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教材定義,教材組織方法,邏輯式組織,心理式組織,折衷式組織,教材編排方式,直線式排列,螺旋式排列,碰撞,標準,選擇,內容,存在問題,短小輕薄,整體專業知識出了問題,剛入學的孩子已不是張白紙,較有代表性的教材的分類,
背景
2009年9月23日《
愛迪生到底有沒有救過媽媽——浙江3語文教師對國小語文教材隨意杜撰等問題提出質疑》系列報導中,
浙江3位
語文老師,給時下普遍使用的“人教版”、“北師大版”、“蘇教版”中國小語文
教材挑出了不少“刺”,其中有
課文事實與
常識不符、價值觀陳舊,甚至有杜撰名人故事的,引起全國
教育界關注。
教科書的編輯質量,關係到千千萬萬孩子。本報對國小語文教材問題的系列報導,使一場針對國小語文教材的“打假運動”方興未艾。國小語文教材究竟出了什麼問題?為什麼會有“教材體”
文章?選文的背後有著怎樣的故事?一套好的教材應該怎樣堅持
兒童本位?
繼北師大出版社國小語文教材主編
馬新國之後,
人民教育出版社國小語文編輯室、
江蘇教育出版社國小語文教材主編朱家瓏首次接受本報記者的專訪。各地多位學者也針對國小語文的一系列問題,從兒童文學
閱讀、語文課程、課堂實踐等專業領域出發,進行了碰撞。
教材定義
具有三個基本要素,即
信息、
符號、
媒介構成用於想學生傳授知識、技能和思想的材料稱之為教材。
教材的定義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教材指課堂上和課堂外教師和學生使用的所有教學材料,比如,課本、練習冊、活動冊、故事書、補充練習、輔導資料、自學手冊、錄音帶、錄像帶、計算機光碟、複印材料、報刊雜誌、廣播電視節目、幻燈片、照片、卡片、教學實物等等。教師自己編寫或設計的材料也可稱之為教學材料。另外,計算機網路上使用的學習材料也是教學材料。總之,廣義的教材不一定是裝訂成冊或正式出版的書本。凡是有利於學習者增長知識或發展技能的材料都可稱之為教材。
狹義的教材就是教科書。教科書是一個課程的核心教學材料.從目前來看,教科書除了學生用書以外,幾乎無一例外地配有教師用書,很多還配有練習冊、活動冊以及配套讀物、掛圖、卡片、音像帶等。
很顯然,廣義的教材既包括課堂教學的教科書,也包括其他所有有利於學生學習的材料。《標準》中的教材主要指狹義的教材,即教科書。
教材組織方法
邏輯式組織
按照有關科學知識的內在邏輯順序組織教材。
心理式組織
以學生為本位,注重學生的興趣、需要和能力,強調以學生的經驗作為教材組織的出發點,逐步擴大教材的內容範圍,使學生願學、樂學,而較少考慮知識體系的完整性。
折衷式組織
兼顧學科與學生兩方面的需要和情況,擇采兩者之長。不過在兼顧學科與學生這兩方面時,在不同的學科和學生不同的學習階段,又有所側重。
教材編排方式
教材的編排是決定一個年級中某門學科的教學內容將按照怎樣的次序組成,或這門學科內容在幾個年級中的排列次序。教材的編排方式一般有三種:
直線式排列
