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關於繼續深化網咖專項整治及加強網咖管理工作的意見

索引號:530400-003724-20081219-0048

發布日期:2008/12/19 17:06:01

發文機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關於繼續深化網咖專項整治及加強網咖管理工作的意見
  • 發文機構: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8/12/19 17:06:01
  • 索引號:530400-003724-20081219-0048
導語,正文,

導語

2004年2月至12月,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9號)精神,全國開展了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工作。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全省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管理、教育、財政、法制辦、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做了大量工作,網咖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但是,必須清醒地認識到,對這一成果不能估計過高,一些工作還沒有完全落到基層、落到實處,當前的工作成果與人民民眾的期望和整治工作的目標還有差距,違規經營和容留未成年人乃至治安案件仍時有發生。針對當前網咖經營中存在的問題,根據省委書記白恩培,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李明朝,省委常委、省委宣傳部部長晏友瓊的重要指示,經省委、省政府領導同意,決定繼續深化網咖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網咖管理。現就此項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正文

一、提高思想認識,調整充實組織領導體系
做好網咖管理工作事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事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事關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各地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從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自覺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深化網咖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複雜性、艱巨性和長期性,把深化網咖管理工作作為維護廣大人民民眾切身利益、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一件大事,切實抓緊抓好。
雲南省網咖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小組相應調整為雲南省網咖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各級網咖專項整治工作協調(領導)小組相應調整為網咖管理工作協調(領導)小組,做到思想不松、機構不撤、規格不變。要深入貫徹《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開展網咖等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專項整治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4]19號)和文化部等部門《關於進一步深化網咖專項整治工作的意見》(文市發[2004]38號)精神,繼續保持原有的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充實和加強文化行政執法隊伍,努力構建分工負責與齊抓共管、條塊結合與以塊為主、日常巡查與技術監管、巨觀調控與市場機制、行業自律與社會監督相結合的網咖管理長效機制。
二、明確整治重點,加大執法力度
要繼續以嚴厲查處網咖接納未成年人進入行為、取締黑網咖和打擊網上傳播有害文化信息活動為重點開展工作。要針對前一階段工作中暴露出的問題,突出重點時段、重點場所,加強巡查,建立巡查記錄,嚴肅查處違法經營行為,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
(一)文化部門要嚴格執行文化部、省文化廳的要求,在全省範圍內停止審批新的單體網咖;停止審批網咖增加計算機台數;非特殊情況,停止審批經營場所的變更。連鎖網咖的審批要按照《雲南省文化廳關於進一步加強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連鎖經營管理的通知》(雲文市[2005]11號)嚴格執行。各級文化行政部門要制定本地區網咖日常檢查頻度最低標準,包括對每個網咖檢查頻度和每周(月)對轄區網咖檢查頻度的規定。要建立現場檢查記錄製度,執法人員要嚴格按照規定,每次檢查結束後均需製作現場檢查記錄,檢查者與被檢查者均需在記錄上籤字,確保日常檢查責任落實。要對網咖接納未成年人行為依法從重處罰。對累計2次接納未成年人進入或者一次接納3名以上(含3名)未成年人的網咖,要責令停業整頓,時間不得少於15天。對累計3次接納未成年人進入、或者一次接納8名以上(含8名)未成年人、或者在規定營業時間以外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咖,要堅決吊銷其《網路文化經營許可證》。
