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行政處(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流轉稅管理處,所得稅管理處,徵收管理處,財務管理處,計畫統計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國際稅務管理處,人事處,教育處,監察室,直屬機構,稽查局,直屬稅務局,領導信息,事業機構,地市局,領導致辭,信息公開指南,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本區實際,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根據自治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系統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經濟稅源和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分配和下達本系統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負責監督檢查本系統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收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負責全區進出口稅收和涉外稅收的管理工作;負責全系統的稅收會計、統計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經費、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做好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紀檢、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承辦國家稅務總局和自治區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處(室)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內設12個行政處室,級別為正處級;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級別為正處級)、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和外事工作;負責稅收宣傳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財務等行政事務;指導辦公自動化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
政策法規處
進行稅政調查研究;研究稅制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體制的有關問題;擬定稅收綜合業務的規章制度;負責稅收業務的協調和法律事務;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稅收法規檔案的清理、鑑定及彙編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辦理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
流轉稅管理處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貫徹執行流轉稅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有關流轉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推廣和管理增值稅防偽稅控;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檢查工作。
所得稅管理處
負責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稅政業務;對分管稅種的具體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擬定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企業所得稅的日常檢查;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
徵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指導稅務登記、征管質量考核、納稅申報和稅收資料的管理;管理普通發票;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負責組織征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征管以外的稅控器具的開發、推廣和套用工作。
財務管理處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基本建設、裝備和資產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項管理制度;組織內部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計畫統計處
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工作;制定稅收計畫和統計工作制度;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巨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印製和管理。
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負責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年終清算;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騙稅檢查。
國際稅務管理處
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處理國際稅務事項。
人事處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調配、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檢查工作,按照管理許可權負責領導幹部的離任審計及出國政審工作。
下設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處級,掛靠人事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教育處
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的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稅務培訓機構和教育經費的管理工作。
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的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工會、青年、婦女工作;負責局機關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黨群工作。
直屬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設2個直屬機構,級別為正處級。
稽查局
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直屬稅務局
負責全區國稅系統石油稅收的徵收管理;負責全區國稅系統石油稅收的政策管理和政策調研工作;負責制定全區石油稅收的徵收管理辦法;負責對所屬機構石油稅收政策和具體徵管辦法執行情況的檢查;負責對跨地區石油增值稅劃撥入庫工作進行審批;負責對石油稅收的徵收入庫和跨地區石油增值稅稅款的劃撥入庫工作進行檢查;負責對石油稅收的稅源進行監控,對石油稅收計畫完成情況進行考核管理;負責協調跨地(州、市)涉油地區國稅局之間的工作關係及石油徵收管理範圍的界定;負責協調石油企業與跨地區石油稅收重大問題的工作關係;負責石油稅收業務培訓工作。
直屬稅務局下設南疆直屬稅務分局、北疆直屬稅務分局、東疆直屬稅務分局,級別為正科級。
領導信息
佟偉(
黨組書記、
局長)
佟偉,男,
漢族,1956年3月出生,北京市人。1975年8月參加工作,1983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文化程度,畢業於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曾在博州財政局、新疆自治區稅務局、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烏魯木齊市國家稅務局工作,曾任新疆自治區稅務局人事處副處長、處長,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人事處處長,烏魯木齊市國家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計畫財務處處長。
