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藥房驗收規範

智慧藥房驗收規範

《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是2021年2月25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徽省地方標準,歸口於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確立了智慧藥房驗收的基本要求,並規定了智慧藥房的驗收內容與方法、驗收結論。該標準適用於醫療機構智慧藥房(不含中藥房)的驗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智慧藥房驗收規範
  • 外文名:Acceptance specification of intelligent pharmacy
  • 歸口單位: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 行業分類:衛生和社會工作
  • 發布日期:2021-01-25
  • 批准發布部門: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 國際標準分類號:11.120.01
  • 標準類別:方法標準
  • 標準號:DB34/T 3791-2021
  • 實施日期:2021-02-25
  • 性 質:推薦性地方標準
  • 中國標準分類號:C 25
  • 制修訂:制定
  • 狀 態:現行
制定過程,制定背景,編制進程,制定依據,起草工作,標準目次,內容範圍,引用檔案,意義價值,

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隨著醫藥衛生體系“深水區”改革的開展,醫藥體制改革作為醫改的重點、難點也已提升到中國戰略的高度,藥品管理、藥品追溯、藥品安全等藥事管理問題已成醫療醫藥行業的熱點。
引導政策方面,國務院2013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和2015年出台的《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提出利用信息化增強和提高醫療服務、藥品配送服務的便捷程度。《國務院關於積極推進“網際網路+”行動的指導意見》(國發〔2015〕40號)指出:“充分發揮網際網路的高效、便捷優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降低服務消費成本。大力發展以網際網路為載體、線上線下互動的新興消費,加快發展基於網際網路的醫療、健康、養老、教育、旅遊、社會保障等新興服務,創新政府服務模式,提升政府科學決策能力和管理水平。積極利用移動網際網路提供線上預約診療、候診提醒、劃價繳費、診療報告查詢、藥品配送等便捷服務”。《國務院關於促進健康服務業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3〕40號)強調推進健康服務信息化,充分利用現有信息和網路設施,儘快實現醫療保障、醫療服務、健康管理等信息的共享,積極發展網上預約掛號、線上諮詢、交流互動等健康服務。此外,國家衛計委《關於印發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畫的通知》(國衛醫發〔2015〕2號)布署了進一步改善醫療服務行動,包括以下內容:①擴大預約比例:三級醫院逐步增加用於預約的門診號源;②推進雙向轉診:推進分級診療,支持雙向轉診;③實現分時預約:全面推行分時段預約,合理安排患者就診時間等。
以上這些檔案為智慧醫療建設提供了指導性的意見,而隨著藥品零加成、醫保控費等政策導致醫院收入減少,醫院加強成本控制、減少物資損耗成為迫切需要。鑒於此,制定了國家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

編制進程

  • 標準計畫
2020年11月5日,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下達2019年第一批安徽省地方標準制修訂計畫的函》(皖市監函〔2019〕510 號)要求,該標準的計畫編號為(2019-1-146)。
  • 起草階段
2019年7月,起草組以現場訪談、座談會等形式對智慧藥房的使用單位、建設單位及行業專家學者進行了廣泛的調研,了解和掌握安徽省衛健委、各級醫療機構、設備供應商及患者等對該標準的要求。此外,起草組成員還蒐集了相關標準資料,對智慧藥房評價方法進行分析研究。
2019年7月,在江蘇艾隆科技公司召開了第一次大範圍標準研討會,參與單位主要有安徽省衛健委、安徽省內各大醫院藥劑科、部分醫藥公司代表等。經過廣泛深入的討論,理清了思路,統一了認識,初步確定了指南的框架。
  • 成立標準小組
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立即成立標準編制小組,在廣泛收集整理與項目驗收有關的文獻資料的基礎上開展具體編制工作。
  • 形成標準初稿
2019年9月起草組完成了該標準草稿。在調研、資料收集和狀況分析的基礎上,起草組成員召開多次會議進行集中討論研究,將智慧藥房建設指南的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總體要求、業務信息化、環節自動化、用藥科學化、環境智慧型化和質量和安全要求等內容引入到該指南中。
2019年10月-2019年12月,起草組查閱《處方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全國醫院信息化建設標準與規範》、《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範》和《安徽省醫療機構“規範藥房”創建驗收標準》,廣泛徵求各方意見,起草組多次召開“智慧藥房驗規範”徵求意見會,聽取各行業專家提出的意見,項目組成員對標準內容及修改方向進行了討論。
  • 形成徵求意見稿
2019年12月-2020年1月,項目組根據專家意見,召開了3次現場會議和3次視頻會議形成了徵求意見稿。
  • 發布實施
2021年1月25日,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由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
2021年2月25日,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實施。

