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財稅體制改革

新疆財稅體制改革已全面開始實施,三大重點改革內容即改進預算管理、完善稅收制度、明確事權和支出責任等內容,將分層次、分步驟逐步予以推進。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財稅體制改革
  • 所屬類別:法律法規
到2016年,新疆將基本完成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將基本到位,現代財稅制度將基本建立
9月初,自治區黨委常委(擴大)會議審議通過了《自治區貫徹落實<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總體方案>的實施意見》,對全面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做出了3個方面、45條重大部署,明確了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主要舉措等,形成了財稅改革和制度政策的一系列新的重大突破,是指導新形勢下我區財稅體制改革的綱領性檔案。
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深化財稅體制改革涉及重大利益調整,是牽一髮動全身的重大改革舉措,是破解自治區各種矛盾難題的迫切需要。自治區政協副主席、自治區財政廳廳長彎海川說,我區財政年支出超過3000億元,但同我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差距還很大,收支矛盾仍然突出,這些都迫切需要通過改革規範收支行為,把財政資金管好、用好。
我區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完善立法,建立健全財稅法規制度,規範財政分配關係和行為,將財政運行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明確事權,合理調整並明確自治區和各地事權與支出責任;改革稅制,最佳化稅制結構,堅持清費立稅,清理規範稅收優惠政策,強化稅收籌集財政收入主渠道作用;透明預算,按照陽光政府、責任政府的要求,加快推進預決算公開,逐步實施全面規範的預算公開制度;提高效率,強化預算績效管理,完善財政資金監督機制,提高財政資金的安全性、規範性和有效性。
彎海川說,當前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任務十分繁重,各地、各部門一定要轉變觀念、創新思維,主動適應新情況、新變化,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要強化責任落實,按照時間表抓緊研究提出細化任務措施和推進改革的具體制度意見;健全監督約束機制,把貫徹落實情況納入績效考核範圍,確保改革任務落實到位。
按照中央的統一部署和自治區的工作安排,2014-2015年,我區預算制度改革要基本完成,取得決定性進展;稅收制度改革的推進要取得明顯進展;建立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制度,中央和地方要基本達成共識。2016年,要基本完成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任務,2020年各項改革基本到位,現代財稅制度基本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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