(二)公安機關要加強對網咖信息網路安全的監督管理,要組織專門力量嚴厲打擊利用網咖傳播反動、迷信、暴力、淫穢色情信息等違法犯罪活動。要指導、監督網咖業主切實落實用戶上網登記、網民持記錄自己真實身份信息的上網卡登記上網制度和上網信息記錄留存措施,保證信息網路安全技術措施線上運行。對於擅自停止、干擾、破壞網咖安全技術措施運行的違法行為要依法從嚴予以查處。要加強對網咖的治安管理,發揮派出所等基層公安機關的優勢,強化日常監管措施,有效預防、及時發現、嚴肅查處發生在網咖的治安案件。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網咖的登記管理,嚴格依法確定網咖的市場主體資格。要依照國務院頒布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和《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堅決查處取締“黑網咖”等無照經營活動。要嚴防“黑網咖”向城鄉結合部、農村轉移蔓延。對前一階段已取締的“黑網咖”要進行“回頭查”,防止其死灰復燃。要依法對網咖超核准計算機台數予以取締。要發揮工商所等基層管理部門的作用,保證對“黑網咖”及超核准計算機台數的及時發現和嚴厲查處。對利用學校網路教室、計算機房和圖書館電子閱覽室等場所變相經營網咖的,要予以查處取締。
(四)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所屬學校上網場所的監督檢查,學校要加強對校區域網路絡教室、計算機房、圖書館電子閱覽室和其他上網場所的管理,此類設施一律不得出租、承包用於變相經營網咖,違者要追究學校負責人的責任。
(五)公安消防部門要加強對網咖的消防監督檢查,堅決整治火災隱患,嚴厲查處營業時間封堵、鎖閉安全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等違法行為,確保網咖消防安全。
(六)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網咖網際網路接入服務的管理,要根據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門提供的名單,堅決切斷對“黑網咖”及違規網咖的網際網路接人服務。為保證國務院頒布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關於網咖營業時間規定的有效落實,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網際網路接入服務提供商的管理,確保在每日0時至8時暫停對網咖網際網路接人服務。
此次專項治理工作分三個階段進行,時間9個月,具體安排是:
(一)動員部署階段(2005年7月1日至7月31日)。各州、市人民政府及其文化、公安、工商、教育、通信等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的要求,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
(二)清理整治階段(2005年8月1日至2006年2月28日)。對網咖進行全面執法檢查和集中整治。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要堅決依法查處。省級各有關部門要重點協助、指導並參加昆明市的集中整治,督促檢查工作進度,切實抓好網咖專項治理工作。
(三)檢查驗收階段(2006年3月1日至3月31日)。各州、市要對縣、區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認真檢查,省網咖管理工作協調小組將對各州、市進行重點抽查。檢查的重點是專項整治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網咖違法違規行為是否得到有效遏制、管理責任是否落實、民眾是否滿意等。對民眾意見大、問題突出的地區,要追究主要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並進行通報,同時由省級各有關部門組成聯合督查組,進行督查整改,限期解決問題。
三、認真總結成功經驗,完善長效管理機制
(一)加強部門協調配合
各級文化、公安、工商、通信、教育、財政、法制辦、文明辦、共青團等部門(單位)要繼續按照國辦發[2004]19號檔案的分工,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協作,把網咖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門之間要加強信息通報,有關執法文書要及時抄告。
(二)加強社會監督,堅持群防群治
文化、工商等部門要向投資者宣傳網咖市場準入政策,遏制對網咖的盲目投資。要在本地區曝光、通報一批典型案例,震懾違法經營活動。要加強社會監督,各州、市要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精神,本著就近就地、本人自願的原則,將已離退休的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老黨員、老工人等組織起來,擔任網咖義務監督員,保證監督效果。要在農村推廣城市網咖管理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充分發揮村民委員會等農村村民自治組織的作用,有條件的地方要做到每村一名義務監督員,以保證對“黑網咖”的及時發現、及時查處。要健全文化市場舉報工作體系,定期向社會公布舉報電話、舉報信箱,認真辦理民眾舉報。要建立和完善舉報獎勵制度,鼓勵民眾舉報。舉報獎勵經費由地方財政解決。要通過行業協會等形式,努力實現行業自律,加強自我管理和監督。
(三)加強宣傳教育,堅持疏堵結合
