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自治縣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擬訂健康政策,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政策措施、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加強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推進管辦分離,健全現代醫院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提出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落實疾病預防控制規劃、國家免疫規劃以及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干預措施;負責衛生應急工作,組織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控制和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
(四)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
(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區域內藥品生產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
(六)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體系。
(七)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行業管理辦法並監督實施,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管理體系;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執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標準;制定並組織實施醫療服務規範、標準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規則、服務規範。
(八)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人口監測預警,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協助完善計畫生育政策。
(九)指導基層衛生健康工作,組織醫療衛生、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和全科醫生隊伍建設;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
(十)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中醫藥法律法規、規章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負責綜合管理中醫(含中西醫結合、民族醫,下同)醫療、教育、科研、文化建設、對外交流合作等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政策。
(十一)建立健全愛滋病防治工作機制,加強宣傳教育,採取行為干預和關懷救助等措施,綜合防治愛滋病。
(十二)推進全縣大健康產業的發展,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衛生健康輻射中心前沿。
(十三)承擔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負責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代管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計畫生育協會。
(十五)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六)完成中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應當牢固樹立大衛生、大健康理念,推動實施健康景谷戰略,以改革創新為動力,以促健康、轉模式、強基層、重保障為著力點,把以治病為中心轉變到以人民健康為中心,為人民民眾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務。更加注重預防為主和健康促進,加強預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健康服務體系;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資源下沉,推進衛生健康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覆蓋、向邊遠山區和生活困難民眾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務質量和水平,推進衛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加大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力度,推進管辦分離,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主動服務和融入國家、省、市發展戰略,建設面向南亞東南亞衛生健康輻射中心前沿。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開展人口監測預警工作,貫徹落實生育政策,研究提出與生育有關的人口數量、素質、結構、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議,促進生育政策和有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參與制定人口發展規劃和政策,落實全縣人口發展規劃中的有關任務。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組織監測和評估人口變動情況及趨勢影響,建立人口預測預報制度,開展重大決策人口影響評估,完善重大人口政策諮詢機制,研究提出全縣人口發展戰略,擬訂人口發展規劃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統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的政策建議。
2.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民政局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擬訂及貫徹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地方性政策、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3.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提出建議。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4.與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醫療保障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領導分工
張顯明(黨組書記):主持縣衛生健康局黨組全面工作。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行業作風建設、意識形態、精神文明建設、掃黑除惡、反恐、國防動員、統戰工作。
聯繫縣人民醫院、威遠鎮衛生院、鳳山鎮衛生院。
黃偉(局長):主持縣衛生健康局行政全面工作。負責全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河長制工作。
分管局辦公室。聯繫縣中醫醫院、永平鎮中心衛生院。
趙麗(縣紀委監委駐縣衛健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局黨組成員):負責縣紀委監委駐衛健局紀檢監察組工作。
陶正貴(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醫政醫管、人事管理、衛生人才隊伍建設、醫學教育、分級診療制度、基層衛生、臨床采供血、生物安全、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信訪工作。
分管醫政與中醫管理股(醫政)、基層衛生健康股。聯繫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威遠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20急救中心、正興鎮衛生院、益智鄉衛生院。
楊麗(黨組成員、副局長、縣防治愛滋病局局長):負責愛滋病防治、疾病防控(衛生應急)、現代醫院管理制度、老齡與健康產業發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種工作、信息宣傳、禁毒、保密、檔案管理、政府採購、老乾工作、工會、婦聯、共青團、關心下一代工作。
分管防治愛滋病股、公共衛生股(衛生應急辦)、老齡與健康產業發展股。聯繫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民樂鎮中心衛生院、景谷鎮中心衛生院。
黃海燕(黨組成員、縣衛生計生綜合監督執法局局長):負責政策法規、綜合監督與職業衛生。
保亞利(副局長、縣中醫藥管理局局長):負責中醫藥管理、婦幼健康(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健康教育和健康素養促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規劃財務、審計、綜合考評、信息化建設工作。
分管醫政與中醫管理股(中醫管理)、公共衛生股、財務股。聯繫縣婦幼保健院、碧安鄉衛生院、勐班鄉衛生院。
羅重生(副局長):負責愛國衛生“7個專項行動”、創衛工作、鞏固拓展健康扶貧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定點幫扶(掛包幫)、食品安全、全民醫保制度、基本藥物制度。
分管公共衛生股(愛國衛生)、鄉村振興辦。聯繫半坡鄉衛生院。
何波(縣計畫生育協會專職副會長兼秘書長):負責縣計畫生育協會、基礎設施建設管理、招商引資。分管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
