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涉及來華傳教士和教會的案件。19世紀30年代,清政府實行閉關鎖國的政策,嚴禁外國人在中國傳教。各國教會不顧禁令,派遣傳教士進入內地。傳教活動被納入列強治外法權保護範圍以後,傳教士進入內地,常常與中國的習俗和法律發生衝突。在教徒與非教徒發生糾紛的時候,外國傳教士往往利用特權侵占廟宇,強買土地,包攬訴訟,曲庇教民;同時,由於中西文化觀念和宗教信仰的不同,誤會和衝突非常容易發生。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上的原因,終於釀成了教案的不斷發生從1856年(清鹹豐六年)廣西西林發生地方當局處死非法潛入的法國傳教士馬神甫案(西林教案),至1899年(光緒二十五年)山東肥城教案為止,40多年間,幾乎每年都發生教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案
- 外文名:Missionary Ca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