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生平及所處時代,(一)人生兩個階段,(二)時代背景,家庭關係及清教背景,(一)家族關係,(二)婚姻生活,(三)後代子孫,著述與著作,對溫思羅普的評價,生平活動簡介,
概述
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1588--1649),英屬北美時期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重要人物,1588年1月22日生於英國薩福克郡愛德華斯頓的格羅頓莊園。1630年春,溫思羅普率領大批英國人離開英國移居建立於1628年的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此舉成為該殖民地發展史上的重大事件。在離開英國之前,溫思羅普是英格蘭薩福克郡
格羅頓莊園的莊園主,他還曾擔任過王室監護法院的律師(Attorney of the Court of Wards and Liveries)以及管理地方事務的治安法官(Justice of the Peace)。從1630年組織移民北美到1649年去世,在長達19年的時間裡,溫思羅普一直活躍在英屬北美殖民地的政治舞台上,曾先後12次擔任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3次擔任副總督、4次擔任殖民地參事會的參事。1643年,
新英格蘭聯盟成立時,溫思羅普是該聯盟的首任主席。
弗朗西斯·J·布萊默在其所著《溫思羅普:被遺忘的美國奠基之父》一書中指出,溫思羅普在締造新英格蘭的活動中所作出的貢獻無人能與之比肩,其在政治上的敏銳性和不屈不撓的領導作風是早期麻薩諸塞灣殖民地能夠成功的主要原因。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建立的頭三年,飢餓、疾病、氣候等因素幾乎將新生殖民地扼殺在搖籃中,大批移民回流英國或者移居其他地方,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提供經濟贊助的英國人也對殖民地的未來喪失了信心。溫思羅普領導殖民地度過了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艱難的初創時期,使這一在荒野中建立的殖民地擺脫了夭折的命運。除了建立初期所遇到的自然災難之外,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內部還出現了各種矛盾和衝突,諸如殖民地自由民代表和政府官員權力問題之爭、
沃特敦抗議納稅事件、欣厄姆事件、“豬案”與官員的否決權問題和羅傑·威廉斯事件、安妮·哈欽森事件、羅伯特·蔡爾德事件等,殖民地外部發生的威脅到殖民地生存的費迪南多·戈傑斯和塞繆爾·戈頓在英國控告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事件、與皮闊特印第安人的戰爭以及1640年的經濟蕭條,溫思羅普以其政治策略和堅強的意志使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擺脫了危機。從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初創時期,溫思羅普就十分注重維護殖民地特許狀賦予殖民地的各項自治權利,同英國教會和國王控制殖民地的各種企圖進行抗爭,他堅定維護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政治獨立。溫思羅普在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制度建設中同樣扮演了重要角色,他的政治思想理念在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政治體制的形成中發揮了很大作用。正是溫思羅普等人在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前期建設中的努力,才使得麻薩諸塞灣殖民地逐步走向穩定和繁榮。溫思羅普的開拓工作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前20年的穩定以及其後近半個世紀的繁榮奠定了基礎。
應當指出,溫思羅普在美國歷史發展進程中所作出的貢獻與其在美國史學中所應擁有的地位並不是相稱的。無論在其故鄉英國,還是在其曾為之努力奮鬥的美國,他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始終處於被人遺忘的境地,其業績竟然長期鮮為人知。直到20世紀末,其英國故鄉
格羅頓人才對他及其家族的故事有所了解,他家族生活過的宅邸和莊園才被當地政府闢為歷史遺蹟加以保護。在美國,溫思羅普的政績也長期埋沒在歷史陳跡之中,並不廣為人知。鑒於此,一些英美學者早就呼籲應當重視對他的研究。上溯至19世紀時,美國著名歷史學家約翰·菲斯克就曾指出,從未有過一本詳細捕寫溫思羅普生平和業績的著作,如果有這樣一本著作,人們就會認識到他是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當代美國學者埃德蒙·S·摩根1997年在《
紐約書評》發表文章也稱溫思羅普為“美利堅第一偉人”。專門研究新英格蘭史的美國學者弗朗西斯·J·布萊默在2003年發表論著,稱他為“被遺忘的美國奠基之父”。溫思羅普作為美國早期歷史人物,其在美國的聞名程度遠不及與他同時代的羅傑·威廉斯、安妮·哈欽森和約翰·史密斯。我國學術界對美國英屬北美殖民地時期歷史的研究本來就比較薄弱,對溫思羅普這一英屬北美殖民地早期重要人物的研究更是處於待開發的狀態。這一狀況與美國史研究的應有要求相比,也是極不相稱的。筆者認為,研究美國史的重要領域是美國歷史人物研究,特別是美國早期歷史人物研究。作為美國英屬北美殖民地時期重要歷史人物的溫思羅普,無疑具有重要的研究價值。因此,筆者在充分占有史料的基礎上以《美利堅文明的開拓者——約翰·溫思羅普研究》為題,對約翰·溫思羅普進行綜合性研究。
生平及所處時代
(一)人生兩個階段
一、早年的溫思羅普
1588年,英國海軍在
英吉利海峽擊敗了16世紀歐洲最大的軍事強國西班牙的
無敵艦隊。這場英西海戰在近代歐洲歷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它標誌著歐洲重心從傳統的地中海世界轉移到廣闊的大西洋海域,從此改變了歐洲的政治和經濟、地理面貌,從而對國際關係產生了重大影響。這場海戰的勝利昭示了英國人時代的到來,從而為英國人在新大陸的殖民事業開闢了廣闊的前景。在英國人看來,戰勝天主教國家西班牙,預告了
天佑新教同家英國,上帝之愛的天平從此傾向新教和英國,這一點極大地增強了英吉利民族的自豪感和自信心。
約翰·溫思羅普就生於這一年。英國向世界霸主地位邁出的第一步和溫思羅普降臨人世發生在同一年不能不說是一個有趣的歷史巧合。1588年1月22日,約翰·溫思羅普出生於英格蘭東部薩福克郡的愛德華斯頓。薩福克郡位於東盎格魯的心臟地帶,北臨諾福克,西接劍橋,南抵
埃塞克斯,東濱廣袤無垠的大海,是英國著名的歷史和文化名郡。東盎格魯以酷愛自由和獨立著稱於世,以清教文化浸染最深而卓爾不群。這裡曾經湧現了英國最偉大的政治家、科學家、研究神學的學者和藝術家。在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東盎格魯的移民最多。
二、麻薩諸塞灣時期的溫思羅普
1629年10月20日,溫思羅普被選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公司的總裁,隨後,溫思羅普全身心投入到組織領導英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大規模人口向海外遷徙的運動。1630年春天,他率領移民船隊從亞茅斯起航駛向新大陸,是年6月12日,在麻薩諸塞的
塞勒姆登入,不久在後來命名為
波士頓的肖馬特半島定居下來。由於殖民公司的根本大法,即國王頒發的特許狀以及公司總部均隨移民遷往美洲新大陸,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實際上就是一個擁有很大自治權力的自治殖民地,控制和管理殖民地的大權掌握在總督、副總督和參事們手裡。此外,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人口遠多於10年前在