劉德祥(一級主任科員):協助保亞利同志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承擔局黨政辦公室職責;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安全、保密、檔案、信訪、政務公開、督查、考評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和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工作;承擔衛生健康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負責衛生健康信息化建設,組織指導衛生健康工作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二)財務股。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訂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編制衛生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預決算和基本建設項目投資計畫,檢查、指導預算執行和資金管理、使用情況;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負責監管下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對基層財會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指導等;組織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藥品價格、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結算等政策建議,指導和監督衛生計生相關經費的管理使用。
(三)公共衛生股(衛生應急辦)。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縣婦幼衛生健康發展規劃,貫徹落實婦幼保健服務規範等;參與規劃並指導婦幼保健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機構的綜合管理與評估;制定並組織實施有關婦幼保健與生殖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計畫與措施,降低出生缺陷率;指導婦幼衛生、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產前診斷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指導並管理全縣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藥械管理工作;依法對母嬰保健專項技術和生殖保健服務實施監管;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婦幼保健職責。
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政策研究工作,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承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重大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組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等監督檢查,完善綜合監督體系,指導規範執法行為;擬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放管服”改革工作,落實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任務;統一管理行政審批工作,集中承擔行政審批事項統一受理、審核、審批和發證,推進行政審批工作規範化、標準化、便民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交流。
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和衛生應急工作規劃及計畫;負責疾病預防控制的綜合管理和評估;指導全縣疾病預防控制工作;組織實施健康教育、疾病監測、傳染病防治、地方病防治、精神病防治、慢性非傳染性疾病防治、免疫規劃等工作;負責用於預防傳染病的生物製品供應、使用的日常監督管理和檢查;組織開展衛生健康宣傳、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工作;負責衛生健康統計工作;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健康教育職責。
承擔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負責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有關規章制度;負責組織實施衛生應急業務培訓和演練;組織協調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協調緊急醫學救援;上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擬訂全縣愛衛會工作規劃,年度計畫及措施,組織協調行政區域內的單位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活動,組織動員全社會參加愛國衛生活動;組織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農村改水改廁和全民健康教育活動;負責處理愛衛會的日常工作。
(四)醫政與中醫管理股。擬訂醫療機構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套用、醫療質量、醫療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以及行風建設等行業管理地方政策規範、標準並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復事業發展和急救體系建設有關工作;開展醫院等級評審評價、平安醫院建設、醫療糾紛處置有關工作;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及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組織開展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協調實施衛生健康人員隊伍崗位培訓工作;負責醫療機構的審核、審批和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資格管理;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擬訂中醫醫療機構及人員、醫療服務、質量管理等政策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中醫機構等級評審工作,指導其他醫療機構中醫業務工作;參與擬訂中醫藥醫改政策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防治重大疾病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開展中醫藥師承等人才教育培養工作,承擔中醫藥科技、文化宣傳工作,組織開展中醫藥資源普查,參與擬訂中醫藥產業發展規劃和政策;承擔其他綜合性中醫藥事務工作;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中醫藥服務管理職責。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監督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療器械採購和使用相關工作並指導實施;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
(五)基層衛生健康股。參與農村衛生項目管理,貫徹落實《雲南省農村醫療衛生條例》,負責農村衛生基礎設施建設;指導衛生計生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管理工作;擬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指導鄉(鎮)、村(社區)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評價工作;指導推進鄉村醫生有關管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組織推進基層衛生綜合改革;負責實施健康扶貧工作。
(六)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股。承擔人口監測預警工作並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有關政策建議;承擔計生統計與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完善生育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計畫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落實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七)防治愛滋病股。擬訂愛滋病防治政策、規劃、計畫、措施,並組織推進和落實;指導區域愛滋病防治規劃編制和實施;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八)老齡與健康產業發展股。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擬訂醫養結合的政策、標準和規範,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承擔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承擔健康景谷戰略協調推進工作,組織擬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牽頭組織大健康產業推進工作,負責組織制定大健康產業發展規劃、工作方案、年度工作計畫;協調促進大健康產業發展政策措施的落實,協調推進打造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有關工作;統籌實施醫養結合、醫體融合等健康政策;承擔由景谷傣族彝族自治縣負責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