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地點:施甸縣
- 性質:人民政府辦公室
- 職能: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
職能調整
(二)原施甸縣人民政府辦公室承擔的房改職能劃入施甸縣城建環保局。
主要職責
(一)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
(四)研究縣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對縣政府部門間出現的爭議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決定。
(六)督促檢查縣政府各組成部門、各直屬機構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對縣政府公文、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七)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由縣政府直接處理的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負責辦理由縣政府或縣政府辦公室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十)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協助處理各部門、各單位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情況。
(十一)負責辦理和協調全縣的外事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公文的制發、保密、歸檔和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等全縣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辦理縣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