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昭昭天命一直是籠統的觀念而非特定政策。若另加領土擴張主義,此詞也包含
美國卓異主義 、羅馬式
國家主義與所謂
盎格魯撒克遜民族優越性等信念。許多白人在論說昭昭天命時專注於最初的美式擴張主義;另有人認為該詞所表達之概念為,拓展疆域為美國對這個世界的“使命”。其使命的內容在不同的年代對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義。恩斯特·李·圖弗森(Ernest Lee Tuveson)總結這些各式各樣的可能意義,寫道:“‘昭昭天命’一詞涵括廣闊繁複的觀念、政策、與作法。彼此間既無預期般的相容,出處也各自不同。”
“昭昭天命”一詞最初由1840年代傑克遜式民主的信徒所使用,用以宣傳兼併今日的
美國西部地區(
俄勒岡屬地、兼併得州與
墨西哥割讓地)。該詞於1890年代復由
共和黨支持者用以在理論上作為美國介入北美洲以外事務的理由。昭昭天命曾是政治人物的慣用語,但許多評論員相信,其觀念在二十世紀持續影響美國政治觀。
詞語起源
這個用以表彰顯而易見(或無可否認)的命運之詞句由
紐約市記者約翰·歐蘇利文(John L. O'Sullivan)於其《民主評論》(Democratic Review)雜誌1845年7─8月號刊杜撰而出。在一篇名為“兼併”(Annexation)的文章中,歐蘇利文呼籲美國將
德克薩斯共和國併入聯邦,他寫道:“吾等盡取神賜之洲以納年年倍增之萬民自由發展之昭昭天命。”論戰之後不久,兼併德州成真,但歐蘇利文首次寫出的“昭昭天命”一詞並未引人注意。
歐蘇利文之第二次使用此詞則變得極富影響力。他於1845年12月27日在其《紐約晨報》論及與大英帝國在俄勒岡持續不斷的邊界糾紛。歐蘇利文論斷美國有權主張索求“俄勒岡全境”:“而該主張乃據吾等昭昭天命之義,盡取並支配神賜之洲以大行託付於我之自由權利與聯邦自治。”
也就是說,歐蘇利文相信上帝的旨意(Divine Providence)賦予美國廣布共和民主遍及北美洲之使命(大行自由權利,“the great experiment of liberty”)。對歐蘇利文來說,既然
大英帝國不知利用俄勒岡以廣布民主,不列顛對這塊土地的權利主張可以忽視。歐蘇利文認為昭昭天命為道德觀念(天條,“higher law”),足以蓋過一切顧慮,包含國際法與國際協定。
歐蘇利文原來對昭昭天命的構想並非強取豪奪以擴充領土。他相信
美式民主的拓展勢不可當,會隨著白人(或盎格魯撒克遜民族)遷移各處而出現而無需涉及軍事行為。歐蘇利文不贊同於1846年爆發的
美墨戰爭,然而他相信戰爭的結果將惠及雙方。
歐蘇利文並未始創昭昭天命的概念;其措詞雖為此一於1840年代頗得人心的情懷提供有力的稱號,其概念自身並非新創。且歐蘇利文雖為鼓吹此種思想的先鋒之一,其他另有多名作者曾使用不同的詞句來描述同一概念。美國報業於1840年代的成長,尤其是煽動性的八卦報刊(penny press),是昭昭天命等概念廣為散播的重要因素。
當時歐蘇利文自己並不曉得自己創造出了新的警句。此詞由
輝格黨引用以反對執政的
詹姆斯·諾克斯·波爾克總統後,廣為流傳。1846年1月3日,羅伯·查爾斯·溫梭普(Robert Charles Winthrop)眾議員於眾議院內嘲弄這個觀念,他說道:“我想,除了全洋基國以外的任何國家,都不會容許散播昭昭天命之義。”對於昭昭天命的擁護者們引用“神賜之洲”來為基於俗世利益辯護的作法,在眾多批評者中,溫梭普是首位發難者。