新英格蘭建立的普利茅斯殖民地,也多於後來其他新英格蘭殖民地的人口。人口眾多使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成為新英格蘭最強大的殖民地,所以,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的地位高於、權力大於同時代其他任何一個殖民地的總督。溫思羅普在新英格蘭共生活了19年,直到1649年去世,雖幾番沉浮起落,但一直是活躍在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政治舞台上的核心人物,數次力挽狂瀾,確保了殖民地的獨立、穩定和完整。
從1646年至1649年,溫思羅普第三次連續擔任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總督。1649年3月26日,溫思羅普在
波士頓去世,享年61歲。
溫思羅普在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生活的19年是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發展的關鍵時期,殖民地經歷了初立基業所遇到的3年困境、初步繁榮、1640年的經濟蕭條到政治經濟逐漸走向獨立等幾個發展階段,溫思羅普的思想和實踐活動深刻影響了這一時期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發展。
(二)時代背景
一、走向衰落的君主專制制度
約翰·溫思羅普一生歷經英國歷史上的兩個王朝——
都鐸王朝(1485--1603)晚期和斯圖亞特王朝(1603--1688)早期。都鐸王朝和斯圖亞特王朝分別代表了英國歷史上兩個截然不同的時代。歷時118年的都鐸王朝是英國
封建君主專制制度發展的鼎盛時期,被譽為“英國正統社會發展的頂峰”、“英國歷史上的一個分水嶺”。
亨利八世的宗教改革、摧毀西班牙人的無敵艦隊、挫敗天主教徒的陰謀、開始進行的海外擴張、傳統文化影響的登峰造極;湧現了卓爾不群的文壇巨匠莎士比亞和馬洛、空想社會主義的奠基人莫爾和“英國唯物主義的真正始祖”培根及歷史人物亨利八世、
伊莉莎白一世、
瑪麗·斯圖亞特等,這些在歷史上產生巨大影響的歷史人物和歷史事件無疑佐證了
都鐸王朝是英國封建歷史上的黃金時代。如果說都鐸王朝代表了君主
專制制度最輝煌、最成熟的時期,那么,斯圖亞特王朝卻見證了英國君主專制制度走向沒落和衰亡的時代。斯圖亞特王朝經歷了持續長達20年的英國內戰和革命、英吉利共和政體的建立和君主制度的復辟。同都鐸王朝相比,斯圖亞特王朝統治的17世紀在英國歷史發展的長河中猶如一顆隕落的星星而黯淡無光。早期斯圖亞特王朝統治者腐敗無能和專橫跋扈導致英國社會矛盾空前尖銳,動盪不安的時局、惡劣的經濟形勢和不利的宗教環境致使大批英國人到海外謀生。從17世紀30年代到40年代,數以萬計的英國人背井離鄉,前往英屬殖民地,成為一個引人注目的社會現象。約翰·溫思羅普就是在這個時期和大批清教徒離開英國,移居英屬北美洲的新英格蘭,壯大了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
二、惡劣的經濟形勢
從17世紀20年代開始,英國呢絨業發生嚴重的危機,呢絨業的蕭條波及面廣,危害面積大,影響到了全國經濟、地區經濟和生產者個人。都鐸時代的英格蘭呢絨業在當時英國國民經濟中具有支柱地位,呢絨業的興衰關係到當時英國經濟的命脈。17世紀20年代初,著名法學家
愛德華·科克對英國呢絨業的重要性作過形象的描述。科克認為,“如果把這個王國輸出的全部商品分作十份的話,那么羊毛輸出就占
九份。只要羊毛出口一停頓,那就等於什麼都完了。……全部羊毛每托德(英國舊制重量單位,每托德等於28英鎊)降價12便士,就意味著英國損失10萬英鎊。”呢絨貿易的盛衰對英國經濟發展的影響很大,正因為呢絨業在英國經濟中處於特殊重要的位置,所以呢絨業的衰敗必然會對英國經濟和社會產生致命的打擊。
薩福克呢絨業的不景氣影響了全郡經濟的發展,也影響到了溫思羅普個人。受薩福克呢絨業蕭條的影響,主要依靠經營資本主義農業為生的他越來越感到僅憑土地收益難以養家和維持生計,不得不尋找新的賺錢門路。他一度長期離家在倫敦擔任監護人法庭的律師,這份職業大大緩解了他的經濟困境。但是好景不長,他最終失去這份職業。深切感到時世艱難的他在1629年寫道:“這塊土地已經厭膩了她的居民,身為萬物之靈的人在這塊土地上的身價比不上我們腳下踐踏的塵土,比不上牛馬……每個市鎮都在抱怨窮人太多負擔不起。”
三、對清教徒不利的宗教環境
在17世紀的英國,宗教是一個特別敏感的問題。1603年開始的新王朝似乎給英格蘭的清教徒帶來了改革的希望,從溫思羅普的父親亞當·溫思羅普對新君主表示出的特別關注可以反映出清教徒對
詹姆斯一世所寄予的厚望。在1603年3月到7月的日記中,亞當詳細記錄下了詹姆斯六世登基的時間、地點、進人英格蘭的行程路線、起居飲食、沿途所發生的故事以及加冕為英王等事宜。旅途中,國王不慎從馬上摔下,他在日記中關切地寫道:“國王從馬上摔下,胳膊摔傷,非常危險。”亞當·溫思羅普等清教徒們以為成長於長老派掌權的
蘇格蘭並自幼接受長老會教育的詹姆斯一世會幫助他們實現純潔宗教的理想,恢復清教徒的地位。於是,就在詹姆斯六世到英格蘭繼位的路上,清教徒們迫不及待地向他呈遞了一封由25個郡近千名牧師簽名的“千人請願書”。這張請願書的主要內容是要求改革英國國教的禮儀,達到純潔教會的目的。
17世紀20年代,王權和英國國教會聯手對清教徒的迫害影響到了約翰·溫思羅普的家鄉和溫思羅普家族。溫思羅普家鄉薩福克是清教運動最為活躍、受清教文化浸染最深的地方,那裡清教徒的宗教活動受到了衝擊,不少清教徒處境艱難。博克斯福德(Boxford)舉行的例行布道長期以來一直影響和滋養著溫思羅普家族的信仰。1621年1月4日,溫思羅普的父親亞當·溫思羅普在日記中寫道:“在博克斯福德舉行的星期四布道演講被取締。”短短的一句話道出了亞當對時局變化感到的不安和不滿。為了逃避迫害,當地著名的清教牧師威廉·埃姆斯被迫過著流亡國外的生活。“1629--1640年,有79位牧師移居新英格蘭,他們中至少有52位(25位被暫時或永久取締做牧師的資格)處於被迫害中,當國內形勢好轉後,他們中有28位返回英國。”
家庭關係及清教背景
(一)家族關係
約翰·溫思羅普的祖父亞當·溫思羅普、父親亞當·溫思羅普、母親安妮·溫思羅普和伯父威廉·溫思羅普等家族成員曾以各自獨特的人生經歷對溫思羅普產生了深刻影響。
一、祖父亞當·溫思羅普
1498年10月9日,他生於英國重要的紡織業中心薩福克郡的萊文漢姆。他少年喪父,母親改嫁。亞當·溫思羅普(Adam Winthrop)從學徒工做起,不僅在倫敦牢牢站穩了腳跟,而且成了呢絨業同業行會的領袖人物。1526年9月,亞當被接納為倫敦富勒斯公司的成員,沒過多久宣誓成了公司的自由民並獲得倫敦市民的資格。1528年,富勒斯公司同另外一家生產呢絨的公司希爾斯曼公司合併成立了一家實力更強大的公司——呢絨工人公司,這家公司迅速崛起為倫敦市實力雄厚的同業行會公司之一。1531年,亞當自己開始招收學徒;1537年,被推選為公司的董事之一;1546年,被選為公司的主要管理人;1551年,亞當坐上了這家公司的第一把交椅,成了倫敦的顯赫人物。亞當主要從事對歐貿易,對外貿易擴大了他的眼界,豐富了他的人生閱歷。16世紀的英國公眾生活和社交範圍狹小,僅局限於教堂周圍地區,最遠僅是到過附近的村鎮集市或郡政府的所在地。溫思羅普的祖父亞當已走出國門和英國以外的世界交往,不能不說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亞當除了從事對歐貿易外,還經營海上運輸業。他至少擁有一艘名叫瑪麗花的商船和另外一艘名叫約翰的商船四分之三的股份。16世紀40年代,在他所在的教區,他是排名第三的富人。
二、母親安妮·溫思羅普
約翰·溫思羅普的母親名叫安妮·布朗,其父亨利·布朗曾經擔任
格羅頓教區的教區長。布朗不僅僅是一位牧師,還是一位富裕商人,在
埃塞克斯和薩福克擁有大量的產業,在博科斯福德擁有一家染坊,還擁有一艘船的部分股份。布朗遺贈給女兒安妮·布朗和外孫大量的財產,溫思羅普一家在愛德華斯頓的宅邸就是布朗遺贈給女兒的。布朗除了留給子女們大量財富之外,更可貴的是使其後代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安妮顯然受過良好的教育,她的學養水平在當時是不多見的。《溫思羅普文集》第1卷收錄了她寫給丈夫亞當的一封信,正文是用英文寫成,附言是用嫻熟的法文寫成,從而證明安妮也精通法文。除了精通母語英文和法文之外,或許她還精通其他語言,這可以從有她簽名的幾本外文書籍得到旁證。留存至今的安妮與丈夫亞當的信件是她良好教育背景的見證。安妮·布朗是一個虔誠的清教徒,認真地按照清教徒的道德標準去做人做事,同時也按照這種標準要求家庭成員及其親屬。據亞當日記記載,亞當的侄子喬舒亞的妻子安妮到