這種排列方式是對一科教材內容採取環環相扣、直線推進、不予重複的排列方式。也就是說,在教材的內容排列中,後面不重複前面已講過的內容。
螺旋式排列
它針對學習者的接受能力,按照繁簡、深淺、難易的程度,使一科教材內容的某些基本原理重複出現,逐步擴展,螺旋上升。
教材是指學校或培訓單位等用來上課或學習用書。
碰撞
標準
教材主編:在等新課程標準出台
人民教育出版社國小語文編輯室的工作人員說,教材修訂按教育部的進度,現在在等待新課程標準出台,目前,他們正在做一些前期的資料收集工作,對國內外教材進行比較,結合語文教學理論的最新進展,做好編寫前理論準備工作。國小語文編輯室的工作人員還深入到教材實驗區進行調研,傾聽一線教師的建議。
浙江三老師認為《陳毅探母》沒有出處,有虛構嫌疑,對此,江蘇教育出版社國小語文教材主編朱家瓏回應說,陳毅探母,在陳毅的傳記中確實沒有記載。該故事是陳毅的侄子親口跟陳毅展覽館的工作人員講的,工作人員整理成文後,被收入了由中宣部、團中央和關工委聯合推薦的一本關於青少年教育的書里。蘇教版教材上的文章,正是從這本書里引用的。關於“愛迪生救母”一文,是從1998年上海電影製片廠拍攝的十部青少年教育小故事影片中選用過來的。
朱家瓏認為,浙江三教師“教材以美德綁架兒童”這樣的提法,模糊了對兒童進行美德教育的概念。這種提法有負面作用。“我們非常重視青少年的傳統美德教育,作為國小教材,應理直氣壯地弘揚傳統美德。”
選擇
選《紅樓夢》還是《木偶奇遇記》
教材中的文章到底應該怎么選擇?是經典,還是童話?是教育還是益智?
關於經典和選文的問題,江蘇省特級教師
周益民說:“《紅樓夢》今天孩子不讀,明天會讀;《木偶奇遇記》孩子今天不讀,也許他明天就不會讀了。那么在這樣的情況下,兩者如果讓我推薦一個進入教材,我面對的是大眾兒童,不是面對個體,所以我寧願放棄《紅樓夢》而推薦《木偶奇遇記》。我也願意把適合兒童的成人文學作品給兒童讀,條件是那些內容必須是兒童文學作品裡面無法找到,也就是無可替代的,沒有類似的兒童文學作品可以替代的,這時我會把適合兒童的成人的東西拿過來。就好比下雨天,因為一時無法找到兒童雨衣,就穿成人雨衣吧。” “我覺得成人本位和兒童本位有一個區別標準,就是是否張揚孩子的天性。選文不當的教材,其實是把兒童引向成人的那種規範化話語方式。”周益民說。
內容
國小名師、江蘇吳江實驗國小副校長
張學青指出了語文教材中殘存的暴力傾向,她舉了在蘇教版中《盧溝橋的烽火》,其中描寫戰鬥場面的一處段落,是這樣寫的:“英勇的中國守軍舉起明晃晃的大刀,冒著敵人的炮火在殺聲中衝破縣城,用大刀向鬼子們的頭上砍去。頃刻間,刀光閃閃,鮮血四濺……到了橋頭,大刀隊員們齊聲大喊‘小鬼子看刀’,日寇猝不及防,一個接一個人頭滾落,屍橫橋頭。”真的很暴力。
張學青說:“我覺得以這樣的方式去血淋淋地呈現戰爭,本身就是一種對生命的漠視,對生命的不尊重。在文本里,日本兵的生命,就像馬蹄下的幾莖細草。我不是說不能呈現戰爭,而是以怎樣的一種方式呈現。《安妮的日記》為什麼出版後引起這么大的關注?我們能不能以一個很平民的視角,貼近學生的視角去呈現戰爭呢?”