民主黨不顧這些批評而接受該警句。它迅速流行,其出於歐蘇利文杜撰一事終為人所遺忘。歐蘇利文於1895年默默無聞地撒手人寰,約當其警句為人復用之時。直至1927年,方有歷史學家確定此一警句出自歐蘇利文之手。
主題與影響
史學家威廉·威克斯(William E. Weeks)注意到,擁護昭昭天命者們通常依附在三條關鍵主題之上:
這三條主題,又稱美國卓異主義,通常可回溯至美國的
清教徒傳統,
約翰·溫斯羅普1630年廣為人知的布道詞“
山巔之城”(City upon a Hill)的部分內容。他在這次證道中呼籲建立對舊世界大放異彩的道德社會。
托馬斯·潘恩在其1776年具影響力的小冊《
常識》(Common Sense)中回應此見解,論說
美國革命提供機會以創建更好的新社會:“我們有能力讓世界從頭來過。與目前相仿佛的情況,自
諾亞在世以來亘古未有。新世界的誕生就在你我之手……”
許多美國人贊同潘恩,並相信美國已然試行自由與民主——並摒棄舊世界的
君主制——這是世界史上的大事。
亞伯拉罕·林肯總統對美國的形容“全球最後的、最佳的寄託”就是這種觀念的著名表述。林肯在
葛底斯堡演說中奮力詮釋帶有美式理想的國家是否得以存續。史家羅伯·喬漢森(Robert Johannsen)稱之為:“對美國昭昭天命論與使命感最恆久的聲明。”
美國身具使命,以擴張領土來廣布其體制與理想的信念——
安德魯·傑克遜於1843年之著名表述為“延展自由之域”——為昭昭天命論的基本觀點。許多人相信美式民主毋需合眾國政府之力便得以散播。美國的拓荒者們心懷信念橫越北美大陸,其綱領為北美與世界其他國家會盡力與美式體制相仿。
托馬斯·傑斐遜最初並不認為美國必須向外擴張,他相信北美洲將成立其他類似於
合眾國之共和政體,形成他所說的“自由帝國”。然而,在1803年的
路易斯安那購地案之後,他接受了版圖膨脹。其後數十年間,隨著合眾國領土不斷外擴,“延展自由之域”是否意指延展蓄奴之域,因對美國的“使命”有不同解釋,對立逐漸升高,而成為議題核心。
對洲內擴張的影響
“昭昭天命”一詞最經常為人所聯想者為美國自1815年至1860年間的領土擴張。此一時期,自
1812年戰爭結束起至
美國內戰爆發為止,人稱“昭昭天命之世”(Age of Manifest Destiny)。美國版圖在這段期間擴展至太平洋——自海至光輝之海(from sea to shining sea)——基本確立今日美國本土的邊界。昭昭天命論在合眾國與其北方的英屬北美(後稱
加拿大)之間的關係上有其作用;但在其考量墨西哥問題與引發美墨戰爭上更具因果關係。昭昭天命論中,蔓延各處的種族主義對美國
印第安人而言後果嚴重。
大陸主義
十九世紀中,美國終將吞併北美洲全境的信念,世稱“大陸主義”(continentalism)。此一構想的先期提倡者為
約翰·昆西·亞當斯,他是自1803年路易斯安那購地案至1840年代詹姆斯·波克執政期間,美國版圖擴張的領導人物。1811年,他在給父親
約翰·亞當斯的信中寫道:“天意注定,北美全境所生養的子民應為同一‘民族’,口說相同語言,信奉相同宗教與政治信仰下的全面體系,襲用相同的社會風俗習慣下的全般宗旨。為其全體共同之幸福愉悅,為其和平安寧與繁榮昌盛,我相信,將他們結合於一個聯邦共同體之下勢不可免。”
亞當斯為推展其理念著力甚深。他起草了1818年條約(Treaty of 1818),奠定西至
洛基山脈的美加國界,並約定俄勒岡共管。他磋商出1819年的
亞當斯-奧尼斯條約(Adams-Onís Treaty),又稱貫洲條約(transcontinental Treaty),自
