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於1985年確定選用"馬踏飛燕"作為中國旅遊業的圖形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全國國際、國內旅遊事業的職能部門。1993年,國務院決定國家旅遊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98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旅遊局開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名稱和印章,原名稱和印章停止使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國家旅遊局的職責整合,組建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國家旅遊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
- 外文名: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
- 外文簡稱:CNTA
- 行政職能: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
- 行政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 中文簡稱:中國旅遊 國家旅遊局
歷史沿革,機構職責,機構設定,內設機構,駐局機構,直屬單位,主管社團,駐外機構,主管駐華機構,省局,主要領導,歷任局長,領導幹部,行政權力,行政法規:,行政審批,旅遊標誌,組織活動,
歷史沿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全國國際、國內旅遊事業的職能部門。
1993年3月,國家旅遊局正式加入太平洋亞洲旅行協會,1993年4月19日,國務院決定國家旅遊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
1998年8月11日,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旅遊局開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名稱和印章,原名稱和印章停止使用。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和旅遊部,不再保留國家旅遊局。
機構職責
(一)統籌協調旅遊業發展,制定發展政策、規劃和標準,起草相關法律法規草案和規章並監督實施,指導地方旅遊工作。
(二)制定國內旅遊、入境旅遊和出境旅遊的市場開發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重大推廣活動。指導中國駐外旅遊辦事機構的工作。
(四)承擔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服務質量、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範旅遊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組織擬訂旅遊區、旅遊設施、旅遊服務、旅遊產品等方面的標準並組織實施。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急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指導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
(五)推動旅遊國際交流與合作,承擔與國際旅遊組織合作的相關事務。制定出國旅遊和邊境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依法審批外國在我國境內設立的旅遊機構,審查外商投資旅行社市場準入資格,依法審批經營國際旅遊業務的旅行社,審批出國(境)旅遊、邊境旅遊。承擔特種旅遊的相關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制定赴港澳台旅遊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對港澳台旅遊市場推廣工作。按規定承擔大陸居民赴港澳台旅遊的有關事務,依法審批港澳台在內地設立的旅遊機構,審查港澳台投資旅行社市場準入資格。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旅遊人才規劃,指導旅遊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並指導實施。
(八)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附註:國務院旅遊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旅遊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
機構設定
內設機構
辦公室、綜合協調司、政策法規司、旅遊促進與國際合作司、規劃財務司、全國紅色旅遊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監督管理司、港澳台旅遊事務司、人事司、機關黨委、離退休幹部辦公室
駐局機構
監察局
直屬單位
機關服務中心、信息中心、旅遊質量監督管理所、中國旅遊報社、中國旅遊出版社、中國旅遊研究院
主管社團
駐外機構
截止2014年,國家旅遊局在13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18個駐外機構,分別是:
駐東京旅遊辦事處、駐大阪旅遊辦事處、駐新加坡旅遊辦事處、駐加德滿都旅遊辦事處、駐漢城旅遊辦事處、亞洲旅遊交流中心(香港)、駐紐約旅遊辦事處、駐洛杉磯旅遊辦事處、駐多倫多旅遊辦事處、駐倫敦旅遊辦事處、駐巴黎旅遊辦事處、駐法蘭克福旅遊辦事處、駐馬德里旅遊辦事處、駐蘇黎世旅遊辦事處、駐悉尼旅遊辦事處、駐莫斯科旅遊辦事處等。
主管駐華機構
北京 | |
秘魯駐華使館商務處 | 韓國旅遊發展局北京辦事處 |
香港旅遊發展局北京辦事處 | 瑞士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日本觀光振興機構北京辦事處 | 加拿大旅遊委員會北京辦事處 |
德國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泰國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夏威夷商務經濟和旅遊發展部北京辦事處 | 斯堪的那維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美國內華達州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荷蘭旅遊會議促進局北京辦事處 |
