有罰款必須實行“部門開票、銀行收款”制度,統一上繳財政。
(十一)實施“吃拿卡要”投訴舉報制度。在原有曲靖市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市外來曲投資企業投訴中心和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投訴中心的基礎上,設立曲靖市政府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投訴舉報中心。中心設於市監察局,並抽調人員組成專門工作機構,對外公布投訴舉報電話,負責受理和查處“吃拿卡要”等破壞經濟發展環境行為的投訴舉報。
(十二)實施投資項目辦理時限制度。實行並聯式審批辦法,即投資項目在主辦部門收到投資申請之日起十日內,相關部門必須辦理完畢投資項目所需全部審批事項。各職能部門和單位要根據本部門、本單位的職能及工作程式,按照高效、快捷、簡便的原則,制定本部門、本單位辦理投資項目時限的相應規定和獎懲辦法。
(十三)實行管理、服務責任制,嚴格責任追究。各部門各單位對本部門、本單位管理服務職責範圍內的各項工作承擔全部責任。行政審批部門不轉變觀念、不提高工作效率、不改進工作方法,或者藉機進行“吃、拿、卡、要”,刁難經營者、投資者,或者故意無理拖延不辦,導致經營者、投資者放棄經營者、投資或者引起經營者、投資者投訴的,要嚴肅查處並追究主要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構成犯罪的要追究法律責任;執收執罰部門不轉變職能、強化服務、加強教育引導工作,重罰款、重收費、重檢查、重攤派,甚至仍然搞亂罰款、亂收費、亂檢查、亂攤派,加重經營、投資成本和投資者負擔,導致經營者、投資者無力經營、投資而停業、撤資或者投訴,在外界造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要追究主要領導管理不善、監督不力的責任和有關人員的直接責任,對不能適應工作的人員要予以調整或免職;服務部門或單位違背服務承諾或者拒絕服務,導致經營者、投資者放棄投資、撤資、投訴並造成經濟損失的,要追究主要領導和有關直接責任人的失職、瀆職責任並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經濟賠償責任。
三、最佳化誠信環境,增強經濟發展感召力
(十四)強化職業道德。各部門各單位要切實加強行風建設,把職業道德、職業信譽、職業責任、職業紀律落實到各個崗位,落實到每個人。企業領導幹部要自覺加強道德修養,與外來客商合資、合作要信守契約,言出必踐,絕不損害投資客商的利益。
(十五)實行服務承諾制。執法部門和服務單位必須對市內外經營者、投資者作出公開承諾,明確服務內容、服務程式、服務標準以及違反規定的處理辦法,並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承諾必須體現服務經濟發展的宗旨,力求具體可行。
(十六)嚴懲欺詐行為。各級各部門要講信譽、重承諾。堅決查處欺詐矇騙、“關門宰客”的惡劣行為,嚴厲打擊契約詐欺、金融詐欺等犯罪行為,樹立曲靖對外開放的良好形象。
四、最佳化法制環境,增強經濟發展推動力
(十七)公正文明執法。加強執法隊伍建設,提高執法人員素質,禁止出現不顧全局利益的本位主義和地方、部門保護主義。嚴格執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責任追究制,確保公正執法、文明執法,堅決消除執法人員利用職權“吃、拿、卡、要”、敲詐勒索等經濟違法行為
(十八)加大整治力度。嚴厲打擊破壞經濟發展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要從嚴懲處有組織犯罪以及各種流氓惡勢力。大力治理“四亂”,對亂收費、亂檢查、亂罰款、亂攤派,包括自立項目收費、超標準收費、擴大範圍收費等問題要從嚴從快查處,切實減輕企業和經營者的負擔。
(十九)實行重點保護。市紀委、監察局對市內重點骨幹企業實行掛牌保護。政法部門對各種危及企業和經營者人身、財產安全的犯罪行為要依法從重從快懲處。外來投資者要求提供執法保護和服務時,有關部門要迅速派員趕到現場,幫助協調處理有關問題,直到投資者滿意為止。
(二十)加強輿論宣傳。新聞宣傳部門要採取多種有效形式,大力宣傳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的重要性。引導全市各級幹部牢固樹立“最佳化環境是功臣,破壞環境是罪人”的意識,切實把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作為一項長期的戰略性任務來抓,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促進各級政府轉變職能,改進領導方式,強化服務意識,提高辦事效率,全力營造優良的經濟發展環境;動員所有行政人員、執紀、執法人員從我做起,把“人人都是軟環境”的思想落實在行動上,爭做最佳化環境的模範和表率。要及時表揚先進,弘揚正氣,對監督和評議中發現的反面典型,要及時曝光,形成強大的輿論監督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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