西班牙手中買下
佛羅里達並將與西屬墨西哥的邊界延伸至太平洋。他並且系統地陳述了1823年的
門羅主義,該說警示歐洲,
西半球不再開放歐洲成立殖民地。
門羅主義與昭昭天命論密切相關。史家沃爾特·麥克道古(Walter McDougall)稱昭昭天命論為門羅主義的自然結果,既然門羅主義並未明指擴張幅度,不斷擴張便為行使該主義之所必需。美國內部當時考量到,歐洲強權(尤其是大英帝國)正尋求提升對北美洲的影響力,於是引發以對外擴張以資預防的呼聲。1935年,艾爾伯特·溫伯格(Albert Weinberg)於其深具影響的對昭昭天命論的論文中寫道:“1840年代勃興的擴張主義為防禦性作為,以在歐洲侵犯北美之前搶先一步。”
英屬北美
1815年之前
美國獨立革命爆發之前,美國革命家們原本希望
法裔加拿大人能夠加入殖民地十三州以共同推翻大英帝國的統治。加拿大省受邀舉派代表參加
大陸會議,且大陸會議已預先允許加拿大加入合眾國。1775年,當美國在企圖將英國逐出北美的戰爭中,攻入加拿大時,也希望法屬加拿大能共襄盛舉。這些拉攏加拿大靠向十三州的策略,無一達成。在巴黎和平協商中,
班傑明·富蘭克林企圖說服不列顛外交官將加拿大割讓給合眾國,亦未成功。由於大英帝國始終存在於合眾國北界,導致美國於1812年戰爭期間,第二次北侵英屬北美,但未成其功。
這些將大英帝國逐出北美的企圖,時受引據為昭昭天命論付諸行動之先例。然而,加拿大史學家雷吉納德·斯圖爾特(Reginald Stuart)論斷,這些與“昭昭天命時期”(Era of Manifest Destiny)中的行動,性質不同。斯圖爾特於1815年之前寫道:“所有看來有如領土擴張主義之舉措,其實是來自守成的想法,而非來自征服與兼併的雄才大略。”此種觀點認為,昭昭天命論並非引發1812年戰爭之因素,而是在戰後才出現,並成為公眾信念。
進入加拿大的義勇兵
儘管仇英心理繼續於合眾國內散布,美國人於1812年戰爭後逐漸接受英屬殖民地於北界接壤的現實。許多美國人,尤其是美加邊界沿線居民,原本希望1837年起義可以結束大英帝國在北美的統治,並於加拿大建立民主政府。對這些事件,約翰·歐蘇利文寫道:“若自由為一國之最佳福祉,若自治為一國之首要權利,……我們對加拿大人發難之緣由感同身受。”許多美國人,如歐蘇利文一般,視這幾場叛亂為美國革命再現;而且——與當時多數加拿大人的觀點不同——以為加拿大人生活於外來統治者的壓迫之下。
儘管感同身受,昭昭天命的信念並未隨著美國人對這場叛亂的反應而廣布開來,部分是因為這幾次叛亂結束得太快。歐蘇利文個人建議抵制美國調停。若干美國義勇兵——未經政府授權,自願參戰的軍人,通常是受昭昭天命的信念所激勵——前去加拿大以助一臂之力,但
馬丁·范布倫總統派遣
溫菲爾德·斯科特(Winfield Scott)將軍逮捕這群義勇兵並保持邊界平靜。若干義勇兵殘存於人稱“獵人草屋”(Hunters' Lodges)的秘密集團中,嘗試鼓動戰爭以‘解放’加拿大——其中的一次即所謂的愛國者戰爭——但美國的觀點與政府官方政策反對這些行動。美國內戰後的
芬尼亞兄弟會暴動(Fenian raids,
芬尼亞運動為十九世紀中葉
愛爾蘭爭取民族獨立的反英運動)與獵人草屋的行為有相似性,但與昭昭天命的觀念或美國的領土擴張政策並無關聯。
俄勒岡
在合眾國北界,昭昭天命論在俄勒岡與大英帝國的邊界紛爭中發揮其最重要的作用。1818年英美會議(Anglo-American Convention of 1818)約定俄勒岡共管,而數以千計的美國移民於1840年代經由俄勒岡小徑(Oregon Trail)移居該處。英國人回絕
