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是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威遠鎮永平路15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
(二)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有關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減災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組織制定部門規範性檔案、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組織協調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縣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駐景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推動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地質災害救援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建設,指導鄉(鎮)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指導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指導協調災害救助和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鄉(鎮)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轄區內工礦商貿行業企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
(十三)根據縣政府安排,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的落實;組織協調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按照上級和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部署要求,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區域交流與合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縣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責權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
(十九)有關職責分工。
1.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有關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縣級應對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縣委、縣人民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減災規劃,指導協調有關部門開展森林和草原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氣象局等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協調開展多災種和災害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發布森林和草原火險、火災信息。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預報預警和災情報告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水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利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旱災害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各級防汛抗旱指揮機構負責落實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指揮機構以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防汛抗旱的有關要求,執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指揮機構指令。
(5)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和草原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和集體林場林區及草原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6)必要時,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自然資源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水務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等部門可以提請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有關防治工作。
2.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和動用決策,組織編制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畫,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縣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畫,負責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式組織調出。

領導分工

劉 傑黨委書記、局長:主持縣應急管理局黨委、行政、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和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等工作。分管縣地震局。
聯繫威遠鎮人民政府,縣委辦、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縣政府辦、政協縣委辦公室。
曾順超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辦公室、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工作。
聯繫鳳山鎮人民政府、益智鄉人民政府,縣紀委監委、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統戰部、縣政法委、縣直機關工委、縣檔案局、縣委黨校、縣接待辦、縣融媒體中心、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縣財政局、縣鄉村振興局、縣審計局、縣醫療保障局、縣投資局、縣誌辦、縣殘聯、縣科協、縣工商聯、縣總工會、團自治縣委、縣婦聯、縣郵政局、住房公積金、縣稅務局、縣級銀行系統等單位。
陳文東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負責駐半坡鄉班獨村工作。聯繫半坡鄉人民政府。
徐雄然 黨委委員、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應急指揮中心、火災救援管理股工作、水旱災害應急救援管理股工作。負責承擔縣自然災害應急管理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做好縣抗震救災指揮部辦公室、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的協調工作。
聯繫景谷鎮人民政府、民樂鎮人民政府,縣人武部、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縣民政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水務局、縣林業和草原局、縣退役軍人事務局、縣茶特中心、縣氣象局、縣紅十字會、縣消防救援大隊、縣森林消防救援中隊等單位。
刀建玲 副局長:協助局長工作,分管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股工作。
聯繫碧安鄉人民政府、勐班鄉人民政府,縣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生態環境局景谷分局、縣教育體育局、縣文化和旅遊局、縣衛生健康局、縣市場監管局、縣統計局、縣政務服務管理局、縣供銷社等單位。
李光和 黨委委員、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協助局長工作,分管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安全生產執法股。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日常工作。
聯繫永平鎮人民政府、正興鎮人民政府,縣公安局、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司法局、縣自然資源局、縣交通運輸局、縣信訪局、縣城市執法局、縣搬遷安置辦等單位。
陳炬輝 黨委委員、縣地震局長:負責縣地震局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保密、綜合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幹部隊伍建設和退休人員管理、財務、項目建設和管理、裝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局黨組日常工作。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統計分析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難分級應對制度和機制,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下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應急指揮機構的指令,銜接駐景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建立重大安全生產風險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統籌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縣級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縣級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縣級應對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全縣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較大地質災害應急救援;指導督促地震和地質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組織編制應急物資儲備規劃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三)火災救援管理股。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消防綜合減災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協調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指導督促火災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四)水旱災害應急救援管理股。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指導督促開展水旱災害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行政審批股)。負責“放管服”改革相關工作;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負責危化品、煙花爆竹行業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資質備案和監督,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組織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
(六)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非煤礦山(含尾礦庫、地質勘探、採掘施工、選礦廠)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負責非煤礦山行業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資質備案和監督,指導監督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
(七)安全生產執法股。負責安全生產綜合性執法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情況;依據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安排,依法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的落實。
(八)安全生產綜合協調股。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縣性的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負責工貿行業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資質備案和監督,指導監督相關行業落實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對外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組織監督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配合開展安全生產領域各類從業人員安全資格考核發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管理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建立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定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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