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鎮

方大鎮(1560~1629),字君靜,號魯岳,安徽桐城人。明代大理寺少卿。

方孟式(1582~1639,字如耀)、方仲賢(1585-1668,字維儀)“白圭無玷,苦節可貞”,史稱“方氏三傑”。

方以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方大鎮
  • 別名:字君靜,號魯岳
  • 出生地: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1560
  • 逝世日期:1629
人物生平,文學著作,

人物生平

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大名府推官。上任後平反冤案,救活130多人。升為御史,因病請假歸。萬曆三十五年復出,巡鹽浙江。當時所謂“九邊”的軍餉,半數取之鹽課。自萬曆二十七年,新增鹽稅均加在2.6萬多號鹽商和灶戶上,商、灶因稅重歇業,邊疆的軍餉供給不上。大鎮立條規,清理積弊,釋放因販私鹽而充軍的數千人。並疏請減少商、灶新稅之半。巡按河南,福王以洛陽4萬頃田賦增加私人收入,又在每年鹽稅里支銀12萬兩,大鎮奏減其半。後遷大理寺少卿,一時名人如鄒元標、馮從吾等都很推重他。皖屬六邑,舊食黑鹽,大鎮上疏,桐城從此改食白鹽。
大鎮論“學”以“性善”為主旨,論“治”必基於人君的德行。又為已經配享孔廟的陳獻章、胡居仁未有諡號,為之疏請,陳得謚“文恭”,胡得謚“文敬”。又請召用鄒元標蔡悉周汝登等。奉使蜀藩,面辭皇帝,著重提出經筵四事。及回,朝廷奸官當道,排擠正學,鄒、馮皆已革位,形勢日壞。大鎮卜之於《易》,得“同人於野”的卦辭,遂辭職歸隱。晚年在楊橋鎮小龍山建“白鹿山莊”隱居,並建“荷薪館”於明善祠旁,改號“野同翁”,專心著述和講學。
大鎮系方學漸長子,天性極孝,年70喪母。母親趙氏去世,死時年已九十,葬於北鄉大關趙銳(大鎮外祖父)墓附近,大鎮廬居墓旁,悲痛不已,未及滿孝而卒,卒後安葬於南鄉楊橋鎮小龍山白鹿湖畔。
門人私謚“文孝”,祀本邑忠孝祠、鄉賢祠及浙江名宦祠。
有子方孔炤,有女方孟式方維儀

文學著作

大鎮著有《易意》、《詩意》、《禮說》各若干卷、《奏議》6卷、《荷新義》8卷、《田居乙記》4卷、《寧澹居詩集》13卷、《文集》12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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