約翰·泰勒總統依約翰·昆西·亞當斯之前議,將該區沿北緯49度線一分為二的提案,而堅持將邊界南移至
哥倫比亞河,此舉將今日
華盛頓州的所在地劃歸英屬北美。昭昭天命的擁護者們誓死反對,並呼籲兼併俄勒岡全境。總統候選人詹姆斯·諾克斯·波爾克運用洶湧的民氣自利,
民主黨並於1844年美國總統大選中,呼籲兼併“全俄勒岡”。
成為總統後,波爾克重提沿北緯49度線將該區一分為二之議,使昭昭天命論最激切的擁護者們心灰意冷。當英國回絕該議後,美國的擴張主義者回以口號“不達54-40就打仗!”(Fifty-Four Forty or Fight,北緯54度40分為俄勒岡北界。該口號經常被錯誤地引述為1844年大選中的口號)。當波爾克轉而中止共管協定,英國終於同意沿北緯49度線將該區一分為二,爭端於1846年兩國簽訂
俄勒岡條約後落幕。
雖然早先為了“全俄勒岡”而群情洶湧,該條約於美國頗孚民望,並迅即獲參議院認可,部份原因是由於合眾國當時正與墨西哥交戰。許多美國人相信加拿大諸省遲早會併入合眾國,而這場戰爭對達成命運之付託並無必要,尚且產生不良後果。據雷吉納德·斯圖爾特的說法,昭昭天命論最激切的擁護者們之所以未在北方邊界問題上占上風,是由於“儘管稱之為‘大陸主義’,昭昭天命的適用範圍僅達美國西部與西南,而不及於北方。”
墨西哥與德克薩斯
1836年,德克薩斯共和國宣告自墨西哥獨立。在德克薩斯革命之後,更尋求加入合眾國成為新的一州。這正是自傑斐遜以來,至歐蘇利文時代,所提倡的理想擴張程式:可能的新州要求歸屬於合眾國,而非合眾國擴充其治權以凌駕於無此意願的人民頭上。然而,兼併德克薩斯實屬矛盾,因其使聯邦多增一
蓄奴州。安德魯·傑克遜總統與馬丁·范布倫總統因為奴隸制度的爭議威脅到民主黨的整體性,拒絕德克薩斯加入並成為合眾國的一部分。
1844年大選之前,輝格黨候選人
亨利·克雷與據推定應為民主黨候選人的前總統馬丁·范布倫雙方都宣稱反對兼併德克薩斯,都希望別讓此一棘手的話題成為選戰議題。因此意外地使民主黨放棄范布倫,轉推支持兼併的波爾克。波爾克將兼併德克薩斯的難題與俄勒岡的邊界紛爭相連繫,而提出一連串與兼併相關的地區性協定(北方的擴張主義者較傾向於占有俄勒岡;而南方的擴張主義者主張兼併德克薩斯)。波爾克雖僅以極小差距勝出,卻將自己的勝選當成選民對版圖擴張的付託。
“全墨西哥”
美國國會于波爾克就職前,通過美國兼併德克薩斯法案。波爾克更進一步占領墨西哥主張所有權的德克薩斯領土,是為於1846年4月24日爆發的美墨戰爭之前奏。由於美方告捷,1847年夏出現了兼併“全墨西哥”的呼聲,部分來自東部的民主黨人,他們主張將墨西哥納入聯邦為確保該地區永久和平的最佳手段。
這項主張因兩個理由而自我矛盾。首先,約翰·歐蘇利文等理想化的昭昭天命提倡者不斷提及,合眾國的律法不應強加於無此意願的人民頭上,而兼併“全墨西哥”侵犯此一原則。其次,兼併墨西哥意指將合眾國公民權擴及千千萬萬名
墨西哥人。支持兼併德克薩斯的
南卡羅來納州聯邦參議員
約翰·考德威爾·卡爾霍恩,因著昭昭天命之“使命”,以種族上的理由反對兼併墨西哥。他於1848年1月4日在國會中的演說中闡明其觀點:“我們連夢都未曾夢過吸納
高加索人——自由的白人——以外任何種族進入聯邦。吸納墨西哥會成為混入印第安人的先例,因為墨西哥人有一半以上是印第安人,而其他主要為混雜的部落所組成。我強烈反對如此這般的聯邦!我們的聯邦——可敬的先生們——是一個白人政府……我視其受敦促者為……這個國家的使命為廣布文明與宗教自由遍及全世界,尤其是這塊大陸。兼併是個錯誤。”