格羅頓做客,溫思羅普的母親因安妮穿著奢華和不去教堂做禮拜而批評她,令安妮憤然離去。這個實例可以讓人們了解到安妮·布朗對待生活的態度和作風。童年時代是一個人世界觀形成的重要時期,母親對童年時代的溫思羅普性格和世界觀形成的影響,可以從另外一個側面加以證實。溫思羅普的父親亞當不僅是格羅頓莊園的管家,而且是律師,還曾經擔任劍橋大學三一學院的賬目審計員。在溫思羅普的青少年時代,亞當經常外出,家庭事務就由安妮·布朗一人打理,長期和母親相處的溫思羅普受到了母親言傳身教的直接影響,溫思羅普的宗教取向、肖像上透露出的儒雅之風在一定程度上折射出母親的影子。
三、父親亞當·溫思羅普
亞當·溫思羅普生於1548年,是家中的幼子,他還有‘兩位長兄威廉(William)和約翰(John)。他的第一位妻子艾麗斯·斯蒂爾滅(Alice Still)死於生產,無後嗣。他的第二位妻子安妮(Anne)為其生育四個明孩子,約翰·溫思羅普是他們夫妻唯一的兒子。亞當的兩次婚姻既為他帶來了財富又提升了他的社會地位。
在
伊莉莎白時代,大學是清教運動的中心。鄉紳的子弟在大學裡接受清教的薰陶,進而成為堅定的清教徒。他們又進一步影響了各自家族成員的宗教立場,這也是鄉紳中清教徒較多的一個重要原因。亞當通過在劍橋的幾年學習和生活,最終成了一個堅決信奉清教思想的清教徒。16、17世紀的劍橋大學是新思想的發源地和清教改革的主戰場,麥格達倫學院又是劍橋大學宗教改革氛圍最為濃厚的學院之一。劍橋大學這所學術殿堂培養和造就了眾多清教思想家,他們在大學講台上宣講宗教改革的思想,他們的學生將這些思想傳播到英國各地,逐漸改變著英國人的宗教信仰,這些思想家的思想也深深地影響了亞當。劍橋的生活和學習不但使亞當增長了學識,而且使他的世界觀發生了重大轉變。如果說,在此以前信奉清教是家族的影響,那么在清教改革的搖籃——劍橋大學的數年浸染使他逐漸沉浸於清教學說,他的宗教傾向反過來又進一步影響了溫思羅普家族其他成員,兒子約翰·溫思羅普的宗教信仰與亞當的影響不無關係。
亞當世界觀的確立在很大程度上受他所接觸的師長們的影響。大學是青年人世界觀形成、樹立人生奮鬥目標的重要時期,也是結識朋友的好地方。亞當在劍橋求學時認識了不少思想激進、才華橫溢的清教改革鬥士並和他們結下了深厚的友誼,這些亞當未來人生的導師對亞當自己、兒子約翰·溫思羅普乃至家族的影響頗深。亞當曾在札記本中抄錄了以問答形式寫成的《基督教教義》一書,據考證,這本書是桑茲用過或是他撰寫的。桑茲和紐斯塔布二人與亞當密切來往,經常光顧格羅頓莊園,同亞當進行思想交流,亞當常去聽他們的布道,對他們的事業給予支持和關心。目睹亞當和清教改革人士的交往,親耳傾聽他們談論清教事業的發展必然對正處於世界觀形成期的約翰·溫思羅普產生直接影響。
四、大伯父威廉·溫思羅普
溫思羅普信仰清教與家族傳統有著密切的關係,在溫思羅普家族中,祖父、父親、母親、大伯父威廉·溫思羅普(William Winthrop)均是虔誠的清教徒。其中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溫思羅普的伯父威廉·溫思羅普,他身體力行積極支持清教運動,他對清教改革事業的熱情不僅影響了弟弟亞當·溫思羅普(Adam Winthrop),而且影響了亞當的兒子。
新英格蘭著名的歷史學家科頓·馬瑟(Cotton Mather)是這樣描述威廉的:他是
瑪麗女王時代值得人們紀念的新教護衛者,正是由於他的幫助,著名的殉道者菲爾波特(Philpott)才有幸被載人史冊。⑧威廉對清教改革事業的熱情與執著無疑影響了弟弟亞當·溫思羅普和侄子約翰·溫思羅普。清教成為他們不變的信仰,完成清教改革事業成為他們畢生追求的目標。研究溫思羅普的學者弗朗西斯·J·布萊默(Francis J.Bremer)高度評價了威廉對溫思羅普父子的影響,他認為威廉樹立的榜樣人生成為引領他們人生航向的燈塔。
五、二伯父約翰·溫思羅普
如果說溫思羅普的祖父、父親和伯父威廉·溫思羅普是他人生的楷模,那么與他同名的另一伯父約翰·溫思羅普為他的人生則樹立了一個反面的榜樣。
溫思羅普的二伯父約翰·溫思羅普1547年出生,1613年在愛爾蘭去世。他的父親在1562年立下的遺囑中指定由他繼承格羅頓莊園,如果他去世後沒有男嗣,由他的弟弟、溫思羅普的父親亞當繼承格羅頓莊園。父親去世後,約翰·溫思羅普繼承了格羅頓莊園,成了莊園的主人。約翰·溫思羅普的品行離清教徒應該達到的道德標準相去甚遠,他違背教規和妻子離異並且不給離異的妻子生活費用,使妻子走投無路向
大法官提出救濟申請。除此之外,他還掠取了教區在教堂庭院內專門為敲鐘人準備的一間小屋,教會執事將他告上法庭,在家鄉聲名狼藉的約翰,後來被迫離開英國移居愛爾。
(二)婚姻生活
溫思羅普一生共有過四次婚姻。1605年,17歲的溫思羅普與22歲的瑪麗·福斯(Mary Forth)結婚。瑪麗是約翰·福斯(John Forth)財產的唯一繼承人。她的祖父威廉·福斯(William Foah)是薩福克的治安法官,靠出售修道院地產成為一位有多處地產的富裕鄉紳。溫思羅普與瑪麗的婚姻給溫思羅普家族帶來了財富。據溫思羅普父親的日記記載:1606年9月,福斯就將他的部分田產過戶到溫思羅普夫婦名下。這對當時無望成為格羅頓莊園主人的溫思羅普來說,無疑是一件幸運的事。1613年,福斯去世,溫思羅普夫婦繼承了他的家業,得到了
埃塞克斯郡大斯坦布利奇的大宗田產。福斯在遺囑中還給溫思羅普的幾個子女留下了遺產。與瑪麗的結合雖然提升了溫思羅普的經濟地位,但是卻中止了他的大學生活。他婚後的第二年長子小約翰·溫思羅普出生;1608年,二子亨利(Henry)出生;1610年,三子福斯(Forth)出生;1612年,女兒瑪麗(Mary)出生;1614年和1615年,兩個同名的女兒先後出生,但是都不幸夭折。1615年6月26日,年僅32歲的瑪麗·福斯去世,留給溫思羅普4個年幼的孩子,長子僅有9歲。
溫思羅普所生活的那個時代,喪夫或喪妻後再婚是一種普遍現象。為了照顧年幼喪母的孩子,在瑪麗去世後不足6個月,溫思羅普與托馬欣·科洛普頓(Tomasine Clopton)結合。科洛普頓家的社會地位略高於溫思羅普家族,這樁婚姻也提升了溫思羅普在薩福克郡的社會地位。科洛普頓的父親威廉·科洛普頓(William Clopton)是離格羅頓莊園不遠處卡斯特萊莊園的莊園主,母親馬傑里(Margery)出身於
埃塞克斯的名門望族沃爾登格里夫家族(Waldegrave family)。1616年,結婚剛滿一年的托馬欣不幸死於生產。她雖然和溫思羅普生活的時間短暫,但是她和溫思羅普的性情相仿、思想相通,加之她對溫思羅普前妻所生子女十分關愛,所以她的去世使他十分痛苦。他特意寫下了紀念亡妻的長篇日記,記錄了她臨終的全過程,描述了她的性格並且表達了他失去妻子的悲愴。
溫思羅普的第三位妻子名日瑪格麗特·廷德爾(Margaret Tyndal),出生於
埃塞克斯的一個顯要家庭。瑪格麗特·廷德爾1618年4月29日與30歲的溫思羅普結婚,為溫思羅普生育了八個孩子,四個孩子幼年夭折,四個孩子
史蒂芬(Stephen)、亞當(Adam)、迪恩(Deane)和塞繆爾(Samuel)長大成人。
瑪格麗特和溫思羅普的愛情故事被後人傳為佳話。1630年,溫思羅普離開英國移民新英格蘭,由於瑪格麗特已有身孕無法和丈夫同行,他們夫妻約定每周星期一和星期五下午5到6點相互思念對方。溫思羅普在兩地書中不只一次提到他們之間的這一約定。在1630年9月9日的兩地書中,溫思羅普寫道:“想到這么快就離開了你,夫妻分隔兩地我感到很傷心。我有時事務繁忙常常忘了咱倆的約定,我感到很對不住你,我渴望再次與你相會的那一刻早目到來。”塞繆爾·埃利奧特·莫里森(Samuel Eliot Morison)被溫思羅普對妻子的柔情所感動,感嘆地寫道:“他給‘親愛的妻子’瑪格麗特的信是男子寫給女士最深情的信了。約翰·溫思羅普在通報妻子各種信息中,夾雜著談論對上帝的感悟,信的末尾寫道‘獻上我的表達愛的親吻’,再見,永遠愛你的丈夫約翰·溫思羅普。”這些留存至今的信件見證了溫思羅普和瑪格麗特的愛情。
1647年6月1413,瑪格麗特死於一場流行病。當時擔任總督的溫思羅普在日記中對妻子這樣評價:“她是一位具有非凡品德、處世慎重、為人謙和、對上帝充滿了愛的人,為此,她受到全英格蘭人特別的愛戴和尊敬。”《溫思羅普日記》的編輯詹姆斯·薩維奇認為,溫思羅普對
瑪格麗特的評價還不夠充分,瑪格麗特還是一個“語言簡潔、舉止高雅的人”。
溫思羅普在告別人世的前兩年第四次結婚,妻子是一位寡婦,名叫瑪薩·雷恩絲巴諾·科蒂莫爾。
(三)後代子孫
小約翰·溫斯羅普(1606~1676) 英國殖民者。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溫思羅普之子。1633年被委任為塞布魯克新殖民地總督。1646年他建立新倫敦,1657~1676年任康乃狄克總督。1664年實現了康乃狄克和紐哈芬殖民地的聯合。
約翰·溫斯羅普三世(1638~1707) 英國殖民者,生於麻薩諸塞伊普斯威奇。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溫思羅普之孫。曾赴英格蘭參加
