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新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新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新民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民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 辦公地址:新民市新市街98-3號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省、瀋陽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有關問題,執行省、瀋陽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落實推進工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
(二)貫徹落實省、瀋陽市工業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工作,貫徹落實省、瀋陽市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
(三)監測分析工業、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的運行態勢,統計和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指導工業行業加強安全生產工作。
(四)負責提出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制定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省、瀋陽市有關投資政策,歸口管理全市工業技術改革項目。研究提出市級財政相關專項資金預算、使用方向和支持重點,制訂年度資金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資金檢查與評價的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按規定許可權負責國家、省、瀋陽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備案、核准和審批。
(五)擬訂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技術創新、技術進步、技術引進的規劃、政策和標準,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推進先進技術改造和傳統產業升級。組織開展企業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用協同改革試驗。指導和推動企業技術中心和技術創新體系建設,指導推進軟體業、信息服務業。
(六)貫徹落實製造強國、製造強省和製造強市戰略和部署,實施“中國製造業2025行動綱要,貫徹執行製造強市的工作措施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轉型升級工作,貫徹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政策,貫徹執行市工業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支持政策和相關配套措施,參與相關工作,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
(七)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落實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實施工作,協助推進相關重大示範工程。
(八)落實市產業集群發展政策,扶持重點產業集群發展,培育壯大重點產業集群。
(九)負責全市(含農村)電力行政管理。協調電網運行、電力運營中的有關問題,培育電力市場。
(十)負責組織實施瀋陽市制定的大數據的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統籌推動全社會大資料庫建設;指導大數據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
(十一)負責對全市工業供熱和用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監督管理。
(十二)貫徹落實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方針和法律法規。貫徹落實促進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中小企業維權協調工作。負責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加強工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隊伍建設,組織指導全市工業企業和信息產業企業家、經濟管理人員和經營者進行工作交流與培訓。
(十四)負責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育工作,聯繫服務一批優秀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鼓勵企業加大人才培養投入力度,支持企業技術中心高層次人才開發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創新創意產品。
(十五)貫徹執行國家、省、瀋陽市有關科技事業發展和引進國外智力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訂全市科技事業發展和引進國外智力規劃。
(十六)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並組織實施促進全市科技創新活動的鼓勵政策和支持政策。
(十七)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的措施,負責市級科學事業費的管理,推進科研條件保障、科技資源共享和科技創新服務體系建設。
(十八)組織推薦市以上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申報,對市以上科技計畫項目跟蹤管理。負責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實施和管理工作。
(十九)負責協調全市高新技術產業帶建設和發展工作,落實支持高新技術產業帶發展的相關政策,推進科技公共平台建設。
(二十)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加強高新技術產業化及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負責指導科技示範園市、工程技術中心等開發建設工作。
(二十一)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指導科技成果轉化和產學研工作。
(二十二)負責協調農村科技工作,實施農業科技攻關、試驗示範、推廣及產業化,負責科技下鄉與科技扶貧工作,指導農業科技園市、產業基地建設工作。
(二十三)負責指導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建立並完善科技信息網路,為全市提供科技信息和技術服務。
(二十四)貫徹落實國家、省、瀋陽市關於國(境)外人員就業管理政策,做好組織實施工作。研究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工作。
(二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六)職能轉變。
1.組織實施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推進工業領域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2.貫徹《中國製造2025》,協調推進《〈中國製造2025〉遼寧行動綱要》的實施工作。
3.圍繞貫徹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職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統籌協調,減少微觀管理和具體審批事項,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加強對一二三次產業發展的科技支撐,做深做細重點行業和重點領域科技創新工作,推動科技創新的重心轉向經濟建設。加強推進科技成果轉化和先進技術轉移,充分調動各類創新主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激發廣大科技人員投身創新創業的動力。
(二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市發展和改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需報工業和信息化部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項目,由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申報和管理。需報上級發展改革部門審批、核准的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由市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申報和管理。
2.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與市委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委員會辦公室的有關職責分工。市委網信辦負責統籌指導推進全市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等。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 陳樹義 負責工信局黨組和科技局、外國專家局全面工作。
黨組副書記、局長 潘偉 負責工信局行政方面工作;監管財經、局內工程招工投標、政府採購工作。

內設機構

(一) 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新聞發布、政務宣傳、保密、政務公開、輿情應對、安全保衛、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黨群及離退休幹部工作。承擔機關黨群、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等工作。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管理、資產管理、政府採購等工作。負責安全和信訪工作。負責行政審批業務的綜合協調工作。
(二) 工業和信息化科
貫徹省、瀋陽市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執行省、瀋陽市工業、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貫徹落實省、瀋陽市工業八大產業發展政策措施,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監測分析各行業的運行態勢,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參與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相關工作。指導和協調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實施,推進先進技術改造和傳統產業升級。貫徹落實製造強國、製造強省和製造強市戰略和部署,組織協調裝備製造業發展和轉型升級工作,促進制造業與服務業融合發展。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含農村)電力行政管理。負責對全市工業供熱和用熱實行統一規劃和監督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發展規劃、政策、技術標準和重大工程,協調通信運營業的發展,促進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等。負責組織實施瀋陽市制定的大數據的標準體系和考核體系,統籌推動全社會大資料庫建設。指導大數據產業發展。研究制定全市電子政務建設的總體規劃、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統籌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等工作。
(三) 科技發展綜合科(外國專家辦公室)
組織推薦市以上各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申報,對市以上科技計畫項目跟蹤管理。負責市級科技計畫項目實施和管理工作。組織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負責協調農村科技工作。負責全市智慧財產權及專利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多種形式的技術培訓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研究擬訂引進國外智力政策與措施並組織實施,綜合管理來我市工作的各類外國專家,負責外國專家表彰獎勵等工作。
(四) 民營經濟發展科
貫徹落實促進中小企業(非公經濟、民營經濟)發展的地方性政策措施和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指導中小企業維權協調工作。負責加強工業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協調解決工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解決建議。負責組織非公有制企業管理人才的培訓工作。負責加強工業和信息產業人才隊伍建設等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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