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1年度工作報告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新羅區財政局編制的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如無特別說明,報告涉及統計數據時限為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2011年度工作報告》
  • 發布單位新羅區財政局
報告簡介,報告內容,

報告簡介

根據《條例》要求,2011年我局按照區委、區政府的統一部署,繼續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成立由局長為組長的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配備1名兼職工作人員開展政府信息公開日常工作。
2、繼續修訂完善《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及《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通過網路、公開查閱點等途徑向社會公布、宣傳《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新羅區財政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3、制定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包括《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制度》、《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第三方意見徵詢制度》、《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制度》等。
4、加強《條例》以及相關制度的學習、宣傳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各個職能股室、事業單位及各鎮、街道財政所都能及時了解、明確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職責,同時服從於我局的信息公開工作系統部署。加強信息公開專職和兼職人員培訓工作,使工作人員明確政府信息公開的基本流程和工作機制,嚴格按照制度和流程辦理信息公開事宜。
5、細化基礎性工作,做好公開信息的保密審查、檔案的製作、統計上報、網路上傳、檔案歸檔等工作。
截至2011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運行正常,政府信息公開諮詢、申請以及答覆工作均得到了順利開展。

報告內容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本局2011年累計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條。
(二)主動公開包括以下1類公開信息。
財政預算、決算類1條
(三)信息公開的形式:通過區政府的網站《新羅之窗》上網發布以及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等。
本局在本年度深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的做法主要有:一是做好本局政府信息公開選項的歸類,主動公開的公文必須及時公開。二是做好本局依申請公開工作的相關程式。三是做好關注民生、便民服務、最新財政政策的主動公開渠道建設及反饋工作。四是做好公開信息的校對工作,在公開前必須做好信息的校對工作,做到準確無誤,避免產生錯誤的信息公開出去。在深化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工作中取得了比較好的工作成效及社會反響,贏得了社會公眾的認可。
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沒有發生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情況。
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工作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政府信息不公開。
(一)依照國家保密範圍和定密規定,明確標識為“秘密”、“機密”、“絕密”的信息。
(二)未經批准、標註有“內部檔案(資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樣的信息。
(三)其他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和社會穩定的信息。
(四)未經本人同意、涉及其個人隱私的信息。
(五)本局認定為不宜公開的其他內部信息。
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本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過程中未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收取任何費用。
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訴情況
截止到2011年12月31日,沒有發生因政府信息公開而引起的行政複議、訴訟和申請情況。
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本局在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問題主要在於信息公開不及時、統計、歸檔不規範等。為了更好地開展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此提出一些改進措施:一是對本局政府信息有關的工作人員及領導需要加強對《條例》的學習,認真貫徹上級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相關要求,進一步加大信息公開力度。二是按上級要求積極主動提前完成信息公開統計、閱覽檔案上送、公開信息網路上傳、信息公開各項檢查工作。三是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相關檔案的統計、歸類、存檔工作、信息公開規範化工作,避免出現錯報、亂報情況。四是合理分配相關工作人員的職責,相互協調、互相配合,以免出現互相推委的情況,高質高效地完成2012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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