奧利弗·克倫威爾的軍隊。1663年返回美國,參加
菲利普王戰爭(1675~1676)。1698年當選康乃狄克殖民地總督。
著述與著作
“我們將成為山顛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光都在注視著我們;因此,如果我們在實現這一事業的過程中辜負了我們的上帝,致使上帝不再像今天這樣幫助我們,那么,我們終將只給人們留下一個故事並成為全世界的笑柄。”
——約翰·溫思羅普(John Winthro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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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 1645, while he was deputy-governor of Massachusetts, John Winthrop and his fellow-magistrates had interfered in a local election of a militia officer. When the dispute flared into a war of words, the magistrates bound over some of the dissidents to the next court and summoned others to appear. In this controversy the magistrates were accused of having exceeded their powers, and Winthrop was impeached. After a controversy of almost three months Winthrop was fully acquitted and some of his opponents fined. It was after this test and vindication that Winthrop made his famous "little speech" here quo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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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uppose something may be expected from me, upon this charge that is befallen me which moves me to speak now to you; yet I intend not to intermeddle in the proceedings of the court or with any of the persons concerned therein. Only I bless God that I see an issue of this troublesome business. I also acknowledge the justice of the court, and, for mine own part, I am well satisfied, I was publicly charged, and I am publicly and legally acquitted, which is all I did expect or desire. And though this be sufficient for my justification before men, yet not so before the God, who hath seen so much amiss in my dispensations (and even in this affair) as calls me to be humble. For to be publicly and criminally charged in this court is matter of humiliation (and I desire to make a right use of it), notwithstanding I be thus acquitted. If her father had spit in her face (saith the Lord concerning Miriam), should she not have been ashamed seven days? Shame had lien upon her, whatever the occasion had been. I am unwilling to stay you from your urgent affairs, yet give me leave (upon this special occasion) to speak a little more to this assembly. It may be of some good use, to inform and rectify the judgments of some of the people, and may prevent such distempers as have arisen amongst us. The great questions that have troubled the country are about the authority of the magistrates and the liberty of the people. It is yourselves who have called us to this office, and, being called by you, we have our authority from God, in way of an ordinance, such as hath the image of God eminently stamped upon it, the contempt and violation whereof hath been vindicated with examples of divine vengeance. I entreat you to consider that, when you choose magistrates, you take them from among yourselves, men subject to like passions as you are. Therefore, when you see infirmities in us, you should reflect upon your own, and that would make you bear the more with us, and not be severe censurers of the failings of your magistrates, when you have continual experience of the like infirmities in yourselves and others. We account him a good servant who breaks not his covenant. The covenant between you and us is the oath you have taken of us, which is to this purpose: that we shall govern you and judge your causes by the rules of God's laws and our own, according to our best skill. When you agree with a workman to build you a ship or house, etc., he undertakes as well for his skill as for his faithfulness, for it is his profession, and you pay him for both. But when you call one to be a magistrate, he doth not profess nor undertake to have sufficient skill for that office, nor can you furnish him with gifts, etc., therefore you must run the hazard of his skill and ability. But if he fail in faithfulness, which by his oath he is bound unto, that he must answer for. If it fall out that the case be clear to common apprehension, and the rule clear also, if he transgress here, the error is not in the skill, but in the evil of the will: it must be required of him. But if the case be doubtful, or the rule doubtful, to men of such understanding and parts as your magistrates are, if your magistrates should err here, yourselves must bear it.
