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是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檔案,即教高20108號,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創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全面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精神,對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而下發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財政部關於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通知
  • 代號:教高[2010]8號
  • 分類:檔案
  • 詞性:名詞
教高[2010]8號
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以下簡稱《規劃綱要》),創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全面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 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精神,現對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重要意義
2006年教育部、財政部落實《國務院關於大力發展職業教育的決定》精神,啟動實施了“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按照“地方為主、中央引導、突出重點、協調發展”的原則,遴選100所高職院校進行重點建設。4年來,示範建設院校在探索校企合作辦學體制機制、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單獨招生試點、增強社會服務能力、跨區域共享優質教育資源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引領了全國高職院校的改革與發展方向。
為更好地適應我國走新型工業化道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建設人力資源強國發展戰略的需要,教育部、財政部決定繼續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擴大國家重點建設院校數量,加快高等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更好地發揮高職院校在培養高素質高級技能型專門人才,促進就業、改善民生,構建終身教育體系和建設學習型社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
新增100所左右骨幹高職建設院校,推進地方政府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推進合作辦學、合作育人、合作就業、合作發展,增強辦學活力;以提高質量為核心,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最佳化專業結構,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完善質量保障體系,提高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深化內部管理運行機制改革,增強高職院校服務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實現行業企業與高職院校相互促進,區域經濟社會與高等職業教育和諧發展。
1. 校企合作體制機制建設。地方政府與行業企業共建高職院校,探索建立高職院校董事會或理事會,形成人才共育、過程共管、成果共享、責任共擔的緊密型合作辦學體制機制,發揮各自在產業規劃、經費籌措、先進技術套用、兼職教師聘任(聘用)、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和吸納學生就業等方面的優勢, 促進校企深度合作,增強辦學活力;深化內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落實教師密切聯繫企業的責任,引導和激勵教師主動為企業和社會服務,開展技術研發,促進科技成果轉化,實現互利共贏。
2. 政策支持與投入環境建設。各地要將骨幹高職院校建設納入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制定企業參與院校人才培養的鼓勵政策,建立頂崗實習工傷保險制度,最佳化發展環境;支持骨幹高職院校開展高職單獨招生考試制度改革試點,探索“知識+技能”、高中學業水平考試+職業傾向測試等多樣化選拔錄取機制;加大對骨幹高職院校的支持力度,加強基礎能力建設,保證辦學經費足額到位;堅持高等職業教育的科學定位和辦學方向,2020年以前骨幹高職院校不升格為本科院校。
3. 專業建設與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主動適應區域產業結構升級需要,及時調整專業結構;深化訂單培養、工學交替等多樣化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參照職業崗位任職要求制訂培養方案,引入行業企業技術標準開發專業課程;推行任務驅動、項目導向的教學模式;探索建立“校中廠”、“廠中校”實習實訓基地;試行多學期、分段式的教學組織模式;吸納行業企業參與人才培養與評價,將就業水平、企業滿意度作為衡量人才培養質量的核心指標,建立健全質量保障體系,全面提高人才培養質量。
4. 師資隊伍與領導能力建設。提高專業教師雙師素質,與企業聯合培養專業教師,3年建設期內,使具有雙師素質專業教師比例達到90%;加快雙師結構專業教學團隊建設,聘任(聘用)一批具有行業影響力的專家作為專業帶頭人,一批專業人才和能工巧匠作為兼職教師,3年建設期內,使兼職教師承擔的專業課學時比例達到50%。加強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素質和辦學治校能力,提升科學決策、戰略規劃和資源整合能力。
5. 社會服務能力建設。培養區域產業發展急需人才,拓展社會服務功能,面向行業企業開展技術服務,面向區域開展高技能和新技術培訓,參與企業技術創新和研發,為企業職工和社會成員提供多樣化繼續教育、為中職畢業生在崗接受高等學歷教育創造條件,增強服務國家區域發展戰略的能力。
三、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相關要求
骨幹高職院校建設按照地方推薦、評審立項、年度考核、動態管理、分期安排經費的方式,分年度、分步驟實施。2010年遴選40所左右高職院校立項建設,2011年、2012年再分別遴選30所左右,2015年完成全部項目驗收工作。
各地要根據本項工作的目標任務和主要內容,把骨幹高職院校建設作為本地高等職業教育辦學體制機制創新、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突破口和試驗區,科學制訂建設規劃,支持特色院校和特色專業做優做強。要按照推薦條件、名額分配等要求,遴選推薦改革成績突出、特色鮮明的高職院校進行建設,加強工作指導和統籌力度,認真撰寫申報材料,確保組織到位、措施到位、保障到位(具體要求見附屬檔案1、2、3)。
各地也要實施和積極推進省級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形成以國家示範高職院校為引領、國家骨幹高職院校為帶動、省級重點建設高職院校為支撐的發展格局,推動本地高職院校辦出特色,人才培養質量和辦學水平整體提升,畢業生就業率與就業質量逐年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辦學的制度環境明顯最佳化,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顯著增強。
各地要充分認識進一步推進“國家示範性高等職業院校建設計畫”實施工作的重要性,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規劃綱要》精神,抓住機遇,認真部署,科學規劃,紮實工作,加快改革與發展,開創高等職業教育新局面。
附屬檔案:
1.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申報指南
2.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推薦書
3.國家骨幹高職院校建設項目分省推薦名額表
教育部 財政部
二○一○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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