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巨觀經濟效益

旅遊巨觀經濟效益是指在旅遊活動中社會投入的各種生產要素的占用(即耗費)與產出的社會經濟成果的比較。旅遊巨觀經濟效益是社會效益的一部分。旅遊巨觀經濟效益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方面,旅遊巨觀經濟效益體現為整個旅遊業的綜合經濟效益,無數的旅遊微觀經濟效益匯總成巨觀經濟效益;另一方面,旅遊巨觀經濟效益體現為包括旅遊業在內的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益,即在旅遊活動中社會投入的物化勞動活勞動資源的占用、消耗與旅遊業及全社會效益的比較。除了旅遊企業整體的直接經濟效益以外,旅遊巨觀經濟效益還包括發展旅遊業帶動其他相關行業發展的間接經濟效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旅遊巨觀經濟效益 
  • 外文名:Macro economic benefits of Tourism
指標衡量旅遊巨觀經濟效益的主要指標有以下4個。
旅遊投資效果係數是指在一定時期內,由旅遊投資所帶來的利潤額與投資總額之比,即反映單位投資所得的利潤,又稱投資利潤率投資回收率。
投資效果係數=
投資年利潤額
X 100%
投資總額
投資回收期是旅遊投資總額全部回收的年限。
投資回收期=
投資總額
投資年利潤額

3.單位接待能力投資額
單位接待能力投資額指投資總額與生產力的比率,即提供單位接待能力或提供單位旅遊產品所需的投資額。
單位接待能力投資額=
投資總額
旅遊總接待能力

4.提供就業能力
提供就業能力是指就業人數增加量與旅遊經濟成長量之比。
提供就業能力=
一定時期直接、間接旅遊就業人數增加量
同期旅遊經濟增加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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