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同意馬來西亞歌手梁靜茹到浙江麗水演出的批覆

浙江省文化廳:
你廳浙文外[2008]378號請示收悉。
經研究,同意浙江省對外文化交流公司邀請馬來西亞歌手梁靜茹,於2008年10月28日到浙江麗水演出。
請舉辦單位嚴格按照《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組織演出,並依法納稅。
請你廳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門做好監督檢查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