新加坡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希臘國家旅遊組織北京辦事處 |
芬蘭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羅馬尼亞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洛杉磯會議及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捷克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比利時法蘭德斯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突尼西亞國家旅遊局北京辦事處 |
古巴旅遊部北京辦事處 | 亞太旅遊協會北京辦事處 |
上海 | |
新加坡旅遊局上海辦事處 | 澳大利亞旅遊局上海辦事處 |
香港旅遊發展局上海辦事處 | 日本觀光振興機構上海辦事處 |
紐西蘭旅遊局上海辦事處 | 愛爾蘭國家旅遊局上海辦事處 |
廣州 | |
香港旅遊發展局廣州辦事處 | 韓國旅遊發展局廣州辦事處 |
成都 | |
香港旅遊發展局成都辦事處 |
(截止2015年3月,資料來源:)
省局
北京旅遊局、重慶旅遊局、天津旅遊局、廣西旅遊局、廣東旅遊局、河北省旅遊局、河南省旅遊局、湖北省旅遊局、湖南省旅遊局、江西省旅遊局、江蘇省旅遊局、山西省旅遊局、山東省旅遊局、新疆旅遊局、西藏旅遊局、寧夏旅遊局、內蒙古旅遊局、黑龍江省旅遊局、安徽省旅遊局、福建省旅遊局、甘肅省旅遊局、貴州省旅遊局、海南省旅遊局、吉林省旅遊局、遼寧省旅遊局、青海省旅遊局陝西省旅遊局、四川省旅遊局、雲南省旅遊局、浙江省旅遊局、廣西桂林市旅遊局、廣東廣州市旅遊局、廣東深圳市旅遊局、湖北省武漢市旅遊局、江蘇省南京市旅遊局、江蘇省蘇州市旅遊局、山東省濟南市旅遊局、山東省青島市旅遊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旅遊局、安徽省黃山市旅遊局、福建省廈門市旅遊局、吉林省長春市旅遊局、遼寧省瀋陽市旅遊局、遼寧省大連市旅遊局、陝西省西安市旅遊局、四川省成都市旅遊局、浙江省寧波市旅遊局、上海旅遊委員會、浙江省杭州市旅遊委員會、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旅遊局
主要領導
歷任局長
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局長:盧緒章(1978-1981)
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局長:韓克華(1981-1982)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韓克華(1982-1988)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劉毅(1988-199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何光暐(1995-2005)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邵琪偉(2005-2014)
中央紀委駐國家旅遊局紀檢組組長:劉金平(2008-2015)
領導幹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局長:李金早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一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魏洪濤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副局長:杜民權
(截至2016年6月,資料與人物照片來源:)
行政權力
行政法規:
行政審批
外國政府旅遊部門在中國設立常駐代表機構管理暫行辦法;邊境旅遊項目審批;導遊人員從業資格核准
旅遊標誌
組織活動
為著力推動解決部分景區門票上漲過快過高和園中園、票中票等不合理、不規範現象,國家旅遊局近日將在全國景區系統組織開展“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創建活動。
一段時間以來,對於部分旅遊景區門票價格上漲過快過高,部分旅遊景區存在不合理的園中園、票中票,少數旅遊景區對落實老年人、青少年、學生、軍人、殘疾人門票價格優惠政策不到位,少數旅遊景區門票價格虛高等問題,人民民眾和遊客反映突出。
為此,國家旅遊局將按照國務院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推進景區門票價格改革,規範景區門票價格行為。其中一項重要舉措就是在全國景區系統組織開展“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創建活動。據介紹,“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創建活動將遵循政府引導、景區自願的原則,採取公開透明、權威發布的方式。國家旅遊局將在廣泛徵求景區意見的基礎上,制定出台“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標準。標準包括全面實行一票制,景區沒有價格欺詐行為,按規定全面落實對老年人、青少年、學生、軍人、殘疾人門票價格優惠政策等等。凡自願作出承諾的,即可成為“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
國家旅遊局於每年“五一”、“七一”和“十一”旅遊黃金周之前,向社會公布“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名單。為鼓勵更多的景區加入到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行列,國家旅遊局和各級旅遊部門將從政策、資金、項目、人才培訓、宣傳推廣等方面,加大對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的支持,並積極鼓勵5A級景區和4A級景區率先加入“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行列。
國家旅遊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開展“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創建活動是依法行政的重要舉措,是服務遊客的重要手段,是規範旅遊市場的客觀要求,也促進景區發展的重要途徑。國家旅遊局希望通過三年的努力,全國多數A級景區都進入全國旅遊價格信得過景區行列。屆時,中國旅遊景區價格秩序明顯好轉,價格管理水平明顯提升,人民民眾對旅遊業的滿意度進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