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斗門區水務局(斗門區水務局)

珠海市斗門區水務局

斗門區水務局一般指本詞條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廣東省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珠海市斗門區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珠海市斗門區水務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珠海市斗門區水務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水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決策部署,按照區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水務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珠海市斗門區水務局
  • 行政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水務發展政策,編制水資源綜合規劃、江河湖庫涌渠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務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城鄉供水、節水、城鎮排水、污水處理與回用、水土保持等專業規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水資源配置和開發利用工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用水總量控制制度和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統籌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承擔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相關工作。
  (三)擬訂用水中長期供求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城鄉防洪、供水和排水工作。負責供排水和污水污泥處理處置等行業管理,擬訂供排水與污水污泥處理處置等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監管。
  (四)統籌開展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並監督實施,推廣使用節水器具和節水先進技術。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五)負責提出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及區級財政性資金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許可權的水務基礎設施項目審核工作,提出區級水務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開展水務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水務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城市防洪行業管理工作。負責江河湖庫涌渠及河口灘涂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承擔江河湖庫涌渠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連通工作。
  (七)負責水務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制定水務工程建設有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負責水務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
  (八)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統籌協調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九)協調江河湖庫涌渠和地下水監測,負責發布水資源信息和水資源公報。組織開展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承擔地下水開發利用、水資源管理保護和超採區綜合治理等工作。
  (十)負責農村水務工作。統籌開展農村灌排工程、澇區治理工程建設與改造。組織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水務保障工作,承擔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及節水灌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水務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農村水能資源開發、農村水電站改造。
  (十一)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水利水電工程移民有關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利水電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負責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二)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擬訂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組織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擬訂江河湖庫涌渠和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負責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協調和仲裁水事糾紛。
  (十四)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工程安全運行,負責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管。
  (十五)開展水務科技和交流合作。負責水務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組織實施水務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加強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監管,強化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生態
  健康。統籌協調城鎮供水,進一步提高供水安全保障率和覆蓋率;組織實施排水和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切實提升污水管網收集率和生活污水處理集中處理率。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
  1.黑臭(未達標)水體整治與污水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區水務局牽頭組織江河湖庫涌渠相關治理工作,包括工程整治、防洪排澇清淤疏浚、黑臭水體整治成效評估、生活污水處理廠網建設及污水污泥的處理處置;市生態環境局斗門分局負責組織擬定水環境功能區和水功能區劃,制定水質目標,入河排污口設施審批、監管,河涌(渠)水質監測和自動監測平台建設。
  2.飲用水水源地相關工作:區水務局負責開展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規範化建設,負責飲用水水源地的日常巡查工作;市生態環境局斗門分局開展飲用水源保護區劃定、水質監測、保護區內的污染源監管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化、安全、保密、政務公開、督查督辦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水利服務業統計、教育培訓和離退休人員服務等工作。負責編制運轉性資金預算並組織實施。承擔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及資金使用管理監督工作。負責信訪、舉報、投訴的辦理、轉辦、交辦和回復。
(二)水資源和供排水管理股
研究擬訂水務發展規劃、綜合規劃,擬訂水資源開發利用規劃並組織實施,編制城鄉供水、排水、節水、污水污泥處理處置、水土保持、黑臭水體治理相關規劃或年度建設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城鄉供水、水源保護、排水治污工程項目的前期工作審核、審批工作。組織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等制度,承擔飲用水水源地保護的相關工作。負責水資源費、污水處理費的徵收監管及減免審批。編制發布水資源公報。指導地下水相關開發利用、超採區綜合治理。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承擔水務普法工作。承擔推進河長制湖長制的組織實施具體工作。協調指導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組織指導鄉村振興戰略供水、排水、治污保障,協調城鄉供水排水工程建設。開展水土流失調查、監測並公告,負責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承擔業務範圍內的統計工作。負責污水處理特許經營項目或購買服務的契約履行和運營評估。負責城鎮污水處理中水回用的開發利用。負責業務範圍內的安全生產指導和監督工作。
(三)水利管理股(掛區水利水電工程質量安全監督站牌子)
統籌水利基建工程年度投資計畫,擬訂水利基建工程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水利科技工作。負責水利工程項目前期工作審核、審批工作。負責組織水利建設市場及工程建設監管。負責水利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組織或參與水利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指導和監督水利設施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和監督水庫、堤防、水閘、泵站、水電站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劃界。承擔業務範圍內的統計工作。負責水利水電工程移民管理工作。擬訂河道管理有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編制防洪、岸線利用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江河湖泊、河口灘涂的開發、治理和保護工作。組織指導鄉村振興戰略水利保障工作。負責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河道管理範圍內有關活動(含臨時占用)、水利工程管理和保護範圍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建設項目方案審查制度。擬訂洪水乾旱防治規劃、防護標準、防禦洪水方案及相關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水務工程防汛安全檢查,負責監督責任制的落實。負責水情旱情信息報送預警和影響評估工作。統籌水旱災害防禦物資儲備與管理、水利工程搶險隊伍建設和演練,水旱災害防禦信息化建設和運維工作。統計水利設施受災情況,統籌水利工程水毀修複方案及應急度汛項目建設。
(四)水政執法股
承擔重大政策研究、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聽證工作;承擔水務普法工作;負責有關政策檔案備案、評估、清理工作;承擔執法培訓、案件轉辦、行政案卷歸檔工作;監督水行政執法,承擔執法案件的審理;組織草擬局水政監察綜合性重要政務文稿;承擔與相關部門有關執法業務的溝通協調工作;承擔執法業務統計工作;負責有關水務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對影響水事活動的行為採取綜合整治、聯合清理等行政措施;負責全區水務管理方面行政執法工作;調解轄 區內的水事糾紛;依法徵收區級相關水務規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