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昭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是位於廣西壯族自治區賀州市昭平縣的職能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昭平縣文化廣電和旅遊局
  • 辦公地址:昭平縣茶業大廈北區7樓
  • 主要領導:彭愈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二層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方針政策,研究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體育等政策措施,起草文化、旅遊、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節目服務管理、體育等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加強廣播電視陣地管理、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和創作導向。
(二)統籌規劃全縣文化和旅遊事業和產業發展,擬訂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文化和旅遊融合發展。推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領域的體制機制改革。
(三)負責對各類廣播電視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行業監管,會同有關部門對網路視聽節目服務機構進行管理。監督管理、審查全縣廣播電視節目、網路視聽節目和公共視聽載體播放的視聽節目的內容和質量。指導、監管廣播電視廣告播放。負責推進全縣廣播電視與新媒體新技術新業態融合發展,推進廣電網與電信網、網際網路三網融合。組織制定全縣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廣播電視和網路視聽科技發展規劃、政策和行業技術標準,並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對全縣廣播電視節目傳輸覆蓋、監測和安全播出進行監管,指導、推進全縣的國家應急廣播體系建設。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四)管理全縣性重大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活動,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重點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推廣,促進文化產業、旅遊產業和廣播電視、體育對外合作和國內外市場推廣,制定旅遊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特色旅遊、鄉村旅遊、紅色旅遊。
(五)負責全縣公共文化事業發展,推進全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和旅遊公共服務建設,深入實施文化惠民工程,統籌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化。指導、管理公共文化事業,指導圖書館、文化館(站)事業和文化藝術普及工作,指導各類社會公共文化事業的建設和發展。
(六)指導、管理全縣文藝事業,指導藝術創作生產,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
(七)負責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優秀民族文化的保護、傳承、普及並推動、弘揚和振興。
(八)指導、推進文化、旅遊科技創新發展,推進全縣文化、旅遊行業和廣播電視、體育信息化、標準化建設,指導行業職業教育工作。
(九)統籌規劃全縣文化產業和旅遊產業,組織實施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挖掘、保護和利用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
(十)指導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發展,對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推進行業信用體系建設,依法規範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市場。協調和指導全縣假日旅遊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綜合執法工作。組織查處全縣性、跨區域文化、文物、廣播電視、旅遊、體育等市場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秩序。
(十二)統籌規劃全縣文物、博物館事業發展,組織協調文物資源調查和文物保護工作,開展文物資源資產管理、合理利用和文物安全工作;指導全縣博物館、文物管理機構業務建設。
(十三)對國家公布的96個體育項目進行行業管理;組織實施、指導本縣本部門貫徹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
(十四)加強對競技體育工作的巨觀指導和管理,研究和平衡全縣競技體育項目的設定和重點布局;負責參加市、自治區綜合性運動會及競技體育項目年度錦標賽的組隊與管理;指導和管理優秀運動隊的訓練;協助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在我縣舉辦的各類大型文化體育比賽和參加市級以上綜合性文化體育活動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
(十五)指導本縣業餘體校開展業餘訓練工作,並組織開展評估工作。
(十六)完成縣委、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組織協調機關和局屬單位業務,督查督辦重大事項的落實。承擔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績效考評、意識形態、建議提案辦理、安全保衛、後勤服務等工作。統籌全縣文化、旅遊節慶、體育賽事活動管理工作。協調定點扶貧工作。協助局黨組抓好機關和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等方面的政務服務、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的管理等工作;負責局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並監督指導局屬單位的國有資產管理、財務和統計工作。負責部門預決算和相關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局屬單位內部審計、政府採購工作。負責編制專項資金使用計畫。監管全縣重點及基層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設施建設。會同有關主管部門負責從業人員教育培訓、職(執)業資格管理和職業技能鑑定及職稱評審等有關工作;負責縣級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核工作。
公共文化股
擬訂全縣文藝事業發展規劃和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具有導向性代表性示範性的文藝作品和代表昭平水準及民族特色的文藝院團。推動各門類藝術、各藝術品種發展。指導、組織、協調全縣性藝術比賽、展演以及重大文藝活動。組織藝術作品參加自治區文化和旅遊廳、賀州市文化和旅遊局以及區內外藝術比賽、展演活動。指導、組織、協調全縣藝術創作及生產,以及局屬藝術單位的業務建設。指導旅遊演藝,促進藝術創作生產與旅遊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民眾文化、少數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導公共數字文化和古籍保護工作。
擬訂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傳承政策和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工作。負責非物質文化遺產調查、記錄、確認和建立名錄。組織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宣傳和傳播。指導、協調全縣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展示、傳習基礎設施建設和項目申報工作,協調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推動傳統工藝振興、旅遊商品開發。
負責擬訂全縣文物保護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文物保護和重大項目實施。組織申報國家、自治區、市、縣文物保護單位。指導協調不可移動文物資源調查,管理國有文物資源資產。指導、實施歷史文化名城(鎮、村)、歷史文化街區、傳統村落中不可移動文物保護管理工作。
