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環境衛生管理局

文昌市環境衛生管理局,位於海南省文昌市。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頒布的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
(二)負責研究擬定全市環境衛生年度工作計畫,並指導實施和監督;
(三)根據城市總體規劃,負責編制全市環境衛生的各類規劃,並指導實施;
(四)負責市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等全市生活垃圾終端無害化處理,指導、監督全市生活垃圾中轉站的運行管理工作;
(五)負責青山嶺垃圾場的清理和維護管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環境衛生宣傳教育工作;
(七)負責制定購買環衛公共服務項目、設備採購項目和環衛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的工作計畫。以及編制經費預算,並按政府採購程式組織實施;
(八)負責制定環境衛生收費標準和政策,辦理全市生活垃圾和建築垃圾的運營審批、處置許可,並指導實施和監督;
(九)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量的評估、核查,對生活垃圾處理信息進行匯總和分析;
(十)指導、監督各鎮(場)做好全市環境衛生管理及綜合整治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路燈的規劃建設工作,以及文城市區規劃範圍的路燈管理、維護等工作;
(十二)負責文城市區燈籠燈飾及各社區路燈的設定、管理與維護工作;
(十三)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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