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鎮市關於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關於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的實施意見》已經2021年5月31日景德鎮市政府第78次常務會審議通過,景德鎮市人民政府於2021年6月4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景德鎮市關於推進高質量氣象現代化的實施意見
  • 頒布時間:2021年6月4日
  • 發布單位:景德鎮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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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氣象工作重要指示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遵照《江西省人民政府關於推進更高水平氣象現代化  助力江西高質量跨越式發展的意見》(贛府發〔2021〕2號)統一部署,現就加快推進我市高質量氣象現代化,助力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氣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新發展理念,堅持服務國家、服務人民,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加快科技創新,做到監測精密、預報精準、服務精細,充分發揮氣象防災減災第一道防線作用。聚焦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部署,確保到2025年,基本建成適應景德鎮經濟社會高質量跨越式發展需要的氣象現代化體系,更加有力地保障生命安全、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氣象服務新時代景德鎮改革發展能力顯著增強,氣象現代化水平整體達到省內先進,在生態文明建設、鄉村振興氣象保障等領域達到省內領先水平。
二、主要工作
(一)保護生命安全,提升氣象災害防禦能力
1.健全氣象災害防禦組織體系。完善“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社會參與”的氣象災害防禦組織體系,落實氣象防災減災工作行政首長負責制,落實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職責,完善指揮部成員單位間統籌規劃、共建共享和預報預警聯動機制。將氣象災害防禦工作納入綜合防災減災體系,納入基層格線化社會治理體系,納入基層基本公共服務,納入市對縣(市、區)、縣對鄉(鎮)的高質量發展考核。(責任單位:市氣象災害防禦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各縣〔市、區〕政府)
2.提高災害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充分利用衛星、雷達、無人機、自動氣象站等現代氣象探測技術,在氣象災害易發區、偏遠山區、農村弱勢群體聚集區、氣候敏感區增設自動氣象站點,提高災害性天氣監測預報預警能力。加強智慧型格線預報等數值氣象預報產品釋用,提高災害性天氣中短期和短時臨近預報預警水平,全力提高暴雨等氣象災害的預報精準度,為市委、市政府科學指揮應急處置、防災減災救災提供決策依據。(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
3.強化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傳播。完成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系統建設,實現全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統一發布。建立健全綜治格線員、媒體、通信企業和預警信息發布系統的有機聯動,實現預警信息傳播“綠色通道”、全網免費發布。將氣象災害防禦職責納入鄉鎮(街道)權責清單。建立健全重點地區、重大氣象災害預警信息 “對接省級6小時警報、市級3小時通報,縣級1小時叫應”機制,實現預警信息傳播到景德鎮行政區域內的每位人員。(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文旅局、市應急局、市廣播電視台、市電信公司、市移動公司、市聯通公司,各縣〔市、區〕政府)
4.提升氣象災害風險管理水平。開展分災種的氣象災害風險普查和風險區劃。建立氣象災害風險管理制度。將氣象災害防禦和保障服務納入智慧城市建設和城鄉治理工作體系,將氣象科普納入全民科學素質行動計畫,開展進學校、進社區、進農村等活動,建設氣象防災減災示範單位,增強全社會氣象災害防禦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應急局,各縣〔市、區〕政府)
(二)服務生產發展,提升現代氣象服務能力
5.提升城市氣象保障能力。推進景德鎮國家陶瓷文化傳承創新實驗區的氣象服務示範區建設。加密布設城市自動氣象站網,加強城市小氣候監測評估,開展城市漬澇、熱島效應等氣象預報預警智慧氣象服務,提高城市氣象保障服務能力。(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水利局、市政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6.提升重點行業保障能力。建設交通運輸、水利、旅遊、民航等重點行業氣象觀測網,開展氣象災害風險預警預報評估。推進氣象與相關行業的融合發展,增強綜合交通運輸、綠色能源、衛生健康等領域信息共享和氣象保障服務能力,提升行業運行發展保障支撐水平。提高中小山洪、雷電監測預警能力,為全域旅遊提供氣象保障。布設高速公路氣象監測站網,提高大霧、強降水、道路結冰、大風等交通高影響氣象災害監測預警能力。推進通用機場氣象保障購買服務工作,促進我市通用航空氣象保障融合集約發展。(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民航局)
7.提升防雷安全監管能力。健全政府防雷安全領導責任、部門行業監管責任,壓實生產經營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建設工程防雷許可範圍,將防雷安全工作納入安全生產考核體系、綜合執法檢查體系,全面落實防雷安全管理措施。落實學校、醫院、農村集貿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和危化、易燃易爆場所防雷設施定期檢測制度,加強防雷安全信用管理。(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住建局、市衛健委、市應急局、市市場監管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促進生活富裕,提升鄉村振興保障能力
