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書處理部門立卷制度

將辦理完畢的檔案材料加以整理,組成案卷以備歸檔保存的規定。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檔案處理部門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繫,區分檔案的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的原則,對辦理完畢的檔案進行科學整理立卷,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2001年起中國實施文書立卷制度改革,取消案卷,推行檔案級(按件)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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