指導全縣博物館工作。組織制定全縣博物館事業發展規劃、管理標準和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擬定文物和博物館科技化、信息化規劃並推動落實。協助國有文物藏品的有關審核審批事項。協調博物館間的交流與協作。指導社會文物搶救、徵集工作。指導全縣不可移動文物和博物館安防、消防防雷項目的管理實施。組織指導文物和博物館安全保衛工作。承擔文物拍賣和涉案文物鑑定管理工作。
廣播電視股
擬訂廣播電視科技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開展廣播行業的科技創新工作。擬訂全縣廣播傳輸覆蓋和監測監管網的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三網融合。負責全縣廣播電視的安全播出監管管理和技術保障。指導全縣廣播電視的技術運行維護工作和技術質量監督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廣播電視系統安全和保衛工作。
承擔全縣廣播電視播出機構和業務、廣播電視節目製作機構、廣播電視節目傳送、有線電視付費頻道、移動電視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管理廣播電視廣告播放。監督管理全縣衛星電視接收設施、境外廣播電視節目的引進和播出及境外衛星電視節目的落地和接收。組織查處上述業務的違規行為。承擔全縣網路電視視聽服務、廣播電視視頻點播、公共視聽載體播放廣播影視節目內容和業務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網路視聽服務工作。負責廣播電視節目創優、精品創作評選以及廣播電視社會組織工作。
資源開發股
組織擬訂文化、旅遊發展規劃。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廣播電視、體育行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文化和旅遊資源普查、規劃、開發和保護。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線路的規劃和生態旅遊、鄉村旅遊、休閒度假旅遊發展。指導文化和旅遊產品創新及開發體系建設。統籌鄉村文化振興和行業扶貧工作。統籌旅遊資源開發利用與服務質量標準評定工作。
負責擬訂全域旅遊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全域旅遊示範區創建工作,指導、推進特色旅遊、紅色旅遊工作。擬訂全縣紅色文化旅遊發展規劃和協調製定扶持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紅色文化旅遊資源開發、產品建設、人員培訓及紅色旅遊經典景區建設工作。
產業發展股
擬訂全縣文化產業、旅遊產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促進文化產業相關門類和旅遊產業及新型業態發展。推動產業投融資體系建設,組織招商引資工作。促進文化、旅遊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指導文化產業園區、基地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促進文化企業、旅遊企業和廣播電視、體育企業發展。協調促進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服務業發展。
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政策及公共文化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全縣公共文化服務和旅遊公共服務的指導、協調和推動工作。擬定全縣文化和旅遊公共服務標準並監督實施。指導圖書館、文化館、基層綜合性文化服務中心和旅遊集散中心、旅遊諮詢服務中心等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協調推進旅遊廁所革命工作。歸口管理行業標準化建設。
市場管理股
擬訂全縣文化市場和旅遊市場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對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進行行業監管。承擔文化和旅遊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組織擬訂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經營場所、設施、服務、產品等標準並監督實施。監管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服務質量,指導服務質量提升。指導文明旅遊工作。指導文化和旅遊志願服務。承擔導遊隊伍建設、管理和體制改革等工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市場監測、假日市場、安全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擬定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工作標準和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監督全縣文化旅遊市場綜合執法。組織查處和督辦全縣性、跨區域文化和旅遊市場重大案件。統籌文化和旅遊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綜治、信訪、維穩、應急工作。
組織起草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規章草案及規範性檔案。負責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領域體制機制改革創新工作。開展法律法規宣傳教育。統籌協調文化和旅遊行業“放管服”改革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擬定全縣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體育領域重大改革措施。負責社會組織管理事務。
宣傳推廣股
擬訂全縣文化、旅遊形象品牌推廣戰略及旅遊促進獎勵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文化和旅遊交流、合作和宣傳推廣工作。組織全縣文化和旅遊整體形象的宣傳推廣。組織、協調文化產品、創意產品、重點旅遊區域、目的地和線路的宣傳促銷工作。統籌區域交流合作。負責全縣文化和旅遊經濟運行分析及統計工作。協調開展大數據工作,推進信息資源共建共享和開發利用。組織開展文化和旅遊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廣。統籌新聞、信息宣傳工作。
體育股
貫徹落實民眾體育發展及青少年體育工作發展規劃草案和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全縣民眾體育的管理工作;推進《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協調各系統、各部門做好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縣體育、少數民族體育及殘疾人體育工作;負責指導和管理青少年俱樂部(業餘訓練及傳統體育項目學校管理的職能除外);負責全縣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管理;指導各行業、各部門體育協會的工作。貫徹落實競技體育發展規劃草案和有關政策法規;負責全縣競技體育的管理工作;研究和平衡全縣競技體育競賽、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重點布局;制定全縣競技體育競賽制度;研究制定我縣青少年業餘體育訓練及後備人才培養的發展規劃;負責指導全縣運動後備人才的培養和選拔;指導優秀運動隊的訓練和競賽;指導和協調辦好業餘體校和傳統體育項目學校訓練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對體育學校的評估;負責全縣教練員、裁判員、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工作;負責組隊參加市、自治區運動會及市、自治區競技體育項目年度錦標賽;協助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縣體育場(館)、體育設施建設和監督管理。

二層機構

昭平縣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承擔文化、文物、出版、廣播電視、電影、旅遊、市場行政執法職責,並承擔體育、“掃黃打非”執法有關工作任務。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政執法隊伍實行“局隊合一”體制,以縣文化和旅遊局的名義統一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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