存在問題
短小輕薄
“教材體”存在短小輕薄的問題
教師和家長關注的是如何從兒童出發,而教材編者可能更需要關注客觀的語文知識體系以及其他諸多非語文、非教育的因素。編輯課文,要考慮語文教學的生字、詞語、造句,難易度、字頻等一系列問題,有時候就不得不刪改修訂。
著名兒童閱讀推廣人、江蘇省特級教師周益民舉例說,一些教材的編寫非常嚴格,規定每篇文章字數不允許超過多少,甚至連在哪篇課文中必須出現哪幾個生字都有規定……重重限制之下,再好的文章也就慢慢走樣了。因為這樣的創編,於是就出現了所謂的“教材體”。
“如果是選的文學文本,我完全反對教材體的選用。堅決反對,旗幟鮮明地反對。”中央教科所南山附屬學校校長,曾任情境教育研究所副所長,長期關注國小語文教育的李慶明認為,語文教材編寫需要打破框框,讓具有真正的語言創造力的人能夠把自己創作的好作品放到語文教材裡面來。
他認為,不同的年齡段,有著不同的語言發展的規律,需要找到合適的文體來對應。就目前比較流行的四五套教材來看,在整體質量上存在著短小輕薄的問題:篇幅上短小,思想性、藝術性上輕薄。為什麼孩子到國小六年級畢業的時候語文能力還那么差?恐怕和他沒有接觸過複雜的文章有關。
整體專業知識出了問題
“我們聚焦到教材問題,討論並要打破這種背後隱含著、潛在的東西,這個東西是什麼呢?用個比較專業化的術語叫做‘教師的學科教學知識’,或者叫PCK。”語文課程論專家、上海師範大學教授王榮生如是說。
教師受兩方面影響,一方面受他本人的學科教學知識的影響,現在很多國小語文教師沒有兒童文學的素養,那么肯定會影響到他對文本的解讀的處理。另一方面,如果大部分的教師認為目前通行的教法是好的,那就不能責怪到一個具體的實施者,而是整體的專業知識上出了問題。
老師的PCK是怎么形成的呢?老師學科知識的樹立與形成中,教材是關鍵。必須通過對教材的改變,來改變教師的對課程、對教材、對教學、對學生的一個理解。
剛入學的孩子已不是張白紙
徐冬梅老師是親近母語課題組主持人,也是著名兒童閱讀推廣人,她的觀點發人深省:“按照我們現行政策,孩子7周歲入學,每一個孩子站在國小語文學習的起端的時候,實際上他不是一張白紙,很多孩子在入學前,已經由他的家庭、爸爸媽媽,給了孩子很多閱讀的教育。”
她說,一般情況下,翻開現在的國小教材,大多數都是這么編的:先是一些良好學習習慣的教導,然後就是漢語拼音,然後開始識字,集中識字,以及一些隨課文識字,順帶一些小短文,童謠,小童話。她認為,我國大多數地方把教材和課程混為一談,教材幾乎成了課程的全部。
她說,孩子們雖然剛剛入學,實際上已經有了很旺盛的語言學習的欲望,孩子們已經可以聽一些很複雜的語言系統的東西。可是在教材中,他們只能面對一些非常短的、簡單的語言材料。“對於很多孩子來說,(教材)實在是索然無味的一個學習,如雞肋。關於這種索然無味,無論作為一名教師還是一位母親,我都有特別深的感受。”徐冬梅感嘆。她認為,編國小語文教材的人,首先應該是對兒童的心理,特別是兒童的語言能力,有一個基本的估價。
較有代表性的教材的分類
自考教材:2010年教材改版,2010年全國統考課程命題使用的大綱、教材日前公布。其中,成本會計等20門課程考試使用新編或修訂的大綱、教材。調整後的全國統考課教材也涉及北京自考的部分專業。
使用新編或修訂的大綱、教材的課程,根據考試安排在當年4月或10月首次啟用,1月考試的課程使用的大綱、教材與上一年10月的一致。7月考試課程使用的大綱、教材與同年4月的一致。
據了解,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發展,國家對部分法律、法規和經濟政策做出相應調整,部分自考課程考試大綱、教材內容相對滯後。為適應社會、學科發展,全國考辦每年都將對內容明顯滯後的部分課程考試大綱和教材進行重編或修訂。命題時課程涉及法律內容的,都將以考試前6個月全國人大頒布的法律和國務院頒布的法規為準,並列入相應課程的考試範圍。大綱、教材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不符的,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