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及省有關園林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法律法規,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市有關園林和環境衛生工作的政策法規和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本市有關園林和環境衛生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 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的規劃設計和建設管理;負責組織編制本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髮展規劃、相關專業規劃,擬訂年度建設項目計畫;負責審查政府投資園林和環境衛生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及概算,組織項目總驗收;負責監督指導政府投資園林和環境衛生建設項目的實施。
(三) 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全民義務植樹、建成區古樹名木及其後續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承擔市綠化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策劃你是園林綠化普查、統計和收集上報工作。
(四)負責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相關事項的行政許可工作;承擔行政許可相關接待、諮詢、受理、發文及承辦的行政許可事項的歸檔工作;依法審查建設項目配套綠化的方案審核及竣工驗收;對承辦的行政許可事項按規定實施批後監管。
(五)負責全市生活、建築、園林、餐廚、糞渣等廢棄物的中轉和終端
無害化處理設施的建設管理工作。
(六)負責對所屬事業單位貫徹執行上級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協同有關部門監管其
非經營性國有資產。
(七) 指導各區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工作。
(八) 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 負責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對本局印發的規範性檔案進行合法性審核;負責制定和實施機關內部規章制度;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安全保衛及後勤保障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保密、財務資產、內部審計、政務信息公開等工作。統籌做好定點扶貧和鄉村振興工作。 |
| 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老幹部服務、人才和群團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和反腐敗工作。 |
| 負責組織起草有關本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園林綠化工程質量標準、綠化養護質量等級標準和環境衛生作業質量標準;負責本系統的普法教育和園林綠化、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等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協調各部門參與突發事件 應急處置工作;承擔輿情、信訪、12345 政府服務熱線、數位化城管的收集受理和協調處置工作;承擔安全生產、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協調各區、市有關部門之間的業務工作關係。 |
| 負責城市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公園的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公園綠地、市區道路綠化的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全民義務植樹、建成區古樹名木及其後續資源保護管理工作,承擔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城市園林綠化普查、統計和收集上報工作;指導園林綠化苗木生產、園林綠化病蟲害防治、園林相關科研項目的研究及成果推廣套用等工作。 |
| 負責組織、指導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設施的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審查城市公園、小遊園、市區道路綠化等專項設計方案;負責全市環境衛生設施、公園綠地和市區道路綠化項目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工作;參與本市城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規劃、建設工作;負責政府投資的園林綠化工程項目的招投標備案和驗收工作。 |
| 監督、檢查城區園林綠化養護、環衛作業質量、農村垃圾治理工作;參與全市城鄉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組織本市重大活動的園林和環衛服務保障工作;配合執法部門做好侵占綠地、破壞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設施的執法工作。 |
| 負責生活、建築、園林、餐廚、糞渣等廢棄物的資源化利用和處置監督管理工作;編制本市生活垃圾分類減量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承擔市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全市生活垃圾處理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
| 負責本部門行政審批工作,受理行政審批事項;按照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協同有關部門完成聯審、聯辦事項;組織或參與相關會審、評審和勘查認證工作;負責政務視窗的接待、諮詢工作。 |
現任領導
局長:王輝
榮譽稱號
2023年7月19日,被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軍區授予“全省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稱號。
機構事件
2022年9月和11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公開掛牌督辦包括海南省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違法用地建設生態修復工程問題在內的4起土地違法案件。2023年8月29日,按照《自然資源部掛牌督辦和公開通報違法違規案件辦法》規定,自然資源部對4起案件調查處理結果進行了通報。
海口市西海岸新區南片區一期水系生態修復工程項目位於海口市秀英區長流鎮、西秀鎮,建設單位為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建設內容包括按照防洪排澇規劃連通擴挖河道、地形整理及兩岸綠化等。2019年7月開工建設,至2021年10月停工,共占地1099.34畝,其中耕地291.23畝、林地417.24畝、其他農用地25.23畝、建設用地315.88畝、未利用地49.76畝,用於開挖河道278.35畝(耕地67.04畝)、兩岸植樹種草820.99畝(耕地224.19畝)。目前,857.50畝已辦理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手續(46.93畝未辦理供地手續),200.92畝土地(耕地35.54畝)尚未完善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手續,40.92畝國有建設用地未辦理供地手續。
2010年12月至2019年7月,在未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的情況下,海口市政府通過召開專題會、確定開工時間、督促開工建設等方式,決定由秀英區政府實施征地,海口市園林和環境衛生管理局組織施工,構成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行為。在項目建設過程中,有關部門和單位履行監管職責不到位。
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組織調查後明確處理意見:確認海口市政府相關專題會和檔案中涉及違法批准徵收、使用土地的有關內容無效,依法依規、穩妥處置使用土地,對尚未取得用地手續的土地,待違法問題處置到位後,依據國土空間規劃依法完善用地手續。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將問題線索依法依規移送紀檢監察機關追責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