斗門區發展和改革局

斗門區下屬職能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以及各項專項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辦法,協調、銜接和平衡各主要行業的規劃及相關的措施建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斗門區發展和改革局
  • 地區:斗門區
  • 職能: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 類別:政府部門
主要職責
(二)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以及社會資金等重要經濟總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搞好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了解、促進全區經濟結構合理最佳化和經濟與社會可持續發展。
(三)分析研究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運行情況,分析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提出促進經濟發展的措施建議;研究提出運用經濟槓桿,實施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措施建議。
(四)對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進行巨觀管理,提出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監測全區固定資產投資的運行情況;匯總編制區政府投資項目計畫,上報國家和省市審批許可權的建設項目,審批限額內建設項目;參與重點建設項目籌建和建設資金籌措,擬訂區內的市投、融資建設項目和協助做好市投、融資應急工程項目的上報、建設資金安排,協調抓好重點項目建設的跟蹤服務、檢查、監督工作。
(五)研究提出利用外資的發展戰略、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措施建議,監測和分析利用外資狀況;安排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研究分析國內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做好重要商品供求總量平衡及重要農產品進出口計畫;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工作,引導和調控市場,提出價格政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與國內外的經濟交流和合作工作。
(六)做好科學技術和社會事業(包括人口、教育、文化、旅遊、衛生、體育等)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科技成果的產業化;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七)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的價格政策、法規,調控價格總水平,提出價格調控目標及價格巨觀調控措施並組織實施。擬訂和審核本區各類商品價格和經營服務性收費的管理辦法,依法管理政府定價目錄內的商品價格和經營服務性收費,協調和處理有關價格爭議。
(八)負責實施國家、省有關的收費政策、法規和管理辦法。擬訂本區收費管理辦法。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標準及教育收費、醫療收費、中介服務收費、社團收費、價外收取的保證金、抵押金、風險金費用等。組織價格(收費)聽證會;開展價格信息、價格事務、價格成本調查分析工作。
(九)貫徹落實國家和省的糧食方針、政策,制定全區糧食巨觀調控、總量平衡、結構調整、地方儲備和確保軍需民食、突發事變的應急措施,並管理監督執行。
(十)研究制訂投融資計畫、價格、糧食等體制改革方案,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參與有關法規、規章的起草和協調實施;負責計畫、物價、糧食等法律法規的檢查監督和行政執法工作。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經濟體制改革方針、政策,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和管理辦法,指導並推進總體經濟體制改革。
(十二)負責計畫、物價、糧食行業人員的教育、業務培訓、考核,以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證和評聘工作。
(十三)負責全區國民經濟動員工作。
(十四)管理局直屬事業單位。
(十五)承辦區人民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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