For the other point concerning liberty, I observe a great mistake in the country about that. There is a twofold liberty, natural (I mean as our nature is now corrupt) and civil or federal. The first is common to man with beasts and other creatures. By this, man, as he stands in relation to man simply, hath liberty to do what he lists; it is a liberty to evil as well as to good. This liberty is incompatible and inconsistent with authority and cannot endure the least restraint of the most just authority. The exercise and maintaining of this liberty makes men grow more evil and in time to be worse than brute beasts: omnes sumus licentia deteriores. This is that great enemy of truth and peace, that wild beast, which all of the ordinances of God are bent against, to restrain and subdue it. The other kind of liberty I call civil or federal; it may also be termed moral, in reference to the covenant between God and man, in the moral law, and the politic covenants and constitutions amongst men themselves. This liberty is the proper end and object of authority and cannot subsist without it; and it is a liberty to that only which is good, just, and honest. This liberty you are to stand for, with the hazard (not only of your goods, but) of your lives, if need be. Whatsoever crosseth this is not authority but a distemper thereof. This liberty is maintained and exercised in a way of subjection to authority; it is of the same kind of liberty wherewith Christ hath made us free. The women's own choice makes such a man her husband; yet, being so chosen, he is her lord, and she is to be subject to him, yet in a way of liberty, not of bondage; and a true wife accounts her subjection her honor and freedom and would not think her condition safe and free but in her subjection to her husband's authority. Such is the liberty of the church under the authority of Christ, her king and husband; his yoke is so easy and sweet to her as a bride's ornaments; and if through forwardness or wantonness, etc., she shake it off, at any time, she is at no rest in her spirit, until she take it up again; and whether her lord smiles upon her and embraceth her in his arms, or whether he frowns, or rebukes, or smites her, she apprehends the sweetness of his love in all, and is refreshed, supported, and instructed by every such dispensation of his authority over her. On the other side, ye know who they are that complain of this yoke and say, Let us break their bands, etc.; we will not have this man to rule over us. Even so, brethren, it will be between you and your magistrates. If you want to stand for your natural corrupt liberties, and will do what is good in your own eyes, you will not endure the least weight of authority, but will murmur, and oppose, and be always striving to shake off that yoke; but if you will be satisfied to enjoy such civil and lawful liberties, such as Christ allows you, then will you quietly and cheerfully submit unto that authority which is set over you, in all the administrations of it, for your good. Wherein, if we fail at any time, we hope we shall be willing (by God's assistance) to hearken to good advice from any of you, or in any other way of God; so shall your liberties be preserved in upholding the honor and power of authority amongst you.
