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制定全縣相關管理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威遠鎮濱河東路9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負責全縣市場監督管理,制定全縣相關管理政策措施和規劃並組織實施;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食品安全戰略和標準化戰略。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實施全縣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組織和實施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督管理行政執法行為。
(四)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根據授權承擔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經營者集中行為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組織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有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組織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工作,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承擔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和監督抽查工作;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
(八)負責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保護智慧財產權;承擔職責範圍內的智慧財產權行政裁決;開展商標專利執法。
(九)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與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協調組織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工作,根據職責及授權依法查處特種設備違法行為和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統籌指導全縣食品安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協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十一)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註冊、備案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執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三)負責管理標準化工作。指導和協調有關部門的標準化工作,指導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監督標準的實施工作,監督管理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承擔企業產品的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負責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十四)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縣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管工作。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化妝品經營的監督檢查和稽查執法,以及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六)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引導和鼓勵企業積極採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鼓勵企業與國外機構開展國際標準學術交流與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制修訂,提高標準的國際化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縣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
3.嚴守安全底線。嚴格按照“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嚴懲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加強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統一執法。加強對智慧財產權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等行為的信用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從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積極服務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公安局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農業農村和科學技術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林業和草原局負責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從馴養繁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監督管理。依法可食用陸生野生動物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後,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發現的破壞陸生野生動物資源違法行為或案件線索,要及時移送公安機關立案查處。
5.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供銷合作社負責審查入場經營者的持照持證情況,督促經營者及時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辦理相關許可,定期對入場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經營者有違法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並立即報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有關部門進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處置。
6.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的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局負責清真食品及民族宗教聚會活動的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文電、會務、政務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信息化、單位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重要綜合性檔案文稿的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規股。承擔市場監督管理有關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起草工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執法決定的法制審核工作,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工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行政處罰案件的聽證工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
(三)行政審批股(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法律、法規規定應由縣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承擔的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承擔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扶持個體私營經濟發展,承擔建立完善小微企業名錄工作;在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組織部指導下,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四)行政執法大隊。擬訂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及稽查辦案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指導查處有關違法行為和案件查辦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工作;承擔打擊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有關工作;擬訂全縣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的措施、辦法,查處不正當競爭行為;承擔監督管理直銷活動和打擊傳銷工作。
(五)信用價格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承擔登記註冊信息的分析公開工作、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對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工作;指導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行為;承擔市場交易行為、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監督管理。
(六)智慧財產權保護股。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戰略,負責商標、專利保護,廣告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行為;負責商標的培育、發展及監督管理,負責特殊標誌、官方標誌產品的保護;開展商標專利執法、依授權承擔商標、專利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等工作;開展廣告發布登記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
(七)消費環境建設股。擬訂消費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制度;組織開展消費維權體系建設;組織指導消費教育,引導健康消費,推動消費升級工作,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指導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查處;指導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中心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消費者協會工作;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監督管理工作和有關專業市場規範管理工作。
(八)質量計量監管認證認可股。承擔質量誠信體系建設責任,組織實施質量強縣戰略;負責產品質量綜合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和產品防偽工作,查處違法行為;承擔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承擔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年審、證後監管工作,組織開展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統一管理全縣標準化計量工作;承擔標準化戰略的組織實施,對標準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管理商品條碼,承擔企業產品標準備案工作,指導企業標準化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依法管理計量技術機構、計量器具、量值傳遞工作,負責規範、監督商品計量和市場計量行為;組織實施認證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制度、國家認可和檢驗檢測監督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有關認證機構及認證活動的監督管理,負責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認證行業、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九)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擬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並監督實施;監察、監督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工作;調查處理特種設備事故,查處違法行為;監督管理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和檢驗檢測人員、作業人員。
(十)食品安全協調股。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協調組織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目標績效考核;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重大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協調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
(十一)食品生產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食品、食鹽、特殊食品生產加工和流通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開展食品、食鹽、特殊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監督檢查,監督實施食品安全標準和管理規範;組織實施食品、食鹽、特殊食品抽檢工作,負責不安全食品核查、處置、召回;開展違法行為的查處;參與食品安全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參與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工作;指導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體系。
(十二)食品餐飲安全監督管理股。承擔餐飲服務業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制定餐飲監管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抽檢、風險監測;查處違法行為;參與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十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股(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藥品不良反應與藥物濫用監測中心)。承擔全縣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流通和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查處違法行為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經營的質量管理規範;實施藥品零售企業GSP認證;承擔藥品經營許可、醫療器械經營許可初審工作;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抽驗;承擔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及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藥品、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藥物濫用監測和評價工作。
(十四)人事股(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人員管理等工作;配合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黨建工作辦公室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派出機構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下設派出機構10個(副科級),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統一管理,負責轄區內市場規範管理、行政執法、行政審批、質量監督管理、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監督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即: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威遠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永平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正興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民樂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鳳山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景谷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半坡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勐班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碧安市場監督管理所;
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益智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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