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統籌、協調我縣僑務宣傳工作,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文化交流及華文教育工作。 6、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在我縣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和港澳同胞眷屬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施甸縣歸國華僑聯合會
- 地點:施甸縣
- 職責:統籌、協調我縣僑務宣傳工作等
- 類型:華僑聯合會
職能配置,主要職責,
職能配置
(一)職能調整
原民政僑務局承擔的僑務辦公室職能劃入僑聯,與僑聯合署辦公。
(二)現有職能
1、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政府對僑務工作的指示、決定,擬定我縣僑務規章並負責監督檢查和貫徹執行;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我縣僑務工作情況,向縣委、政府和市僑辦提供僑務信息;制訂我縣僑務工作發展規劃。
2、對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開展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
3、研究提出我縣華僑、華人工作建議,開展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團結友好工作,通過僑務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4、研究提出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的政策建議,推動引進華僑、華人及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的開展。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施甸縣歸國華僑聯合會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密切聯繫廣大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了解和反映僑情民意,加強團結、廣泛溝通、化解矛盾,加強歸僑、僑眷的法制教育和公民道德教育,為改革、開放、發展、穩定服務。
(二)依法維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和海外僑胞在我縣的正當權益;反映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的意見和要求。
(三)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推薦人大和政協中的歸僑、僑眷代表、委員的人事安排工作,為他們履行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職能提供服務。
(四)為海外僑胞與我縣進行經濟合作和科技交流,興辦企業提供服務。
(五)宣傳黨和政府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歸僑、僑眷的先進事跡,為歸僑、僑眷和海外僑胞在我縣興辦文教衛生和其它公益事業服務。
(六)研究提出施甸縣僑聯的工作方針,工作計畫和發展規劃,組織實施全縣歸僑、僑眷代表大會、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的決議、決定。
(七)研究新世紀僑聯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新特點、加強僑聯自身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
(八)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