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發展基金

旅遊發展基金根據國家旅遊業發展規劃,主要用於旅遊宣傳促銷、行業規劃發展研究、旅遊開發項目補助等支出,少量用於彌補旅遊事業經費的不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發展基金
  • 目的:彌補旅遊事業經費的不足
  • 支出範圍:宣傳促銷費等
  • 所屬單位:國家旅遊局
旅遊發展基金
(一)支出範圍
1. 宣傳促銷費。
為開拓國內外旅遊市場而進行的宣傳促銷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包括國內宣傳促銷費、國外宣傳促銷費、境內外廣告宣傳費、旅遊宣傳品製作費、接待費等。
2. 行業規劃發展研究經費。
用於研究、制定國家旅遊行業發展規劃、遠景目標等方面的費用。
3. 項目開發補助費。
重點用於中西部地區。包括旅遊景點景區基礎設施及配套設施開發補助費、旅遊資源規劃開發補助費。
4. 旅遊事業補助經費。
(二)基金申請
旅遊發展基金預算納入國家旅遊局部門預算統一管理。 國家旅遊局根據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和要求,編報旅遊發展基金年度預算。
用於旅遊項目開發方面的支出,由省級旅遊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根據項目實際需要提出申請報國家旅遊局、財政部,國家旅遊局匯總提出分配方案後,報財政部審批。
地方申請旅遊項目補貼經費,應編報可行性研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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