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關於加大對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的通知

文化部關於加大對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的通知檔案號為文市函〔2010〕458號,由文化部於二○一○年三月十九日發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文化部關於加大對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處罰力度的通知
  • 發文單位:文化部
  • 檔案號:文市函〔2010〕458號
  • 發文時間: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文市函〔2010〕45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文化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文化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慶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
近年來,各級文化行政部門和文化綜合執法機構會同有關部門深入開展網咖規範和整治工作,使網咖經營秩序得到明顯改善。但是,部分地區網咖仍然存在接納未成年人等違法經營行為,嚴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為切實加強網咖監管,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根據《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文化部決定加大對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一次接納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以及在規定的營業時間以外接納未成年人,或由於接納未成年人引發重大惡性案件的網咖,依法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二、對一次接納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網咖,依法責令停業整頓30日;一年內2次接納2名以下未成年人的網咖,依法吊銷《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三、對連續3次(含3次)未按規定核對登記上網消費者有效身份證件的網咖,依法責令停業整頓30日。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九日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