2000年8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06年12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 、局長。
劉建新(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建新,男,漢族,1954年7月出生,陝西省延長縣人。
1970年12月參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文化程度,畢業於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曾在南疆軍區、喀什軍分區、東疆軍區、哈密軍分區服役,曾在新疆自治區稅務局,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克拉瑪依市國家稅務局工作,曾任新疆自治區稅務局涉外稅政處副處長、處長,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流轉稅管理處處長,克拉瑪依市國家稅務局局長、黨組書記,
2000年8月任新疆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總經濟師、黨組成員。
2004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黨組成員、副局長。
阿不都克里木·買買艾力(黨組成員、副局長) 阿不都克里木·買買艾力,男,維吾爾族,新疆巴楚縣人,1954年6月出生,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86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1969年8月在新疆博樂縣插隊,1974年1月在博樂縣任民辦教師,1975年10月在新疆財校學習;1977年8月在新疆博州財稅局工作;1984年8月在博州稅務局工作,歷任稅政二科副科長,博樂市稅務局局長,博州稅務局副局長、黨組成員;1994年7月任新疆克州國稅局局長、黨組副書記,2001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稅局監察室副主任(正處級),2004年1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稅局監察室主任。
2006年12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陳宗傑(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陳宗傑,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河南省虞城縣人。1973年12月參加工作,1984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班學歷,畢業於河南大學經濟學專業,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曾在虞城縣杜集公社、商丘地區稅務局、商丘市稅務局工作先後任科員、科長、局長。2000年10月至2007年6月,先後任河南省國稅局退稅處處長,焦作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河南省國稅局人事處處長。
2004年被國家稅務總局確定為副廳級後備幹部。
2007年6月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徐岩(黨組成員、總經濟師)徐岩,男,漢族,1959年6月出生,甘肅武威人。1977年8月參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文化程度,畢業於長春稅務學院財政學專業。曾在奎屯西郊農場接受再教育,曾在伊寧市財政局工作,曾任伊寧市財政局副局長,伊寧市稅務局副局長、局長,伊犁地區地稅局黨組書記、副局長,自治區國稅局人事處處長、計畫統計處處長。2006年3月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李桓(黨組成員、總會計師)李桓,男,漢族,1956年6月出生,新疆木壘人。1978年10月參加工作,1976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研究生文化程度,畢業於首都經貿大學經濟法專業。曾在木壘縣稅務局工作,曾任奇台縣稅務局副局長、局長,博州國稅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博州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於2000.10-2002.10在山東省國稅局掛職任征管處副處長),自治區國稅局征管處處長,烏魯木齊市國稅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年3月起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 總會計師。
事業機構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設5個事業單位,級別為正處級。
1.信息中心
組織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定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的安全保衛、房產管理、綠化和職工醫療保健等工作。
3.培訓中心
負責系統國稅幹部的職務培訓、崗前培訓、業務培訓等工作。
培訓中心下設新疆國稅局烏魯木齊培訓中心、新疆國稅局伊犁培訓中心、新疆國稅局喀什培訓中心,級別為副處級。
4.稅收科學研究所
組織、指導、協調全系統的稅收科研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調研課題和任務;組織全系統稅收科研成果的鑑定和推廣;跟蹤經濟和稅收形勢發展變化,及時為領導決策提供科學依據;組織有關稅收調研成果的評選和獎勵;承擔稅務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
5.新疆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
新疆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為正處級機構。註冊稅務師管理中心的主要職責:貫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組織註冊稅務師資格考試、註冊登記、年檢等工作;負責稅務師事務所機構的審核、報批並其對執業情況進行監督、管理、檢查;負責註冊稅務師的後續教育和稅務師事務所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協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地市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稅系統下轄18個地、州、市國稅局和109個縣(市、區)國稅局(分局),98個稅務分局(所)。尚有民豐、柯枰、伊吾、裕民、青河、吉木乃、阿合奇、塔什庫爾乾8個縣未分設稅務機構,由國稅代為履行地稅的徵收職能。
自治區國稅局所屬機構:
1.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家稅務局
2.烏魯木齊市國家稅務局
3.塔城地區國家稅務局
4.阿勒泰地區國家稅務局
5.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國家稅務局
6.昌吉回族自治州國家稅務局
7.哈密地區國家稅務局
8.吐魯番地區國家稅務局
9.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國家稅務局
10.阿克蘇地區國家稅務局
11.克孜勒蘇柯爾克孜自治州國家稅務局
12.喀什地區國家稅務局
13.和田地區國家稅務局
14.克拉瑪依市國家稅務局
15.石河子國家稅務局
16.阿拉爾國家稅務局
17.圖木舒克國家稅務局
18.五家渠國家稅務局
所屬機構中,除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國家稅務局為副廳級外,其餘十七個地州市國家稅務局級別為正處級。
領導致辭
