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三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三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是隸屬於三亞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三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
  • 性質:市政府工作部門
  • 職能:主管全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
  • 內設機構:辦公室 人事宣教科
簡介,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單位榮譽,

簡介

根據《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三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瓊辦發〔2009〕40號),設定三亞市園林環衛管理局,為主管全市園林綠化和環境衛生的市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能
已由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增加的職責
1、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
2、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
3、負責園林等公用行業三級企業資質審批。
4、參與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核。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全市城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工作的巨觀指導與監督。
2、加強園林、環境衛生行業的法規建設和管理。
3、加強培育和發展園林、環境衛生作業市場。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戰略規劃;實施《三亞市城區園林綠化管理辦法》和本市城鎮規劃區範圍內的園林綠化工作。依法擬定並組織實施本市園林、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發展規劃、計畫;指導全市城鎮街道、河道等公共性區域衛生保潔和城區庭院園林綠化工作。
(二)負責園林等公用行業三級企業資質審批;負責城鎮臨時占用綠地的審批;負責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樹木的遷移、砍伐審批。
(三)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負責市內渣土余泥清運審批和處理。
(四)負責對全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工作的調控和管理;負責組織園林綠化、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宣傳工作;組織園林綠化、環境衛生行業有關的普查、資源調查評估、統計申報工作;培育、發展和維護園林綠化、環境衛生作業市場。
(五)負責本市園林綠化、環境衛生基礎設施的規劃編制和建設工作;參與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核;負責建設項目園林工程規劃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審批;參與建設項目綠地指標驗收審核。
(六)負責市區公園、公共綠地、街道綠化、垃圾處理場、苗圃場的建設和管理。
(七)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園林環衛管理局內設7個科級職能機構:
(一)辦公室
起草和審核有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報告;負責會議組織、秘書事務、信息綜合、文電處理、文書檔案管理和機要保密工作;制定內部管理規章制度;負責機關電子政務、政務公開和信訪工作;負責機關後勤管理工作。
(二)人事宣教科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工作;負責本局人員工資的核定報批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本局的計畫生育、統計、工青婦工作;組織開展全市園林環衛幹部培訓和園林環衛隊伍建設工作。
(三)計畫財務科
貫徹落實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負責編制財務計畫、預算、決算;負責本局車輛、園林機具等油料的測算及管理;負責固定資產的管理。
(四)規劃工程科(行政審批辦公室)
負責建設項目的綠化規劃報建工作;負責園林專項規劃制訂工作並組織實施;參與改變綠化規劃,綠化用地的使用性質審核;參與建設項目綠地指標的驗收審核;參與環衛設施項目規劃、建設和驗收的審核;參與園林工程項目預(結)算的審核。
負責受理園林環衛行政審批事項;按授權辦理行政審批事項,送達行政審批決定。
(五)園林綠化管理科
負責對城市公園、道路綠化、公共綠地的管理;指導苗圃的生產、管理工作;指導城區庭院綠化工作;參與園林綠化管理法規及專項規劃的起草;參與組織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參與各項園林綠化指標審核工作;負責園林等公用行業三級企業資質審批;負責城鎮規劃區範圍內樹木遷移、砍伐審批;負責苗木價格市場調查和綠化普查;負責起草園林綠化管理的考核標準;負責制訂全市節假日擺花計畫和花市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六)環境衛生管理科
負責全市環衛設施建設規劃編制工作;負責對全市環衛工作各種資料進行收集、整理、統計和歸檔;負責起草環境衛生管理標準;負責對市區建築垃圾、渣土余泥清理、運輸、消納、排放的管理以及準運、受納場地“三證”的辦理工作;負責從事城市生活垃圾經營性清掃、收集、運輸、處理服務審批;負責城市建築垃圾處置核准;負責監督全市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垃圾場的污水的收集和無害化處理(即垃圾處理場)工作。
(七)監督檢查科
負責全市園林綠化、城區街道、河道、景區景點、鄉鎮衛生保潔工作目標管理考核量化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跟蹤督辦各時期的重點項目進度;負責對園林環衛法律法規落實情況的檢查工作,並對違規行為提出處理意見;參與制訂園林環衛法規宣傳工作計畫;負責本局各項規章制度監督檢查及落實工作。

人員編制

市園林環衛管理局行政編制2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行政審批辦公室領導職數)。
機關工勤人員財政預算管理事業編制3名。

單位榮譽

2009年1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二批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