制定依據

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化檔案的結構和起草規則》(GB/T 1.1-2020)規則起草。

起草工作

起草單位:安徽艾隆科技有限公司、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西區(安徽省腫瘤醫院)、中國科學技術大學附屬第一醫院(安徽省立醫院)感染病院、蘇州艾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醫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天星醫藥集團有限公司、安徽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高新分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合肥市第一人民醫院)、安徽醫科大學第四附屬醫院、安徽醫科大學附屬巢湖醫院、安徽醫科大學附屬阜陽醫院、安徽中醫藥大學、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安徽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安徽省中西醫結合醫院)、皖南醫學院附屬弋磯山醫院、皖南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蚌埠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蚌埠醫學院第二附屬醫院、安徽省第二人民醫院安徽省兒童醫院、安徽省胸科醫院、合肥市第二人民醫院、安慶市立醫院、亳州市人民醫院、池州市人民醫院、滁州市第一人民醫院、阜陽市人民醫院、淮北市人民醫院、淮南市第一人民醫院、黃山市人民醫院、六安市人民醫院、馬鞍山市人民醫院、馬鞍山市中心醫院、太和縣人民醫院、銅陵市人民醫院、宿州市立醫院、宣城市人民醫院。
起草人:沈愛宗、李民、丁昱、劉琳琳、許岑、程希、劉同柱、嚴光、黃強、姜玲、劉聖、唐麗琴、史天陸、孫言才、盧今、徐兵、方明、肖明、蔣磊、羅志紅、王俊寶、張陽、張雲玲、倪華安、胡偉、劉麗萍、秦侃、王建青、許杜娟、夏泉、葛朝亮、賈德武、倪受東、嚴安定、夏倫祝、陳浩、謝若男、汪永忠、居靖、齊臘梅、邢亞群、孔令提、桑冉、曾誠、桂凌、王勇、汪曉娟、劉建軍、孟祥雲、任心慈、王曉娟、謝永忠、朱忠華、沈炳香、姜鵬、李明、朱光宇、疏義傑、張銀花、樊暉暉、詹三華、許錦英、欒家傑、范秀英、劉洪峰、祝子明、武鳴。

標準目次

前言
1範圍
1
2規範性引用檔案
1
3術語和定義
1
4基本要求
1
5驗收內容與方法
2
6驗收結論
2
附錄A(規範性)建設驗收表
3
附錄B(規範性)成效驗收表
5
附錄C(規範性)資料驗收表
7
附錄D(規範性)驗收結論匯總表
8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確立了智慧藥房驗收的基本要求,並規定了智慧藥房的驗收內容與方法、驗收結論。該標準適用於醫療機構智慧藥房(不含中藥房)的驗收。

引用檔案

GB/T 2887 計算機場地通用規範
GB/T 9361 計算機場地安全要求
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GB 50314-2015 智慧型建築設計標準
GB 50348 安全防範工程技術標準
GB/T 31458-2015 醫院安全技術防範系統要求
參考資料:

意義價值

地方標準《智慧藥房驗收規範》(DB34/T 3791-2021)明確了智慧藥房建設項目的目標、性質、空間、質量、技術、損耗、時間、安全、信息的驗收。該標準的制定,對上下游產業的形成技術輻射,有利於促進安徽省智慧醫院的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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