歡迎光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入口網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是自治區主管國家稅收工作的行政管理機關,於1994年國、地稅機構分設後正式成立。新疆國稅實行垂直管理的組織體系,下轄18個地(州、市)國家稅務局、111個縣(市、區)國家稅務局。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中央企業所得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徵收管理工作。稅務機構分設以來,新疆國稅系統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圍繞構建和諧國稅、服務科學發展,突出抓好組織收入和稅收服務工作,堅持依法治稅、科學管理,充分發揮稅收的巨觀調控職能,連年超額完成稅收收入計畫,為新疆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新疆國稅入口網站是自治區國稅局順應時代的發展和科技的進步,為進一步向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而建設的綜合性信息化交流服務平台,它是一座與社會各界特別是納稅人溝通與交流的橋樑,是“奉獻、法治、責任、和諧”這一新疆國稅人的核心價值觀的具體體現。新疆國稅納稅服務網站以打造真正的“網上稅務局”為目標,開設政務公開、稅收宣傳、線上辦事、政策法規、公眾互動、國稅風采等欄目,大力推行“陽光政務”,增進征納互動,構建和諧征納關係。相信網站的建立,將為您提供全天候、全方位的納稅服務,同時也通過這個平台認真接受您的監督以及各項意見建議,不斷提高服務水平和工作效率。
新疆國稅願與您攜手共進,為建設新疆更美好的明天共同努力!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
黨組書記、局長 佟偉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政府信息,進一步提高稅收工作的透明度,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結合稅收工作實際,特編制本指南。
一、信息內容分類
按照“公開為常規,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本機關將對與行使職能相關的信息和涉及社會公眾及納稅人的信息進行公開。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是:
(一)領導簡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領導簡歷等情況;
(二)機構設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機構設定情況;
(三)主要職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主要工作職能;
(四)行業概況:全區國稅系統基本情況介紹;
(五)工作計畫:稅收工作短期計畫和長期規劃;
(六)工作動態:領導講話、稅收工作動態;
(七)稅收政策法規:各稅種的稅收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
(八)稅收征管制度:稅收征管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範性檔案;
(九)辦稅指南: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納稅服務工作規範、辦稅程式、徵收管理、稅務檢查、稅收行政收費項目、稅務行政處罰、舉報投訴監督、稅收法律救濟、涉稅認定結果等;
(十)行政許可規定:行政許可有關規定和事項;
(十一)非許可審批:非許可審批有關規定和事項;
(十二)稅務稽查情況:稽查工作規範、稽查工作部署、涉稅案件曝光
(十三)稅收收入統計數據:歷年稅收收入總數、分地區稅收收入數據;
(十四)稅務隊伍建設情況: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幹部教育培訓、各類先進評比等情況;
(十五)人事管理事項:人事任免、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公示、公務員招錄等;
(十六)註冊稅務師管理事項。註冊稅務師行政管理法規、規章及規範性檔案、註冊稅務師考試通知、稅務師事務所設立、變更、註銷及年檢等公告事項等;
(十七)重大項目:重大項目執行情況;
(十八)政府採購:招標公告、中標公告、成交公告;
(十九)其他工作。
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內容詳見《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向申請人公開除主動公開以外的涉稅政府信息。
二、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網站
2.召開新聞發布會;
3.納稅服務熱線;
4.辦稅服務廳;
5.其他新聞媒體。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以上方式,獲取本機關主動公開的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自治區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屬檔案一,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製,也可以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網站上下載電子版。
申請人申請提供與其自身相關的涉稅信息時,應持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檔案,向受理機構提交書面申請。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
申請人在填寫電子版《申請表》後,通過電子郵件傳送至受理機構電子信箱。
(2)書面申請
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請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請相應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口頭申請
本機關一般不受理口頭申請。如採用書面形式確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必須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確認。
2.受理
本機關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3.答覆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覆的,當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經批准後,可延長15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申請人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機關徵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內。
本機關按下列情形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自治區國稅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見附屬檔案二)或其他形式予以答覆:
(1)屬於公開範圍的,告知該信息或獲取該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2)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告知不予公開的理由;
(3)依法不屬於本機關公開或者該信息不存在的,及時告知申請人,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公開機關的,告知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4)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告知申請人作出更改、補正;
(5)屬於部分公開的政府信息,提供可以公開的信息內容。
(6)難以確定是否屬於公開範圍的,說明暫緩公開的理由和依據。
本機關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流程請參見《自治區國稅局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圖》
4.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檢索、複製、郵寄等成本費用, 依照自治區價格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制定的標準執行。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