8.提高農村氣象服務能力。建立以氣象災害預警信息為先導的人員提前轉移機制。開展標準化氣象災害防禦鄉鎮、綜合減災示範社區創建與監管。布設農村智慧型雷電監測預警網,推進浮梁、樂平、昌江標準化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縣(市、區)和農村雷電災害防禦示範基地建設。加強“江西微農”等APP套用,氣象為農服務信息直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應急局,各縣〔市、區〕政府)
9.提升服務糧食安全水平。提升高標準農田氣象保障能力,完成主要農作物氣候區劃與主要農業氣象災害風險區劃。加強技術研發與推廣,提高水稻、大豆、薯類等糧食作物農業氣象災害監測預報預警、主要病蟲害氣象風險預報的精準性和預見期。(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科技局、市農業農村局)
10.提升特色農產品服務能力。開展特色農產品引種氣候論證,開展茶葉、蔬菜、水果等特色農產品氣候品質評價,建設江西省蔬菜氣象中心,開展“氣候好產品”認證,提升名優農產品品牌價值。開展茶葉等特色農產品氣象服務關鍵技術研發,積極發展農業氣象災害巨災保險。(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市場監管局)
(四)保障生態良好,提升生態文明建設能力
11.提升生態系統保護修復氣象服務能力。組建生態氣象觀測網,開展乾旱、洪澇、冰凍等重大氣象災害對生態系統影響監測、預警和評估。開展生態氣候承載力評估、氣候變化對生態系統影響評估。提高衛星遙感資料套用能力,建設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應對氣候變化氣象服務體系,開展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工程氣象服務效益評估。(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局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
12.提升污染防治攻堅戰氣象保障服務能力。提高大氣環境氣象條件監測預報水平,將氣象環境監測預報預警納入全市大氣環境監測體系,及時發布空氣品質預報和重污染天氣預警,提高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保障能力。強化昌江、樂安河及水源涵養區水體污染爆發氣象條件預報預警服務。做好工業園區空氣品質預報預警氣象保障服務。(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各縣〔市、區〕政府)
13.提高氣候資源可持續利用能力。全面落實《江西省氣候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開展城市規劃、重大項目、重大工程、重點發展區域、清潔能源開發項目的氣候可行性論證。開展城市通風、熱島效應緩解和改善人居氣候環境城市生態氣候評估。加強旅遊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發展“氣候+”全域旅遊業態,爭創“中國天然氧吧”及“避暑旅遊目的地”等康養旅遊宜居生態品牌。(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各縣〔市、區〕政府)
14.提升碳達峰和碳中和氣象支撐能力。開展太陽能資源潛力評估,摸清風能資源分布,為風電場和太陽能發電站提供精細化服務;做好供電調頻、調峰、電壓控制等氣象保障;開展溫室氣體濃度監測,調查碳收支狀況,支撐區域碳排放的測量、報告、核查以及減排效果評估;配合做好應對氣候變化和碳達峰、碳中和相關政策的出台。(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自然資源局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供電公司)
15.提升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能力。建設昌江、樂安河流域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示範區,升級更新現有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裝備,布設雷射雨滴譜儀等空中雲水資源動態監測設備,發展生態型人工增雨作業,開展糧食安全、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保障服務。完善應對重大社會活動、高溫乾旱、空氣污染、森林防滅火、水庫增蓄水、重大應急保障等事件的人工影響天氣應急作業機制。全面建立人工影響天氣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加強人工影響天氣安全信息化能力建設。(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資源局規劃局、市生態環境局、市水利局、市林業局,各縣〔市、區〕政府)
(五)加快科技創新,提升氣象綜合保障能力
16.強化人才支撐。將氣象人才納入全市人才隊伍建設規劃,納入市級各類人才工程選拔、培養計畫,將氣象科技創新納入全市科技創新工作體系,努力建設一支作風優良、業務精通的高素質氣象人才隊伍。(責任單位: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
17.強化財政保障。按照中央地方財政事權與支出責任劃分,落實氣象防災減災預警信息發布、人工影響天氣、“三農”氣象服務、氣象信息傳輸、區域自動氣象站維持、防雷安全管理、氣象宣傳科普等地方氣象事業發展經費。落實氣象防災減災能力提升工程、生態文明建設氣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鄉村振興氣象保障工程、人工影響天氣能力提升工程等氣象“十四五”規劃重點項目資金。落實氣象部門職工足額享受地方政策。(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市發改委、市氣象局、各縣〔市、區〕政府)
18.強化法律保障。落實好《氣象探測環境保護專項規劃》,加強探測環境的保護和改善,依法落實探測環境保護範圍內建設工程避免影響氣象探測環境行政審批。(責任單位:市氣象局、市自然資源局規劃局、市住建局,各縣〔市、區〕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要加強推進氣象現代化建設工作的領導,落實具體措施,及時研究解決氣象現代化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將氣象現代化建設納入本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擔負起責任,持續推進更高水平氣象現代化建設,加強對工作進展的指導和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舉措落到實處。
(三)加強考核評估。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專項督查,對工作任務落實情況進行跟蹤問效。及時開展更高水平氣象現代化建設進展情況評估,評估結果納入縣(市、區)政府年度高質量發展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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