對溫思羅普的評價
首先,溫思羅普的社會背景、宗教思想十分複雜,歷史上對他的評價毀譽參半。有人把他說成是“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人物之一”,但也有人在他的身上看到了“那個時代的一切弱點”,還有人把他定位為“神權政治的主要代言人”。但是有幾點看法是一致的:其一,他無論在出身還是在教養上,是“一位真正的紳士”;其二,他是一位屬於公理會的非分離派的清教徒;其三,他後來成了新英格蘭清教徒的領袖。溫思羅普究竟屬於清教徒的哪一個派別並不十分重要,原因之一是那個時代許多教徒的信仰經常發生著變化;原因之二是在清教運動興起之際,幾乎所有清教徒原來都屬於英國新教即國教。在筆者看來第一點最為重要,由於他是“一個真正的紳士”,決定了他在追求其清教理想時割捨不了的“精英”意識,並有條件在進入社會前受到良好的傳統教育。
但溫思羅普並不僅僅是“一個真正的紳士”,從某種意義上說,他也是一位腳踏實地的實踐家。他在擔任王室監護人法院律師期間,曾經就一系列社會問題提出過多個解決議案;他積極推動了
麻薩諸塞灣公司總部和特許狀向北美殖民地的轉移,並為組織移民“大遷徙”寫下了《溫思羅普移民的個案分析》、《對新英格蘭殖民地的總體考察》以及動情的《告英國父老鄉親書》;他作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的生涯儘管困難重重,但總能以其寬厚、溫和、堅持理念和對殖民地事業的無私奉獻精神一再從挫折中奮起;他並不拒絕承認失誤和失敗,但他更願意為推進其殖民事業不斷總結和研究此過程中所親身經歷的經驗和教訓,並為此寫下一篇又一篇像《反對教會參與審判政府官員》、《論專制政府》以及《論自由》這樣的檄文;他最終成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開創時期當選次數最多和履任時間最長的總督,成為早期新英格蘭殖民地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並為殖民地的制度、經濟和文化建設作出了卓越貢獻。
溫思羅普對麻薩諸塞和新英格蘭的建設貢獻良多,但主要的和集中的一點是提出並實踐了在新大陸建立一座“山巔之城”的理想和綱領,而其偉大思想、理論和歷史意義又不限於麻薩諸塞、新英格蘭,而是及於整個美利堅文明並超出美國的範圍,因為它是自《聖經》提出建立“山巔之城”以來,世界上唯一將其理想和實踐如此完美地結合在一起的範例。我們在《合眾國憲法》中可以找到它留下的痕跡,至今世界上許多人士為實現其理想仍在苦苦地追尋。其建立“山巔之城”的理想和綱領,見於溫思羅普1630年所作的題為《基督教仁愛的典範》的布道演說中。他在其中明確地要求人們“必須意識到我們將如‘山巔之城”’,因為“全世界的目光都注視著我們”。由於他是在前往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旗艦“阿貝拉號”上,向開拓殖民地的移民們所做的布道演講,又系統地闡述了他關於建立“山巔之城”的思想、理論、組織和方式,既具有綱領性又具有實踐性,乃是開創美利堅文明難得的經典之作。
重要的是,溫思羅普不僅提出了在殖民地建立“山巔之城”,即“應有的世俗政府形式”和“應有的教會政府形式”的理想和計畫,而且抵達新英格蘭就立即著手予以實施,甚至可以說是卓有成效:組建了政府、建立了村鎮、擴大了統治基礎、制定了一系列有效的法律法規、領導殖民地走出了建立初期的困境。在建立“應有的世俗政府形式”的同時,還建立了“理想的教會”——公理會會所。總之,在溫思羅普履任後的最初四年,為建立理想中的“山巔之城”作了不懈努力,可以說初步奠定了他所說的“應有的世俗政府形式”的基礎。
溫思羅普對殖民地經濟和教育的貢獻尤為突出,在他任職期間頒布了一系列發展經濟的法令。1639年,分別頒布了鼓勵和支持造船業生產和免除從事捕魚業生產和運輸的船隻各種收費7年的法令;1644年,頒布了給予興辦鐵廠的承辦人以21年壟斷鐵生產特權的法令;1647年,授予
赫爾(Hull)地區漁民建鎮的各項權力;1648年,針對牧場問題頒布了允許養羊者使用村鎮共有地的法令;為了殖民地皮革業的發展,1642年、1646年和1647年,均通過了確保皮革製品質量的法令。這些有力的政策措施不但使殖民地擺脫了17世紀40年代發生的經濟蕭條,而且使殖民地經濟走上了獨立自主的道路。在他任總督期間英屬北美殖民地時期的第一個強迫教育法案、第一個公立教育法案在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先後問世,英屬北美第一所中等學校和第一所大學在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建立了起來。由於他對教育的高度重視,麻薩諸塞灣殖民地成為英屬北美教育最為發展的地區,並為美國初等、中等和高等教育體制的確立奠定了基石。
溫思羅普也有其歷史局限性,在處理和印第安人的關係上,他無視印第安人是美洲大陸天然主人的事實,侵占和掠奪印第安人的土地,還把移民的侵奪行徑粉飾成天意所為,充分暴露了歐洲殖民主義者的心態。在宗教上,他認為對異端邪說的寬容會瓦解清教社會。為了建立一個純之又純的“山巔之城”,他不僅排斥那些被他視為持有異端邪說的人,甚至頒行了禁止外來移民定居的法令;在政治體制上,溫思羅普主張建立“混合貴族制”,這種體制雖然有其合理性的一面,但是也有其歷史局限性的一面,反對直接民主制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在對社會的認識上,他認可等級社會的觀念;在施政中也存在著忽視普通移民權益的現象。他強調社會是一個有機的整體,個人利益應該讓位於集體利益,這與那個時代基督教倡導的原則相一致,一般來說也無可厚非,但是忽視個人的利益與權利還是不妥的。
當然,我們評價歷史人物的功過是非,主要的著眼點不應是歷史人物一時一處的得失,也不應離開歷史人物所處的時代和環境,更不應苛求古人。對歷史人物的評判應該看他是否推進了歷史發展和在哪些方面促進了人類文明的腳步。對溫思羅普評價的關鍵是要考察他是否在推進新英格蘭歷史進程中產生了積極作用。從這個意義上分析,溫思羅普是一個值得肯定的歷史人物。
生平活動簡介
