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

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

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是景德鎮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現任局長為汪來金。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景德鎮市景德西大道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各地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國家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擬定全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政策規定,組織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組織制定相關規程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管理和綜合監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落實、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我市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按規定許可權協調管理國家、省、市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指導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負責消防管理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按許可權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駐景中央企業總部、駐景省屬企業集團和市屬企業集團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
(十三)依法依規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對外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並組織實施,會同相關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承擔防震減災監管職能。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轉變職能。市應急管理局應加強、最佳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後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範化解較大及以上安全風險。二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民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民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三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堅決遏制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與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較大災害應急救援工作,並按照許可權作出決定;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工作,協助市委、市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依規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
(3)市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指導開展防火巡護、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督促檢查等工作。
(5)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局和規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綜治、信訪、安全、後勤服務和市安委會辦公室事務性工作。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 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 急救援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幹部等工作。負責機關和下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和 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負責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職責範圍內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負責所屬培訓基地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社會動員工作,組織指導和監督有關培訓和考核工作。
(二)綜合科。組織協調全市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巡查工作,承擔重要文稿起草工作和市安委會辦公室政務性工作。負責裝備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匯總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 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應急管理統 計分析工作,統籌組織實施應急管理各項工作綜合考核。擬訂應急救援隊伍管理保障辦法,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牽頭較大、跨區域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相關行政執法綜合性工作,監督指導全市應急管 理系統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新聞宣傳、輿情應對、文化建設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信息傳輸渠道,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擬訂有關信息、裝備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政務服務科。負責受理和辦理許可權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以及許可權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生產、煙花爆竹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任職資格認可。負責許可權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防震減災相關工程審批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管理,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承擔預案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承擔市應對較大災害指揮部的現場協調保障工作,指導縣(市、區)及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四)火災防治管理科。組織擬訂地方性消防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協調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五)防汛抗旱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
(六)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科。承擔防震減災監管職能,組織協調地震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震和地質災害防治相關工作,組織、指導地質災害應急救援。
(七)救災減災保障科。建立安全生產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論證機制,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組織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調查評估。編制市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相關經濟政策建議,推動應急重點工程和避難設施建設。承擔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等災害救助工作,綜合監管安全生產應急救援資源,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規劃與實施和需求計畫,組織建立應急物資共用共享和協調機制,組織協調重要應急物資的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承擔救災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監督使用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組織協調緊急轉移安置受災民眾、因災毀損房屋恢復重建補助和受災民眾生活救助。
(八)工貿和綜合監管科。負責冶金、有色、建材、機械、 輕工、紡織、菸草、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 檢查相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有專門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許可權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九)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科。負責化工(含石 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依法監督檢查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承擔許可權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十)礦山安全監管科。負責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 作,依法監督檢查煤礦企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 程和標準情況。負責非煤礦山企業(含地質勘探)、石油企業(煉 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監督檢查相 關行業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規程和標準情況。依法 承擔許可權內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所獲榮譽

2021年9月,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被授予“2018-2020年度江西省森林防滅火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1年,江西省應急管理廳決定將景德鎮市應急管理局納入集體獎勵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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