這場辯論帶出了昭昭天命論的矛盾之一:一方面,昭昭天命論中的種族觀念暗示,墨西哥人由於非盎格魯撒克遜民族,不具成為美國人的資格;而昭昭天命論中“使命”的部分暗示,墨西哥人將因被納入美式民主而進化(或說重生,後來的說法)。種族觀念曾被用以推行昭昭天命論,但在卡爾霍恩以及“全墨西哥”運動的例子中,種族觀念亦被用以反對昭昭天命論。
這場矛盾最終以墨西哥割讓領土解決。兩塊人口較墨西哥其他地方稀少的屬地
加利福尼亞與
新墨西哥加入合眾國。“全墨西哥”運動,一如“全俄勒岡”運動般,無疾而終。
印第安人
合眾國的陸上擴展通常意為占據印第安人所有之地。合眾國承襲歐洲人的作為,只有限度的承認
美洲土著的土地權利。依一項由戰爭部長
亨利·諾克斯(Henry Knox)所大規模擘劃的政策,合眾國政府尋求以合法的印第安土地交易為唯一擴展領土進入西部的管道,鼓勵印第安人售出部落土地並“開化”,意即(連同其他事項)放棄打獵,變成農夫;並使印第安社會以家庭為單位,而非氏族或部落。“開化”計畫的擁護者相信,這樣的程式會大大的降低印第安人所需的土地面積,於是有更多的土地可與美國白人交易。托馬斯·傑斐遜相信,既然印第安人的智力與白人不相上下,印第安人理應像白人一樣的生活,或無可避免地被白人推到一旁。傑斐遜根源於
啟蒙運動時期的想法,即印第安人與白人一起創建新國家的理念,於其有生之年未曾實現。他於是開始認為印第安人應移居到
密西西比河的另一側,維持社會分離。此一觀念因1803年的路易斯安那購地案而成為可能。
此一觀念,又名搬遷印第安人,於昭昭天命之世浮出台面。雖有若干擁護搬遷者基於人道相信印第安人最好是搬離白人的地方,越來越多的美國人認為印第安人只不過是擋在美國西擴之路上的“野蠻人”。史家雷吉納德·霍斯曼於其深具影響力的論文《種族與昭昭天命》論斷,種族性修辭於昭昭天命年代大量增加。美國人逐漸相信印第安人會隨著美國的擴張而凋零。這樣的觀點反應在美國首位偉大的史家弗朗西斯·帕克曼其1851年印行的皇皇巨著《龐帝克的陰謀》中。帕克曼寫道,印第安人“注定要在盎格魯美國人其所向無敵的西進力量之浪潮面前消失無蹤”。
北美洲之外
隨著美國內戰於歷史中淡去,昭昭天命一辭再度為人復用了一段短時間。美國共和黨在1892年美國總統大選中的黨綱宣告:“本黨重申,贊成門羅主義,並概括性認可共和政體昭昭天命之功。”由於共和黨敗選,宣言中的“昭昭天命”一辭並無確切定義。然而,共和黨於1896年美國總統大選後重回
白宮,其後更連霸16年。昭昭天命一辭其時用以推展美國的海外領土擴張。而昭昭天命的這種說法是否符合1840年代的大陸擴張主義,在當時即引起爭論,並延伸至後世,長久不衰。
例如,
威廉·麥金萊總統於1898年提倡兼併
夏威夷屬地(Territory of Hawaii),他說道:“我們需要取得夏威夷並好好經營,更甚於前此之於加利福尼亞,此乃昭昭天命。”另一方面,曾於執政期間阻擋兼併夏威夷的民主黨籍前總統
格羅弗·克利夫蘭寫道,麥金萊的兼併為“歪曲我國之天命”。史學家亦持續兩種觀點之論戰,一派將美國在1890年代的海外擴張解讀為昭昭天命論延伸遠跨太平洋彼岸;另一派視其為昭昭天命論之對立面。
美西戰爭與菲律賓
1898年,在美軍的
緬因號戰艦於
古巴哈瓦那的港口爆炸沉沒後,美國插手介入古巴反抗軍與
西班牙帝國之間,是為
美西戰爭之開端。雖說1840年代的昭昭天命論之擁護者曾籲求兼併古巴,
美國參議院於戰前全體一致通過鐵勒修正案(Teller Amendment),承認古巴之“自由獨立”,並放棄所有美國兼併該島之意圖。而戰後通過的
普拉特修正案(Platt Amendment)則實質上承認古巴為美國的保護國。昭昭天命若意味公然兼併,則自此對古巴不再適用。