1588年1月22日,出生於英國薩福克郡愛德華斯頓的格羅頓莊園。
1595年7歲,被父親送到畢業於劍橋大學基督學院並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的約翰·查普林(John Chaplin)門下學習。在查普林處學習了數年後,進入文法學校學習,為進入大學作準備。
1602年14歲 12月8日,被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錄取。
1603年15歲 2月10日,人劍橋大學三一學院開始大學生活。
1604年16歲在劍橋大學三一學院讀書。
1605年17歲 4月16,終止劍橋的學業與21歲的瑪麗·福斯(Mary Forth)結婚。結識了為他們的婚禮證婚的牧師伊奇吉爾·卡爾弗維爾(Ezekiel Culverwell)。
1606年18歲 2月2目,動筆寫日記《心路歷程》。2月12日,長子小約翰·溫思羅普(JohnWinthrop,Jr.)、未來康乃狄克總督出生於格羅頓莊園。
1608年20歲 1月,次子亨利·溫思羅普(HenryWinthrop)出生。
1609年21歲 9月25日,溫思羅普以莊園管家身份在格羅頓大堂第一次主持莊園法庭(Court Baron),審理了雷卡累訴愛德華·羅伯森案件。三子福斯·溫思羅普(Forth Winthrop)出生。
1612年24歲 長女瑪麗·溫思羅普(MaryWinthrop)出生。
1613年25歲 10月25日,進入英國四大出庭律師公會之一的格雷公會(Gray’SInn)研修法律。
1614年26歲 次女安妮·溫思羅普(AnneWinthrop)出生,不幸很快夭折。
1627年39歲1628年40歲1629年41歲1630年42歲
1615年27歲 6月26日,妻子瑪麗·福斯(MaryFoah)去世,第三個女兒安妮·溫思羅普(AnneWinthrop)夭折。12月6日,與第二個妻子托馬欣·科洛普頓(TomasineClopton)結婚,是年被任命為薩福克郡的治安法官。
1616年28歲 12月7日,第二任妻子托馬欣·科洛普頓(TomasineClop—ton)死於生產。
1618年30歲 4月29日,與第三位妻子瑪格麗特·廷德爾(MargaretTyndal結婚。
1619年31歲 成為格羅頓莊園的莊園主。
1620年32歲 兒子亞當·溫思羅普(AdamWinthrop)出生。
1623年35歲 兒子迪恩·溫思羅普(DeaneWinthrop)出生。
1626年38歲 擔任王室監護人法院的律師,為他結識英國當時的政要提供了機會。是年三子福斯進劍橋大學伊曼紐爾學院(Em.manuelCollege)讀書。
1627年39歲 兒子塞繆爾·溫思羅普(SamuelWinthrop)出生。
1628年40歲 進入英國四大律師公會之一的內殿律師公會(Inner Temple)。
1629年41歲 3月4日,
查理一世給馬塞諸薩海灣公司頒發了特許狀。溫思羅普失去了王室監護人法院律師職業。溫思羅普呈送英國議會兩個議案:一是提議以法律手段解決酗酒問題。二是提議通過一項向城鎮和教區徵稅的法律以解決維持軍隊、管理監獄、修橋和管理教會等公共開支所需要的費用。溫思羅普以匿名的形式撰文《溫思羅普移民原因的個案分析》,以溫思羅普作為個案進行分析,論證了他個人移民的原因。夏秋之際,撰寫《對新英格蘭殖民地的總體考察》(General Observation for the Plantation of New England)的文章,論證了“大遷徙”的意義、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8月26日,12位決定移民的人士在劍橋聚會簽署了劍橋協定(the Agreement of Cambridge)。10月20日,被選為
麻薩諸塞灣公司的總裁籌備移居
新英格蘭。
1630年42歲 3月22日,溫思羅普準備啟程前往新英格蘭殖民地。3月29日,“溫思羅普艦隊”的移民船隊揚帆起航,向美洲駛去,揭開了“溫思羅普大遷徙”的序幕。溫思羅普寫下了《溫思羅普日記》(The Journal of john Winthrop)的第一篇。在航行大西洋途中,在旗艦“阿貝拉號”上發表《基督教仁愛的典範》(A Model of Christian Charity)的布道演講。4月7日,總督溫思羅普、副總督托馬斯·杜德利(Thomas Dudley)、理察·索頓斯托爾(Richard Sahon.stall)爵士、艾薩克·詹森(Isaac Johnson)、查爾斯·法因斯(CharlesFines)、喬治·菲利普斯(George Philipps)和威廉·科丁頓(William Coddington)7人在“阿貝拉號”船上籤署了《告英國父老鄉親書》(A Humble Request)。6月14日,移民船隊抵達新英格蘭。溫思羅普從前來迎接他的殖民地總督約翰·恩迪克特(John Endicott)手中接過了殖民地總督的大權,開始在殖民地行使總督權力。7月2日,次子亨利在
塞勒姆溺斃。8月23日,溫思羅普主持召開了第一次參事大會,正式開始了殖民地政府的工作。大會做出決議總督為常任治安法官。9月7日和28日,溫思羅普主持召開了第二、三次參事大會。11月,三子福斯在英國突然身染重病病故。
1631年43歲 2月11日,溫思羅普在日記中記錄了殖民地居民因敗血病等死亡的情況。2月17日,
沃特敦人民抗議向沃特敦徵稅引起立法權爭議,溫思羅普前去調解。從1631年,羅傑·威廉斯(RogerWillams)在
新英格蘭殖民地提出徹底和英國國教分裂,在新英格蘭掀起了不小的波瀾。溫思羅普反對威廉斯提出和英國國教會徹底分離的主張,為此寫了《勿需決裂的改革》(On Reformation Without Separation)的短文,論證“不經過決裂”改革腐敗的可行性。5月18日,殖民地最高權力機構大議會在
波士頓召開,溫思羅普被選為總督,全體自由民宣誓忠誠於政府。7月21日,溫思羅普同副總督和波士頓教會的長老去沃特敦就
羅馬教會是否是真正的教會進行辯論。11月2日,溫思羅普的妻子瑪格麗特·溫思羅普(Margaret Winthrop)和長子小約翰·溫思羅普和兒媳到達新英格蘭,未曾與溫思羅普謀面、僅有1歲半的女兒安妮·溫思羅普(Anne Winthrop)夭折於旅途中。
