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縣房地產管理局

新建縣房地產管理局是縣政府房地產管理部門,前身為1986年成立的新建縣房地產公司。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新建縣房地產管理局
  • 成立:1986年
  • 幹部職工:137人,
  • 升格:2004年5月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機構概況

目前,全局共有幹部職工137人,設抵押科、交易所、拆遷辦等總計十六個職能部門,固定資產貳仟多萬。在縣委、縣政府和主管局大力支持和幫助下以及隨著我縣房地產事業的發展,公司於2004年5月升格為新建縣房地產管理局。
主要職能是全縣房地產市場的管理以及房屋的交易、發證和拆遷管理等。在發展過程中我們不斷完善管理職能,先後設立了局辦公室、房屋產權交易所、房屋產權登記辦、抵押科、白蟻站、裝修辦、租賃辦、拆遷辦、商化辦、測繪所、住房保障辦、檔案室、信訪監督辦、開發辦、房管所等職能部門。
多年來,先後榮獲江西省建設廳頒發“全省產權產籍管理先進達標單位”、“江西省開發單位先進單位”、共青團南昌市委頒發的“青年文明號”、首屆南昌市“十佳青年文明號”等榮譽。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市住宅和房產業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落實全縣住房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房產行業統計工作。
(二)落實和完善房產業發展巨觀調控體系;完善房地產市場預警系統,為縣政府巨觀調控房產業提供科學決策依據;指導和推進房地產信息網路化建設。
(三)負責全縣各類房屋的行政管理。負責房屋產權的確認、登記、發證、地籍圖繪測;負責房產抵押登記管理。
(四)負責全縣房屋權屬產籍管理。負責全縣房屋產籍檔案的建檔、使用管理;負責全縣落實私有房屋政策工作。
(五)負責全縣房產市場的統一管理。辦理房產轉讓交易手續;辦理房產抵押登記並核發房屋他項權證;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並核發《房屋租賃證》;負責住房置業擔保管理。
(六)負責全縣原有房屋建築裝飾裝修的行政管理,核發《非住宅裝飾裝修許可單》;負責房屋測繪機構測繪成果的監督管理;指導新、舊房屋的白蟻防治工作。
(七)負責全縣城鎮房屋拆遷安置管理工作。落實全縣城鎮房屋拆遷安置有關法規檔案執行工作;負責指導、檢查和監督拆遷單位的拆遷安置工作;負責拆遷單位的資質初審,核發《拆遷許可證》,發布《房屋拆遷公告》,裁決拆遷糾紛。
(九)負責核准《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負責商品房預售契約的登記備案工作。
(十)負責全縣物業管理企業的行業管理。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業主委員會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運作,指導建立業主自治和物業公司專業化服務相結合的物業管理新體系;負責全縣房屋維修基金歸集和使用的管理。
(十一)負責規範全縣房產中介服務市場,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房產市場機制。
(十二)落實全縣經濟適用房(安居工程)的實施方案;負責經濟適用房、集資合作建房的管理工作,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職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的管理工作。
(十三)負責建立住房分配新制度。研究制定全縣商品房、經濟適用住房、廉租住房供應新體系。

內設機構

局辦公室、房屋產權交易所、房屋產權登記辦、抵押科、白蟻站、裝修辦、租賃辦、拆遷辦、商化辦、測繪所、住房保障辦、檔案室、信訪監督辦、開發辦、房管所等15個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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