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暫行辦法》和《龍巖市工商局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試行)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由新羅區工商局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並附相關說明和統計表。
內容
一、概述
2011年,新羅區工商局按照省、市工商局和區政府有關檔案
精神,堅持以依法公開、強化監督、深化內容、創新載體為基本原則,圍繞工商職能,主動公開工商部門掌握的與服務對象和社會息息相關的行政審批行政許可、行政執法、工商監管等內容,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有序進行。
(一)組織機構建設情況
一是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構設在辦公室,由辦公室牽頭並明確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的協調、牽頭、督辦等日常事務工作。同時明確指定各業務股室一名專門的信息員對其職責範圍內的政務公開工作相關內容的真實性、及時性、全面性負責,重點抓好信息提供、網上審查、內容更新與工作落實,信息股提供技術支撐,從而使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做到了有領導分管、有工作機構負責、有專人承辦,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開提供了組織保證。二是及時研究部署工作。我局十分重視該項工作,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召開局務會對區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工作機制、目標管理和日常運轉等工作進行總體部署和安排,並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年終績效評估工作中。
(二)公共服務類信息公開情況
嚴格按照省、市工商局和新羅區政府的要求,緊密結合工商工作實際,對需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梳理,及時編制《目錄》和《指南》,公開的信息包括機構職責、規範性檔案、工商業務、行政許可事項辦事指南、收費標準及依據、公告信息等方面,進一步詳細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的形式和時限、依申請公開的受理機構、申請形式、申請辦理程式和時限、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監督與投訴方式和電話,保障民眾查閱方便。
(三)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建設情況
為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質量,我局充分利用信息技術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完善入口網站建設,在龍巖紅盾網開設了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欄,分別有機構職責、規範性檔案、工商業務、公告信息、行政性收費等欄目,及時發布各類政務信息,實現政務公開的現代化、網路化。
(四)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長效機制
為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更加規範化,按照省、市相關會議精神,一是制定出台了《新羅區工商行政管理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實施細則(試行)》,把政府信息的梳理、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的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及公開形式等工作的進度、要求和責任部門納入實施方案中予以明確。2008年1月份完成了《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的製作,同時根據實際工作情況不斷更新和完善,保證了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的落實。二是認真建立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和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責任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機制,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工作規程等,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的考核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年度報告年度、監督檢查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作的規範運行。
二、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工作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住處的數量、主要類別
2011年,我局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0條,其中全文電子化達100%。在主動公開的信息中,規範性檔案信息25條,包括本局制定的關於做好2010年度內資企業年檢和個體工商戶驗照的通知、開展節日市場安全監管專項整治、開展創建誠信市場活動工作方案、開展迎國慶“打黃打非”集中行動和暑假文化出版市場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和加快推進12315行動執法體系“四個平台”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等,占總體的比例為50%;工商業務類信息24條,包括內資企業設立、變更、註銷登記情況等,占總體的比例為48%;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工作報告1條,占總體的比例為2%。
(二)政府信息公開形式
一是通過龍巖紅盾網“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包括規範性檔案、工商業務、公告信息等。二是在機關註冊登記視窗、城區工商所設立了電腦觸控螢幕、公開欄。通過這些視窗,集中向到機關辦事的民眾公開相關部門的辦事內容,為民眾提供信息瀏覽和即時查詢服務,提高了辦事效率,方便了民眾辦事。三是充分利用新羅區政府網站的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以及向區檔案局、龍巖市圖書館報送可公開現行檔案等形式公開政府信息,並建立和暢通連結。2011年,我局在龍巖紅盾網上的新羅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共發布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0條,辦理《新羅之窗》政府信箱轉辦件3件。四是專門設立了企業檔案查閱室,配備了工作人員1人,電腦1台,複印機1台,為社會各界提供高效、優質的檔案查閱服務。
三、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情況
本局2011年共受理依申請公開申請0件,辦理《新羅之窗》政府信箱轉辦件3件,從內容來看,涉及商標侵權、產品質量等業務類信息和民眾投訴舉報。本局共答覆轉辦件3件,答覆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11年我局用於政府信息公開的專項經費為0.2萬元。本局受理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還未涉及收費項目,不存在減免情況。
五、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我局目前不存在被申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行政申訴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1年,我局在深化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完善政府信息公開配套工作,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基礎性工作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仍存在著一些問題,部分幹部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足;有時信息發布不夠及時、分類不夠清、格式不夠規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還需進一步的規範和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內容與社會、市民的需求尚有一定距離,需要對《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新羅區工商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進一步補充、完善,確保信息公開更加符合工作發展和公眾的需要。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宣傳和培訓力度,提高對《條例》重要意義的認識和貫徹落實《條例》的能力。二是繼續推進與社會發展和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政府信息公開,進一步及時、規範做好公文類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三是進一步整理市民申請或諮詢比較集中的信息,進一步採取措施方便市民獲取所需的政府信息;四是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內容審查和更新維護、考核評估、監督檢查評議、培訓宣傳和工作年報等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發展,深入、持續、高效地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