1632年44歲 5月8日,大議會做出決議總督和參事每年由大議會選出,其中總督由參事中產生。溫思羅普被選為總督,溫思羅普的長子小約翰·溫思羅普(JohnWinthrop,Jr.)被選為參事。8月,發生了托馬斯·杜德利(ThomasDudley)與溫思羅普關於總督許可權的爭論。
1633年45歲 3月,溫思羅普的長子小約翰·溫思羅普(JohnWinthrop,Jr.)開始在後來稱為伊普斯維奇建立定居點。5月29日,在大議會選舉中,溫思羅普被選為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
1634年46歲 5月14日,溫思羅普在總督選舉中落選,僅被選為參事,托馬斯·杜德利(ThomasDudley)被選為總督。
1635年47歲 5月6日,在大議會選舉中,溫思羅普被選為參事,約翰·海因斯(JohnHaynes)被選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的總督。溫思羅普反對一些麻薩諸塞灣人移居康乃狄克。
1636年48歲 5月25日,亨利·文(HenryVane)被選舉為殖民地總督,溫思羅普被選為副總督。在
波士頓爆發了被譽為麻薩諸塞灣殖民地內戰的“唯信仰論爭端”,溫思羅普與唯信仰論派鬥爭。11月,溫思羅普寫了兩篇文章反對唯信仰論者。一篇的主題是關於稱義問題,另一篇的主題是呼籲
麻薩諸塞灣教會化解矛盾,這兩篇文章的原稿已經遺失。
1637年49歲 5月17日,在大議會選舉中,哈欽森派成員總督亨利·文(HenryVane)在總督選舉中落選,溫思羅普當選為總督。6月,溫思羅普撰文《為1637年5月大議會頒布的一項法律的辯護》(A Declaration in Defense of an Order of Court Made in May,1637),就移民權利問題和前任總督亨利·文進行辯論。8月,溫思羅普再次撰文《再次為1637年5月大議會頒布的一項法律的辯護》(A Reply in Further Defense of an Order of Court Made in May,1637)與亨利·文進行論戰。11月,溫思羅普寫就了《反對教會參與審判政府官員》(Against the Power of the Church to Sit in Judgment on the Civil Magistracy)的文章。是年他寫下了回顧自身宗教思想轉變的《一個基督徒的心路歷程》(Governor John Winthrop’s Christian Experience)一書,部分原因是回敬正在進行的唯信仰論的爭論。
1638年50歲 5月2日,大議會選舉中,溫思羅普被選為總督。
1639年51歲 5月22日,大議會選舉中,溫思羅普被選為總督。溫思羅普個人遭受巨大經濟損失。
1640年52歲 5月13日,溫思羅普在總督選舉中落選,僅被選為參事。
1641年53歲 6月2日,大議會選舉中,溫思羅普被選為參事。
1642年54歲 5月18日,溫思羅普重新當選為
麻薩諸塞灣殖民地總督。10月,發生了著名的否決權爭端事件。溫思羅普共撰寫了3篇文章參與大辯論:1.《關於理察·謝利曼和羅伯特·凱因訴訟案的詳述》(A Breaviate of the Case between Richard Sheareman plt & Capt.Robert Keaine defendant about the Title to a Straye Sowe Supposed to be Brought from Deare Hand about (9) ber1636);2.《致麻薩諸塞教會長老的一封信》(John wintrop to the Elders of the Massachusetts Churche);3.《為否決權辯護》(John Winthrop’s Defense of the Negative Voice)。是年向哈佛學院捐贈書籍。
1643年55歲 5月10日,溫思羅普再度被選舉為總督。5月19目,普利茅斯、
麻薩諸塞灣、康乃狄克和
紐哈芬4個殖民地成立了英屬殖民地最早的殖民地間的統一組織,通常稱為“新英格蘭聯盟”(TheNewEnglandConfederation)或“新英格蘭聯合殖民地”(TheUnitedColoniesofNewEngland),溫思羅普出任聯盟的第一任主席。
1644年56歲 5月20日,選舉殖民地總督的大議會上,溫思羅普被選為副總督。7月,撰寫短文《論專制政府》(Arbitrary Government Described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Massachusetts Vindicated from Aspersion)。出版了著作《影響新英格蘭各教會的唯信仰論者、家庭主義者和自由思想者產生、興盛和衰亡簡史》(a Short Story of the Rise,Reign,and Ruine of the Antinomians)。
1645年57歲 5月14日,溫思羅普被選為副總督,托馬斯·杜德利(Thomas Dudley)被選為總督。在5月14日舉行的大議會上,欣厄姆鎮人指控溫思羅普在處理欣厄姆鎮民兵事件時擅權,侵害了他們的自由權。溫思羅普被單獨挑選出接受法庭審訊,法庭判決溫思羅普執法正確,原告被判罰款,這件事使他的聲望大增。在法庭上,溫思羅普做了著名的《關於權威和自由的簡短演講》(Little Speech on Authority and Liberty)的演說。
1646年58歲 5月6日,大議會總督選舉中重新當選為總督。1646年5月發生了羅伯特·蔡爾德(RobeaChild)抗議請願事件,溫思羅普參與處理請願事件。
1647年59歲 5月26日,大議會總督選舉中當選殖民地總督。6月14日,妻子瑪格麗特·廷德爾(MargaretTyndal)去世。
1648年60歲 5月10日,在大議會總督選舉中當選殖民地總督。12月,娶瑪薩·雷恩絲巴諾·科蒂莫爾(MarthaRainsborowCoty。more)為妻。
1649年61歲 3月26日,在
波士頓去世,享年6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