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發展規劃條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昆明市發展規劃條例
- 地方:昆明市
- 類型:規劃條例
- 單位:昆明市人民政府
昆明市發展規劃條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昆明市發展規劃條例由昆明市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導語2011年10月28日昆明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通過;2011年11月22日雲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七次會議批准。1檔案內容第一章總...
各縣(市)、區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確定的管理許可權,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第六條昆明市城市規劃委員會負責研究昆明市城市規劃及發展的戰略和方針,協調解決城市規劃建設管理中的重大問題。第二章 城市...
為加強城鄉規劃管理,統籌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昆明市實際,制定《昆明市城鄉規劃條例》,此條例於2009年12月15日昆明市第十二屆人民...
第一條 為科學編制城市規劃,嚴格城市規劃管理,實現城市規劃設計和規劃管理的標準化、規範化和法制化,保障依法實施城市規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雲南省城市規劃管理條例》、《昆明市城市規劃管理條例》和經批准的《昆明...
在上述區域以外的各級規劃區由所在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結合各自實際,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根據昆明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在城市功能、城市規劃建設等方面有特別要求的,昆明市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劃定特定區域,報...
《雲南省發展規劃條例》於2013年7月24日經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發布信息 2013年7月24日雲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條例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發展規劃的制定和管理,保障...
第三條 本條例適用於經開區的組織和個人,以及經開區外在經開區從事與本條例相關活動的組織和個人。第四條 經開區的建設與發展納入昆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注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境效益相統一。市屬各部門及相關縣(區)...
條例內容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城鄉規劃管理,協調城鄉空間布局,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制定和...
第四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將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年度計畫,相關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雲南滇中新區管委會應當將區域性國際中心城市建設工作納入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相關工作經費納入財政...
第四條 高新區的建設與發展應當納入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高新區享受國家、省、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第五條 昆明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管委會)是昆明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機構,根據授權對高新區實行...
昆明市開發區和規劃開發片區統一徵用土地的規定 (1992年8月23日昆明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為推進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保證本市城市總體規劃的實施和建設用地的順利徵用,積極穩妥地安排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生產發展用地和農村居民的生活用地,...
第三十四條 城市公共環境衛生設施的建設應當納入城市規劃和年度社會發展計畫。在城市新區開發和舊區改造時,應當按規定建設環境衛生設施,所需經費納入工程概算。第三十五條 市規劃行政管理部門在編制建設性詳細規劃時,應當根據市城市管理行政...
為建立並嚴格實行城市綠線管理制度,加強城市生態建設和環境保護,改善人居環境,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國家建設部《城市綠線管理辦法》,《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和《昆明市城市規劃...
第三條 本條例所稱會展,是指會展舉辦單位在固定場所和一定期限內舉辦的展覽、展銷、會議、地方民族文化特色節慶展示等經濟貿易和文化交流活動。第四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將會展業的發展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統籌、協調、解決會展業...
第二條度假區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以發展旅遊、度假及其相關產業為主的特定區域。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度假區內從事與本條例相關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第四條度假區的建設與發展納入昆明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堅持科學規劃、合理開發的原則...
市、縣(市、區)規劃、國土資源、住建等行政管理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做好城鎮綠化工作。第五條 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把城鎮綠化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保障城鎮綠化發展所需資金及用地。第六條 城市中的單位和有勞動...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 昆明市城市道路發展規劃依據《昆明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城市建設、規劃、市政公用事業、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制定。第十條 城市道路建設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籌集資金:(一)各級政府財政撥款;(...
第二章 規劃和建設 第九條 昆明市城市道路發展規劃依據《昆明市城市總體規劃》編制,由市人民政府組織城市建設、規劃、市政公用事業、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門制定。第十條 城市道路建設按下列渠道和方式籌集資金:(一)各級政府財政撥款;(...
《條例》作為地方性法規,其貫徹執行需要政府的領導和所屬有關部門的配合協作。 因此,將第四條改為“昆明市及其所屬縣(市)區人民政府應加強對城市道路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統一規劃、配套建設,明確責任,管養並重、協調發展,集中...
促進城市經濟、社會和環境的協調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和國務院《城市綠化條例》、《國務院關於加強城市綠化建設的通知》、建設部《關於加強城市綠地和綠化種植保護的規定》的通知及《昆明市城鎮綠化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
新修訂的《條例》明確了昆明市地方立法的許可權範圍,即對城鄉建設與管理、環境保護、歷史文化保護等方面制定地方性法規;增加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發揮人大及其常委會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的規定;增加了常務委員會通過立法規劃、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