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稅實施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稅實施辦法
- 外文名:Measures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Xinjiang Uygur Autonomous Region deed
- 發布單位:82902
- 發布文號: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7
- 發布日期:1998-06-16
- 生效日期:1998-06-16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稅實施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稅實施辦法》是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77號)現發布《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契稅實...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牧業稅徵收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地下水資源勘查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成品油市場管理暫行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酒類管理辦法》、《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
第七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決定對下列情形免徵或者減征契稅:(一)因土地、房屋被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徵收、徵用,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權屬;(二)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權屬。前款規定的免徵或者減征契稅的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辦法第一章 總則 編輯 語音 第一條 為了規範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活動,維護公共利益,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委託有關單位代征契稅,具體代征單位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代征手續費的支付比例,由財政部另行規定。第二十一條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條例和本細則的規定製定實施辦法,並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備案。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此前財政部關於契稅的各項規定同時廢止。
1997年國務院發布的契稅徵收辦法,取代了1950年的老徵收辦法。以國務院令的形式發布。於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2021年9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施行,1997年7月7日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同時廢止。條例通過 1997年4月23日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
負責自治區財政預算管理工作;擬訂自治區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規劃的建議;負責編制自治區本級年度預算草案;研究建立財政支出績效評價制度和評價體系,並組織實施;擬訂政府性債務的相關制度和辦法;統一管理自治區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庫;負責自治區本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調整工作,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項;匯總...
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三)...
重慶市契稅徵收實施辦法 重慶市契稅徵收實施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的規定,結合重慶市實際,制定本辦法,自1998年6月17日起施行。檔案發布 重慶市政府令第28號 《重慶市契稅徵收實施辦法》,已經1998年6月1日市政府...
2022年10月30日,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132號《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和廢止部分省政府規章的決定》廢止《青海省契稅徵收管理辦法》。修訂過程 1999年3月26日,《青海省契稅徵收管理辦法》經1999年2月25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第1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9號公布。2010年12月29日,根據青海省人民政府令第76...
雲南省契稅實施辦法,1998年雲南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生效日期 1998-05-18 主要內容 《雲南省契稅實施辦法》已經1998年5月11日省人民政府第五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發布施行。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以下簡稱《細則》),結合本省實際...
《廣西壯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1998年6月1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通過1998年6月30日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令第5號發布 1998年10月1日施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結合廣西壯族自治區實際而制定的辦法。
2018年6月15日,國家稅務總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稅務局掛牌成立。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
契稅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徵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應繳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出售、贈與和交換,房屋買賣,房屋贈與,房屋交換等。安徽省契稅暫行辦法由1998年1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00號發布 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管轄區域 安徽省 主要內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山西省契稅實施辦法(修正)》在2002.08.13由山西省人民政府頒布。引言 2002年4月17日省人民政府第84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二○○二年八月十三日 具體內容 第一條 根據國務院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財政部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第十九條 納稅人改變第十六條(一)項、(五)項規定的土地、房屋用途的,按實際改變用途的土地、房屋價格補繳契稅。第二十條 在漢中央及省直單位房產權屬轉移的契稅徵收由省財政部門負責。第二十一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契稅徵收,按照《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土地徵用審批許可權,屬哪一級政府批准的,...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自治區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以下簡稱《細則》)和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由省契稅主管部門負責解釋。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修改的決定 (十三)將《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第九條第二項修改為:“城鎮職工第一次購買經縣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出售的公有住房,且在規定標準面積以內的,免徵契稅。超過國家規定標準面積的部分,應當按照...
第十九條 納稅人改變第十六條(一)項、(五)項規定的土地、房屋用途的,按實際改變用途的土地、房屋價格補繳契稅。第二十條 在漢中央及省直單位房產權屬轉移的契稅徵收由省財政部門負責。第二十一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契稅徵收,按照《湖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規定的土地徵用審批許可權,屬哪一級政府批准的,...
1997年國務院第55次常務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1997年7月7日國務院令第224號發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7年10月28日財政部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1998年9月25日江蘇省人民政府第13此會議審議通過《江蘇省實施辦法》,1998年11月20日江蘇省人民...
《浙江省實施辦法》是浙江省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檔案信息 《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00號。已經省人民政府第6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1997年10月1日起施行。省 長 柴松岳 一九九八年六月十一日 檔案內容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
關於印發《耕地占用稅契稅減免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稅發[2004]9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畫單列市財政廳(局)、地方稅務局:國務院公布的第三批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項目,耕地占用稅法定減免的審批屬於其中的取消項目之一。為了落實國務院關於改革行政審批制度的精神,規範耕地占用稅、契稅的減免管理,總局制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