與古巴情形不同的是,美國在美西戰爭後兼併
關島、
波多黎各以及
菲律賓。攫取這些島嶼為美國歷史寫下新頁。過去,美國取得領土的目的在於建立新州,取得相同於已有各州之立足點;而這些新取得之各島嶼為殖民地,而非預期建立的新州。此一程式經諸島嶼釋憲案(Insular Cases)確認。
美國最高法院於這一連串釋憲案中裁決,美利堅合眾國轄下所有領地並非自動完全適用美國憲政權利。依此見解,兼併違反昭昭天命論之傳統義意。據弗雷德里克·默克(Frederick Merk)所言,“昭昭天命包含卡爾霍恩與歐蘇利文所能同意的基礎原則——不應併入無資格立州之人民。此一原則被1899年的
帝國主義甩到一邊去”。
另一方面,昭昭天命的概念中也包含著,“未開化”的人民可在接受美國
基督教民主價值之洗禮後進步。麥金萊總統於決定兼併菲律賓後,對此一主題思想評論道:“我們別無可為,只有全盤接收,並教育菲律賓人,並且使他們發展、開化、信奉基督教……”
魯德亞德·吉卜林的《白種人的負擔》一詩,以“合眾國與菲律賓群島”(The United States and the Philippine Islands)為副標題,為當時這種公眾情懷的著名表述。然而,許多菲律賓人抗拒此一‘發展與開化’,終於在1899年爆發
美菲戰爭(Philippine-American War)。美國海外擴張的反對者,
威廉·詹寧斯·布萊恩於開戰後寫道:“天命不若數星期前一般昭昭。”
後世用法
世紀交替之後,美國不再依靠“天命”推展領土擴張,“昭昭天命”一辭之使用率大減。在
西奧多·羅斯福總統治下,美國在新世界中的角色,一如其於1904年對門羅主義的
羅斯福推論(Roosevelt Corollary)所示,定義為“國際警力”,以確保美國在西半球之利益為要務;羅斯福推論明確摒棄領土擴張。過去,昭昭天命被視為在西半球行使門羅主義之所必需;而今,領土擴張主義已為干涉主義所取代,成為維護門羅主義之工具。
伍德羅·威爾遜總統承續干涉主義政策,並嘗試以全球為範圍,重新定義昭昭天命與美國之“使命”。威爾遜總統帶著“這個世界為行民主政體必須穩健可靠”的爭議,引領美國參加
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在其1920年對國會發表的咨文中,威爾遜聲明:“……我認為,我等皆知民主政體面臨最終考驗之時日已至。民主原則遭逢肆無忌憚的糟蹋,代之而起的專制信條欺世盜名,卻未經民意授權認可,舊世界已然受損。民主政體自證其純粹崇高之優越能力,對所有人皆為千載難逢。引領謀求達成此一崇高精神,無疑為合眾國之昭昭天命。”
這是首次,也是唯一次,在任總統於年度演說中使用“昭昭天命”一辭。威爾遜總統對昭昭天命的說法為,摒棄擴張主義,並為
民族自決(作政策上的)背書,強調美利堅合眾國為著民主事業,有成為世界領袖之使命。
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美國自視為自由世界領袖之看法強力增長,卻罕聞其如威爾遜總統之描述一般,稱之為“昭昭天命”。
時至今日,在學術界的標準用法中,“昭昭天命”所描述的是美國史上的一段時期,尤其是1840年代。然而,該辭句有時用以描述美利堅合眾國當代的政策與軍事行動,這種用法通常來自左派人士,也通常以之為負面觀點。在這種事例上,昭昭天命論通常被視為當代所意識到的
美利堅帝國之潛在成因(或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