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根據《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改革試點方案》(思辦發〔2016〕104號)精神,設立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為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科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
  • 辦公地址:普洱市思茅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隸屬單位: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
(二)負責全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監督檢查、業務培訓和綜合考核。積極參加文明城市創建和人居環境提升行動相關工作。
(三)負責思茅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的統一指揮“12319”呼叫業務的受理分解、下達派遣指令、督辦及相關工作。
(四)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深入推進城市執法體制改革改進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中發〔2015〕37號),承擔全區城市管理相對集中的行政處罰權工作。
1.行使住房城鄉建設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2.行使環境保護管理方面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建築施工噪聲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3.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定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4.行使交通管理方面侵占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5.行使水務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6.行使食品藥品監管方面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以及違法回購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
(五)按照《普洱市人民政府關於市級部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下劃思茅區人民政府行使的通知》(普政發〔2014〕89號),承擔市級下放的80項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
(六)按照《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方案的批覆》(雲政復〔2014〕13號),行使民政部門殯葬管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
(七)行使旅遊領域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行政處罰權。
(八)承辦中共思茅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行政審批項目,以普洱市思茅區人民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項目目錄為準。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普洱市思茅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機關設4個內設機構(股所級)。
(一)辦公室
負責協調全局日常行政事務,保證各項工作正常運轉;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工作;負責起草、審核以局名義發出的綜合材料和檔案,擬制年度計畫、總結和有關內部管理規定、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各類公文簽收、擬辦、傳閱、督辦催辦、落實等工作;負責安排組織局務會議、對外協調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印鑑、介紹信、各類資料的管理工作;負責文印及相關設備的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統計、財務管理、經費預算使用和協調工作;建立、完善財務監督管理及財務審計制度;負責本系統幹部職工的公積金、社保、醫保等各種經費的繳納;負責做好罰沒票據的發放、管理及罰沒款的收繳工作;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員服裝及車輛、辦公設施等裝備器材的計畫、配置、採購、更新、管理等工作;負責本系統後勤保障服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系統黨建工作,做好基層黨組織建設、黨員發展工作及相關材料、信息的報送;負責幹部職工隊伍建設與管理、後備幹部的考核培養工作;負責系統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勞動工資、幹部培訓、人事檔案、年度考核、獎懲等工作;負責系統新聞宣傳、社會宣傳和信息報送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扶貧掛鈎聯繫工作;負責統戰、工青婦、老幹部、離退休職工工作;負責全局報刊征訂工作;負責人事信息軟體維護、資料庫登錄和修改;負責組織協調全局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創建等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法規督察科(加掛信訪室牌子)
負責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政策法規和執法體制改革的研討;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諮詢、宣傳教育、培訓及有關法律法規的普法工作;負責協同法制部門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資格審查、培訓、業務考核和評比工作;負責系統執法文書、執法證件的管理;負責行政執法業務報表統計及其他法制工作;負責對進入一般程式行政執法案件的審查、組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案件立案、審理、結案審核和案卷的集中保管、上報備案等工作;負責系統行政執法涉外部門的聯繫協調工作;負責行政執法中違法違紀案件的辦理工作;負責行政執法隊伍隊容風紀、依法行政、文明執法的督察工作;負責牽頭辦理人大、政協提(議)案工作及輿論監督曝光問題處理情況的跟蹤督查;負責有關執法工作的舉報案件、信訪、投訴民眾的接處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規劃監察科(加掛“兩違”辦牌子)
負責對全區各項城鄉建設活動進行巡查和對違反城鄉規劃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查處;參與規劃、建設相關的政策、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區政府及區規劃局統一組織的執法活動;負責建設項目放驗線、基礎竣工核實及跟蹤監管、存檔的工作;負責行政規劃區域內用地、規劃、建設的日常巡查和監管;負責對轄區內違法違規用地建設行為及時制止和依法處理,受理民眾投訴的違章建築案件;負責統計違章建築查處數據及重大土地規劃建設違法案件並及時向主要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匯報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