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因
(1)葡萄糖產生過少和需要增 加見於窒息缺氧、
敗血症、寒冷損傷、先天性
心臟病、小於胎齡兒和先天性內分泌紊亂、代謝缺陷病等。與下列因素有關:①肝糖原、脂肪、蛋白貯存少,糖異生途徑中的酶活力低,如小於胎齡兒;②熱卡攝入不足,代謝率高,糖的需要量增加,糖異生作用缺陷,如
敗血症,寒冷損傷,先天性
心臟病等;③無氧代謝耗氧量高,加之去甲腎上腺素釋放使糖耗用增加;④胰高糖素缺乏、先天性垂體功能不全、皮質醇缺乏、
糖原累積病、先天性胺基酸和脂肪代謝缺陷等,常出現持續頑固的低血糖。
(2)葡萄糖消耗增加 多見於
糖尿病母親嬰兒、Rh溶血病、bechwith綜合徵、窒息和嬰兒胰島細胞增生症等,均由於高胰島素血症所致。
2.高血糖症
(1)呼吸暫停時使用氨茶鹼治療 能激活肝糖原分解,抑制糖原合成。
(2)窒息、寒冷和敗血症等 均可使腎上腺能受體興奮、兒茶酚胺和胰高糖素釋放增加、或使胰島內分泌細胞受損傷而致功能失調,均可引起高血糖,多為一過世,但亦有少數可持續較長時間。
(4)醫源性高血糖 常由於
早產兒和極低體重兒輸注葡萄糖速率過快、或全靜脈營養時,外源性糖輸注不能抑制內源性糖產生所致。
臨床表現
新生兒
低血糖症狀不典型或無症狀少數出現症狀表現為反應低下哭聲弱拒奶且吸吮並肌張力低下,蒼白低體溫呼吸不整暫停,青紫等嚴重者出現震顫,
驚厥昏迷等。發病在生後1~2天內居多結合血糖監測可作診斷。
2.高血糖症
早期及輕症可無症狀重症可表現為煩渴,多尿,體重下降,眼窩凹陷,脫水甚至
休克症狀並可呈現
驚厥顱內出血等。
檢查
主要做血糖檢測,了解血糖變化。
血糖監測方法:臨床上常用紙片法微量血糖儀取足跟部毛細血管微量血,檢測血糖及靜脈血。監測要求生後1、3、6、9、12、24小時早期定時監測,或入院新生兒當時及定時監測。
診斷
1.病史
2.診斷標準
(1)
低血糖症:按照傳統低血糖的診斷值(為全血標準)。而Ogata ES提出,血漿葡萄糖<40mg/dl為低血糖,定義血漿葡萄糖值應較全血高出10%~15%。國內目前比較一致全血血糖<2.22mmol/L(40mg/dl)即為低血糖診斷標準。
(2)全血血糖≥7mmol/L(135mg/dl)診斷為高血糖症。
(3)血清胰島素水平(μU/L)/血糖(mmol/L)>0.3時為不適宜的胰島素水平增高。
鑑別診斷
主要是高血糖和低血糖之間的鑑別。血糖測量可以鑑別。
併發症
2.高血糖重症可並發顱內出血,引起腦損害。
治療
血糖值<2.22mmol/L(40mg/dl)不管有無症狀均需治療。
(1)無症狀性低血糖 可口服10%葡萄糖,或靜脈注射10%葡萄糖,4~6小時測血糖,調節靜脈注射速率,維持24小時後,停靜滴改服上述糖水1天,能進食者哺母奶或鼻飼配方奶。
(2)症狀低血糖 緩慢靜脈注射25%葡萄糖,以1ml/分鐘速率注入。繼續用10%~12%葡萄糖靜脈滴注,定期監測血糖,輸液泵控制速度。血糖穩定24~48小時後,改用5%葡萄糖維持,逐漸減量,一般2~3天治癒,儘早開始進食母乳或配方乳。
(3)持續或反覆嚴重低血糖 如治療3天后,血糖仍不能維持,則加用氫化可的松靜滴。可用胰高糖素肌注,同時監測血糖。對高胰島素血症者可試用腎上腺素或用鹽酸麻黃素口服,適用於
糖尿病母親。嬰兒也可用二氮嗪(能抑制胰島素釋放)靜注或口服。對胰島細胞增生症或胰島細胞瘤須做胰腺次全切除。如為
半乳糖血症,需停用含乳糖的乳類食品,代以配方豆乳。
2.高血糖症
多由醫源性原因引起。治療方法如下:
減少葡萄糖濃度及速率,尤其是
早產兒。開始濃度以5%葡萄糖為宜,滴注速率控制好,血糖如>16.8mmol/L(300mg/dl),尿糖陽性或控制輸液速度後症狀仍持續存在時,需補充胰島素,皮下注射,必要時6~12小時再糾正脫水及電解質紊亂。使用氨茶鹼及皮質激素時要監測血糖,如遇暫時性高血糖症一般不需治療。血糖過高或有症狀者即刻皮下注射胰島素。繼以靜滴,同時輸1/4~1/5張液,連用2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