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經營者處理投訴規範》(LB/T 063-2017)是2017年10月1日實施的一項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行業標準,歸口於全國旅遊標準技術委員會。
行業標準《旅遊經營者處理投訴規範》(LB/T 063-2017)規定了旅遊經營者處理投訴的基本要求,投訴處理機構設定、人員配置和制度建設要求,投訴受理的範圍和方式以及投訴處理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旅行社、景區以及為旅遊者提供交通、住宿、餐飲、購物、娛樂等服務的經營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經營者處理投訴規範
- 外文名:Specification for complaints handling in tourism operator
- 標準號:LB/T 063-2017
- 發布日期:2017-08-15
- 實施日期:2017-10-01
- 中國標準分類號:A12
- 國際標準分類號:03.200
- 批准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 歸口單位:全國旅遊標準技術委員會
- 行業分類: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 性質:推薦性行業標準
- 狀態:現行
制定過程
編制進程
- 發布實施
制定依據
起草工作
標準目次
前言 | Ⅰ |
1範圍 | 1 |
2術語和定義 | 1 |
3基本要求 | 1 |
4機構、人員和制度 | 1 |
5受理範圍和方式 | 2 |
6處理要求 | 2 |
附錄A(資料性附錄)投訴處理流程 | 5 |
參考文獻 |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