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於1992年5月8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3年12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2023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
- 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規
- 制定機關: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務委員會
- 時效性:有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於1992年5月8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3年12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訂。2023年9月2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於1992年5月8日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通過,2003年12月26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修...
1994年9月24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大常委會 頒布時間 1994.09.24 實施時間 1994.09.24 第一條 ...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2013年修正本)細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為預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護和合理利用水土資源,減輕水、旱、風沙等災害,促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
1993年4月23日自治區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進一步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的決議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資源費徵收管理辦法》第一條 為加強城鄉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水資源,促進計畫用水、節約用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水法〉辦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河道管理條例 (1996年7月26日 自治區八屆人大 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全文內容 第一條為加強河道管理,保障防洪安全,發揮河流湖泊的綜合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及國家有關...
第一條 為了加強農村供水管理,規範農村供水用水活動,維護供水用水雙方合法權益,保障農村供水安全,促進鄉村振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自治區主席 阿不來提・阿不都熱西提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二日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水文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水文行業管理,保障水文工作更好地為開發水利、防治水害、保護環境提供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
第一條 為了加強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與正常運行,發揮水利工程功能和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自治區行政區域內水利工程的管理和保護。第...
(1994年4月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第42號令發布)第一條為加強自治區城鄉水資源的統一管理,促進節約用水和合理開發利用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國務院《取水許可制度實施辦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水法〉辦法》...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村飲水工程管理辦法 (2007年8月22日自治區政府令第144號發布)第一條 為加強農村飲水工程管理,確保飲用水安全和飲水工程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一)負責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水法〉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本條例;(二)負責組織編制、審查流域綜合規劃,審定各地州和有關方面的年用水總量定額、年用水限額及年度用水總量計畫;(三)負責組織...
第四十八條 對違反本條例規定應當受到行政處罰的其他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第...
第一條 為了加強地下水資源管理,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地下水資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地下水資源是指埋藏於地表以下可以開採利用的水資源。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法>辦法》已於2008年5月2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 現予公布, 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沙治沙...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於2002年1月10日審議通過。2011年7月29日廢止。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辦法 頒布單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1988年1月2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4次會議通過,1988年1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61號公布。歷經2002年一次修訂,2009年、2016年二次修正,共八章節八十二條。修訂信息 根據2002年8月29日第...
村民委員會應當根據村民居住狀況、歷史習慣、人口多少,按照便於村民實行自治、發展農村經濟和有利於民族團結的原則設立。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向村民會議負責並報告工作,執行村民會議...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是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2007年3月30日發布的地方性法規中文名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辦法 ...
(1994年11月19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根據2003年8月1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歸僑僑眷權益保護法> 辦法》的決定...
(一)違反本條例第七條第二項規定,擅自移動或破壞濕地標誌的,按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濕地保護條例》第三十一條規定處罰。(二)違反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非法向濕地引進外來物種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第五十三條規定...
第一條 為了加強節約用水管理,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
(一)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辦法》等法律、法規及本條例;(二)組織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業規劃;(三)編制流域水量分配方案、旱情緊急情況下的水量調度預案和年度水量調度計畫,並負責進行流域水量實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