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昌市港口管理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2004年8月31日市政府令第99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昌市房產管理局關於南昌市人民政府廢止涉及房產管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通知
- 頒布單位:南昌市房產管理局
- 頒布時間:2006.04.30
- 實施時間:2006.04.30
各縣、區(開發區)房管局(辦)、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
1997年以來,南昌市人民政府根據有關法律的規定,先後對我市發布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了全面清理,其中廢止了涉及到房產管理的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為了全市各級房管部門能更好地履行職責和依法行政,現將市人民政府歷次清理廢止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目錄下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特此通知
南昌市房產管理局
二○○六年四月三十日
南昌市人民政府決定予以廢止涉及房產管理的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目錄
一、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第一批)目錄(1997年11月4日市人民政府令第54號發布)
1、《南昌市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費實施細則》(洪政發[1984]38號);
2、《南昌市收取城市建設綜合開發費實施細則》(洪政發[1985]18號);
3、《南昌市舊城區成片開發改造和開發建設的暫行規定》(洪政發[1987]13號);
4、《南昌市推進企業產權轉讓的試行辦法》(洪政發[1988]29號);
5、《南昌市統一辦理國家建設徵用土地的暫行規定》(洪政發[1988]39號);
6、《關於確保二個單項房改暫行規定實施的暫行辦法》(洪政廳[1991]56號);
7、南昌市住房制度改革方案配套實施細則之一《南昌市公有住房提租補貼實施辦法》(洪政發[1993]15號);
8、《南昌市對新型牆體材料生產和推廣套用實行認可管理的規定》(洪政廳[1995]38號);
9、《南昌市在框架結構建築中嚴格限制使用實心粘土磚的規定》(洪政廳[1995]39號)。
二、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第二批)目錄(1997年12月28日市人民政府令第62號發布)
1、《南昌市城市房屋開發公司管理暫行規定》(洪政廳[1987]21號);
2、《南昌市城鎮私有房屋租賃管理暫行辦法》(洪政發[1990]70號);
3、《南昌市城鎮房產糾紛仲裁辦法》(市政府令第8號)。
三、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第三批)目錄(2002年1月25日市人民政府令第87號發布)
1、《南昌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暫行規定》(洪政發[1986]1號);
2、《南昌市商品房價格管理實施細則》(洪政發[1987]43號);
3、《南昌市城市建設拆遷安置辦法(試行)》(洪政發[1988]2號);
4、《南昌市城鎮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暫行辦法》(洪政發[1988]9號);
5、《南昌市城市房屋拆遷安置實施細則》(洪政廳[1988]71號);
6、《南昌市城鎮公有房屋管理暫行辦法》(洪政發[1989]63號);
7、《南昌市住宅小區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15號);
8、《南昌市住房公積金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64號);
9、《南昌市關於外商投資開發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若干規定》(市政府令第13號);
10、《南昌市關於外商投資開發企業從事房地產開發的若干規定修正案》(市政府令第27號)。
四、《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部分規章的決定》(2003年11月25日市政府令第94號發布)
《南昌市城市房屋裝修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50號)
五、《南昌市人民政府關於廢止〈南昌市港口管理辦法〉等4件規章的決定》(2004年8月31日市政府令第99號)
《南昌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辦法》(市政府令第86號)
地方規章(類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