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財政部關於立項建設2009年國家級教學團隊的通知

教高函[2009]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務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財務司(局),解放軍總參謀部軍訓和兵種部,教育部直屬各高等學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財政部關於立項建設2009年國家級教學團隊的通知
  • 教高函:[2009]18號
  • 區域:全國
  • 類型:國家通知
簡介,詳情,

簡介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關於實施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意見》(教高〔2007〕1號)的總體安排,經各地推薦,專家評審,現確定北京大學“普通化學本科主幹基礎課教學團隊”等305個教學團隊為2009年國家級教學團隊(名單見附屬檔案)。現就項目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詳情

一、各地、各高等學校要按照《教育部關於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和《教育部關於全面提高高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6〕16號)的要求,做好教學團隊的建設工作。通過國家級教學團隊的建設,改革教學內容和方法,開發教學資源,促進教學研討和經驗交流,推進教學工作的傳、幫、帶和老中青相結合,提高中青年教師的教學水平;探索教學團隊在組織架構、運行機制、監督約束機制等方面的運行模式,為兄弟院校培訓教師提供可推廣、借鑑的示範性經驗。鼓勵高校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建設校級、省級教學團隊。
二、中央財政將安排每個團隊30萬元專項資金(軍隊院校團隊除外),資助國家級教學團隊在學校先行建設的基礎上,進一步開展教學研究、編撰出版教材、培養中青年教師、接受教師進修等工作。各國家級教學團隊應按照財政部、教育部的《高等學校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財教〔2007〕376號),合理安排項目經費,專款專用。
三、請各有關高等學校組織專家對國家級教學團隊提出的“今後建設計畫”進行論證,編制今後三年的建設任務書(任務書模板可在國家級教學團隊主頁。任務書一式兩份,其中一份留學校教務處備案,另一份於2009年10月30日前寄到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學條件處,同時向教學條件處提交任務書的電子版()。教學條件處聯繫電話。
四、國家級教學團隊主頁上設有教學團隊建設模組,作為對立項團隊進行宣傳、推廣、監督、檢查、評估的平台。各團隊應根據建設任務書中分年度建設計畫,及時填報項目建設情況,填報辦法見國家級教學團隊主頁上《關於填報國家級教學團隊建設進展信息的通知》。
附屬檔案: 2009年度國家級教學團隊名單
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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