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旅遊局

普洱市旅遊局

根據《中共普洱市委辦公室 普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普洱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普辦發〔2010〕56號),設立普洱市旅遊局,為普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旅遊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八種
  • 位置:中國普洱市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普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組織和指導旅遊設施定點工作的職責。
(三)取消旅行社質量保證金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組織和指導旅遊產業綜合發展與改革的職責。
(五)加強旅遊綜合協調、應急救援和誠信建設的騙匙乎職責。
(六)加強區域旅遊合作和促進鄉村旅遊發展的職責。

主要職責

普洱市旅遊局主要職責:
(一)普洱市旅遊局擬訂全市旅遊業發展的戰略目標和方針政策,編制旅遊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全市旅遊產業綜合發展與改革的實施工作。
(二)普洱市旅遊局起草全市旅遊業管理規章並監督實施;負責全市旅行社、旅遊飯店、邊境旅遊、導遊隊伍、旅遊安全生產的管理工作。
(三)普洱市旅遊局組織全市旅遊資源的調查、開發與有關保護工作;指導全市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旅遊發展資金及其他旅遊開發建設資金,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
(四)普洱市旅遊局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負責擬訂旅遊區、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五)普洱市旅遊局擬訂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指導旅遊節慶會展的產品開發、品牌培育;協調旅遊宣傳促銷活動;承擔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的有關工作。
(六)普洱市旅遊局負責全市旅遊財務統計和經濟運行分析、信息發布工作。
(七)普洱市旅遊局組織、指導全市旅遊教育、培訓工作。
(八)普洱市旅遊局承辦普洱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普洱市旅遊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
(一)普洱市旅遊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統計、人事、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行政後勤、固定資產管理、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扶貧、對口幫扶、綜合維穩等工作;牽頭組織協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年鑑、志、百科編撰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二)普洱市旅遊局規劃發展科
擬訂旅遊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有關旅遊規劃的審查工作,牽頭協調旅遊產業、旅遊各要素和涉旅產業的發展;負責旅遊重大(重點)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管理;協調、指導旅遊投融資工作,開展旅遊招商引資,引導社會投資;負責組織旅遊資源的調查與開發,指導全市重點旅遊區、旅遊度假區、旅遊景區(點)的規劃與開發建設;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規劃、開發和保護符協凳;負責全市鄉村旅遊規劃發展、標準擬訂、休閒農業的有關凶束付白工作;參與國家公園、生態旅遊示範區、紅色旅遊、旅遊小鎮等旅遊項目的開發建設和管理,負責與規劃工作相關的經費管理和監督工作。牽頭負責市旅遊發展資金及其它旅遊開發建設資金的管理和監督工作;牽頭負責全市鄉村旅遊規劃發展、標準擬訂、休閒農業的有關工作。
(三)普洱市旅遊局市場開發科
研究國內外旅遊市場發展狀況,擬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擬訂全市旅遊市場促銷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工作;負責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統籌開發和宣傳推廣;參與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培育;組織及參與國內外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負責組織並接待海內外媒體、重要旅行商的考察、採訪和報導;負責旅遊市場信息發布;負責國內外區域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重點是積極參與和推進與東協、大湄公河次區域、“孟中印緬”以及“泛珠三角”等國際、國內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負責搭建國際、國內區域旅遊合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區域旅遊合作工作機制;推進與州市區域旅遊合作的開展和無障礙區域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擬訂參加國內重點旅遊節慶會展活動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旅遊節慶會展活動;編制重點旅遊節慶會展的產品開發、品牌培育規劃,指導旅遊節慶品牌的打造和培育。
(四)普洱市旅遊局行業管理科
監督管禁淋理導遊隊伍、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全市旅遊行業設施和服務標準進行歸口管理,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旅行社審批、旅遊飯店星級評定的組織推薦工作;指導最佳旅遊目的地縣(區)的創建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出國旅遊、邊境旅遊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生產、旅遊保險工作;負責全市旅協蜜邀游統計和旅遊經白故翻濟運行情況分析工作;負責行業有關財務報表的匯總、分析工簽櫃采殼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的收集、發布和旅遊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重大旅遊投訴;負責假日旅遊協調、聯絡;負責旅遊安全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協會工作;負責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人才培訓計畫的擬訂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行業崗位資格考試、導遊等級考試和考評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行業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政策條例落實實施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對重大旅遊投訴的處理進行督辦;組織、協調旅遊市場整治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人員編制

普洱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三)普洱市旅遊局市場開發科
研究國內外旅遊市場發展狀況,擬訂全市旅遊市場開發規劃,擬訂全市旅遊市場促銷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全市旅遊產品的宣傳促銷工作;負責重點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統籌開發和宣傳推廣;參與旅遊新業態的開發培育;組織及參與國內外旅遊市場重大促銷活動;負責組織並接待海內外媒體、重要旅行商的考察、採訪和報導;負責旅遊市場信息發布;負責國內外區域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重點是積極參與和推進與東協、大湄公河次區域、“孟中印緬”以及“泛珠三角”等國際、國內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負責搭建國際、國內區域旅遊合作平台,建立和完善區域旅遊合作工作機制;推進與州市區域旅遊合作的開展和無障礙區域旅遊合作工作的開展;擬訂參加國內重點旅遊節慶會展活動計畫、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旅遊節慶會展活動;編制重點旅遊節慶會展的產品開發、品牌培育規劃,指導旅遊節慶品牌的打造和培育。
(四)普洱市旅遊局行業管理科
監督管理導遊隊伍、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負責對全市旅遊行業設施和服務標準進行歸口管理,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旅行社審批、旅遊飯店星級評定的組織推薦工作;指導最佳旅遊目的地縣(區)的創建工作;負責協調管理出國旅遊、邊境旅遊工作;負責全市旅遊安全生產、旅遊保險工作;負責全市旅遊統計和旅遊經濟運行情況分析工作;負責行業有關財務報表的匯總、分析工作;負責假日旅遊信息的收集、發布和旅遊抽樣調查工作。負責協調處理重大旅遊投訴;負責假日旅遊協調、聯絡;負責旅遊安全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協會工作;負責旅遊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旅遊人才培訓計畫的擬訂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行業崗位資格考試、導遊等級考試和考評工作,負責指導協調旅遊教育培訓的對外交流與合作;指導旅遊行業法制建設工作,負責政策條例落實實施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聽證,對重大旅遊投訴的處理進行督辦;組織、協調旅遊市場整治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

人員編制

普洱市旅遊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科級領導職數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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