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宣傳教育活動。一方面,要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教育。針對未成年人進入網咖、沉溺網路遊戲、不道德網路聊天等突出問題,教育行政部門、學校、共青團組織要根據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點,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引導未成年人增強自我保護意識,加強自我管理。另一方面,要強化學校、家庭的教育監護責任。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指導教師、未成年人的監護人有效防止、矯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對嚴重沉溺網路遊戲的未成年人,要積極進行心理矯治。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不履行監護職責的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訓誡,責令其嚴加管教。專項整治期間,各地文化部門要培訓網咖業主及網管人員一次以上。
新聞媒體要加大輿論宣傳的力度。一方面,廣泛宣傳網咖管理的法律、法規,宣傳政府各部門採取的管理措施,宣傳治理網咖的工作成效;另一方面,要對違法違規經營活動進行曝光,震懾違法違規經營活動。
要抓緊落實學校計算機網路資源對學生開放。中國小校要積極為學生提供必要的上網條件,有條件的學校要率先免費向中小學生開放網路資源。同時,要有專人負責,建立健全完善的管理制度,確保學生安全上網。要加強對中小學生網路行為規範的教育,培養良好的上網習慣,引導其文明上網。要積極探索建設非營業性的網際網路上網場所向未成年人開放。
(四)推進網咖連鎖經營,提升行業形象
大力推進網咖行業文明創建活動,改善網咖場所環境,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努力塑造文明、健康的網咖行業形象。要充分利用市場機制改造和提升現有網咖產業,引導網咖向規模化、連鎖化、主題化、晶牌化方向健康發展。
(五)落實技術監管措施
要進一步落實網咖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加快網路監控平台建設。對擅自停止、卸載和干擾網咖經營管理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行為,要依法嚴肅查處。各級文化、公安部門在網咖技術監管措施的安裝和使用中要相互支持、加強協作。
四、強化屬地管理,嚴格責任追究
做好網咖管理工作是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社會管理職能中的一項重要職責。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負責的整治工作責任制。要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明確基層政權在網咖管理中的工作責任,充分調動城市市區、街道、社區(居委會)和農村縣、鄉鎮、村委會的積極性,保證工作措施落實到基層。要將網咖等文化市場管理納入各級政府落實科學發展觀與建設和諧社會的工作體系,納入文明城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區、文明鄉鎮、文明村等精神文明建設考核評價體系,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核評價體系。當前,特別要從統籌城鄉發展的高度來認識加強農村網咖管理的重要性,努力使監管重心下移,充分發揮縣、鄉鎮人民政府在農村網咖管理工作中的領導和協調作用。要發揮基層工商所、公安派出所、文化站的作用,積極建立鄉鎮專兼職文化稽查隊伍,發揮鄉鎮專兼職文化稽查人員在巡查、取證等方面的作用,採取多種措施延伸執法“手臂”。
加強網咖管理是履行政府市場監管和社會管理職能的體現,網咖管理所需經費各級財政要給予保證。要將網咖管理所必需的日常經費、計算機監管體系建設經費納入各級財政預算。
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工作經驗,在認真執行國務院頒布的《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的同時,對執行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在網咖管理工作中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文明執法,保護合法經營。要認真貫徹《雲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文化市場管理工作的通知》(雲政辦發[2004]222號),切實加強隊伍建設,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要在2005年年底前把充實執法隊伍、落實技術監管措施、建立義務監督員隊伍、建立舉報獎勵制度、組建行業協會、推進連鎖經營等長效管理措施落到實處。
各州、市,各部門要建立健全管理責任制,將審批、監管責任落實到人;要嚴格責任追究制,確保政令暢通。對存在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地方政府有關負責人的責任。對違法審批、監管不力、處罰不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為違法經營者充當保護傘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在網咖管理中違法審批、疏於管理、濫用職權、玩忽職守觸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省網咖管理工作協調小組要繼續加強對各地工作的檢查督導,上級要加強對下級工作的督促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網咖管理工作落到基層,落到實處。經過專項整治,要使全省網咖依法經營,文明、健康、有序,為構建和諧社會做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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